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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诗歌教学有两个基点,一是诵读,二是鉴赏。不论理念怎么变,课标怎么变,教材怎么变,这两个基点不会变,也不应该变。这就意味着在课堂教学中(不论是常态课、公开课、竞赛课),都必须重视这两个基点的落实。
第一基点是“诵读”。重视诵读,落实诵读,并不是看老师在教学中是否安排了诵读或安排了几次诵读,而是要看老师在诵读上对学生是否有有效指导,学生的诵读状态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没有改变、有没有优化。否则,读十遍跟一遍有何区别?我们所见的教学,老师们安排诵读大都不止一次,学生的诵读状态,也只表现为错读字减少或消失、句读比原来准了而已(有的老师仅此都达不到)。教师指导及指导的有效性显然十分有限。
好些老师教学一开始就对学生提出了“有感情朗读”的要求。这个要求似乎是诵读追求的最高境界了,但这个要求落实起来非常难。一是“有感情诵读”应该建立在对诗歌内容更深的感悟之后,绝不是一两次训练就能够做到的,需要多次反复训练才能基本达到;“更深感悟诗歌内容”的教学活动尚未安排,学生又如何去满足老师提出的“有感情诵读”的要求呢?“有感情诵读”不应该安排在更深感悟诗歌内容之前,而应该是之后;二是“有感情的诵读”本身就是一个含糊的提法,怎样的诵读才是有感情的诵读?怎样的诵读又不是有感情的诵读?“有感情诵读”中的“感情”,其实不是诗歌文本本身蕴含的感情,而是在诗歌的学习过程中被调动出来的诵读者的“感情”,两种感情不可能真正“同质”。“品”到、“悟”到的东西,就一定能用诵读表现出来吗?凭什么说学生的诵读有感情?又用什么标准去评判学生的诵读没有感情呢?授课老师喜欢用名家的诵读给学生做示范,而名家对诗歌的诵读处理不同(有的甚至有很大不同),让我们对名家的诵读不敢盲从。尽管我们根据感觉最终作出了选择,但谁能说哪个名家的诵读更有感情,哪个的诵读没有感情或感情不足呢?无法客观清晰界定。有效训练的困难程度,让好些老师自觉不自觉地回避起“有感情诵读”的指导来。于是乎,课堂教学中基本看不到对“有感情诵读”有目的的指导安排就不足为怪了。
第二基点是“鉴赏”。人教版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材《语文》由“阅读鉴赏”“表达交流”“探究梳理”“名著推荐”四个部分组成,“阅读鉴赏”是其主要构成部分,约占教材篇幅的60%。诗歌鉴赏有别于一般的阅读,需要对诗歌的艺术表现手法和关键词句等进行鉴定和赏析。而教学目标中明确提到了“鉴赏”或相近似的“品味”的并不多,有的老师根本就没有设置“鉴赏目标”;即使有“鉴赏”或相类目标的老师无一例外地都将“鉴赏”局限在艺术手法上。鉴赏是需要关注词句“细节”的,不能落实在细微处的粗略的阅读和表述,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鉴赏。许多诗歌的精妙之处,往往不在整首的优美、浑成,而在于一联一句之美、一字一词之妙,在那些不为常人注意的艺术细节上。因此,课堂鉴赏活动中除关注诗歌运用的艺术手法,还应该给予那些更具生命活力、更具表现艺术的遣词造句足够的重视。在这方面,老师要有“见学生之不见,说学生之未说”的眼光和意识(学生都能见到的,都能说出的,老师再见再说就乏味了),要在学生容易忽略的地方(特别是看似普通的词句)下功夫,这样才能把学生的鉴赏引向深入,才能让学生真正有所得,而且是有所“新”得,包括方式方法和能力意识上的“新”得。
“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孔雀东南飞》)“三日断五匹”是很一般的表达,里面的字词学生不会太多关注。要体味到个中深意,引导学生抓一个“匹”字足矣。“一匹”有多长?据有关资料,汉时四丈为一匹,十尺为一丈,要四十尺才有一匹。那“五匹”即合二十丈(两百尺)。尽管汉时的“尺”略短于现在的“尺”,这“两百尺”已经很长了,三天织出“五匹”,速度之快已为常人之不能。透过一个“匹”字,刘兰芝的辛劳可想而知,婆婆的刁难可想而知。
《涉江采芙蓉》中“涉江采芙蓉”是个很平常的句子,似乎并无深意,但如果老师像下面这样追问,那就能将学生的鉴赏引向深入了——为什么要“涉江”去采芙蓉?是江这面没有芙蓉,还是没有好的适合送“她”的芙蓉?为什么涉江采的是“芙蓉”而不采其它花?是送花人知道“她”喜爱“芙蓉”,还是觉得唯有送“芙蓉”才能表达送花人的情意?如果不去“采”,“买”行不行呢?
周智,教师,现居云南昭通。
第一基点是“诵读”。重视诵读,落实诵读,并不是看老师在教学中是否安排了诵读或安排了几次诵读,而是要看老师在诵读上对学生是否有有效指导,学生的诵读状态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没有改变、有没有优化。否则,读十遍跟一遍有何区别?我们所见的教学,老师们安排诵读大都不止一次,学生的诵读状态,也只表现为错读字减少或消失、句读比原来准了而已(有的老师仅此都达不到)。教师指导及指导的有效性显然十分有限。
好些老师教学一开始就对学生提出了“有感情朗读”的要求。这个要求似乎是诵读追求的最高境界了,但这个要求落实起来非常难。一是“有感情诵读”应该建立在对诗歌内容更深的感悟之后,绝不是一两次训练就能够做到的,需要多次反复训练才能基本达到;“更深感悟诗歌内容”的教学活动尚未安排,学生又如何去满足老师提出的“有感情诵读”的要求呢?“有感情诵读”不应该安排在更深感悟诗歌内容之前,而应该是之后;二是“有感情的诵读”本身就是一个含糊的提法,怎样的诵读才是有感情的诵读?怎样的诵读又不是有感情的诵读?“有感情诵读”中的“感情”,其实不是诗歌文本本身蕴含的感情,而是在诗歌的学习过程中被调动出来的诵读者的“感情”,两种感情不可能真正“同质”。“品”到、“悟”到的东西,就一定能用诵读表现出来吗?凭什么说学生的诵读有感情?又用什么标准去评判学生的诵读没有感情呢?授课老师喜欢用名家的诵读给学生做示范,而名家对诗歌的诵读处理不同(有的甚至有很大不同),让我们对名家的诵读不敢盲从。尽管我们根据感觉最终作出了选择,但谁能说哪个名家的诵读更有感情,哪个的诵读没有感情或感情不足呢?无法客观清晰界定。有效训练的困难程度,让好些老师自觉不自觉地回避起“有感情诵读”的指导来。于是乎,课堂教学中基本看不到对“有感情诵读”有目的的指导安排就不足为怪了。
第二基点是“鉴赏”。人教版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材《语文》由“阅读鉴赏”“表达交流”“探究梳理”“名著推荐”四个部分组成,“阅读鉴赏”是其主要构成部分,约占教材篇幅的60%。诗歌鉴赏有别于一般的阅读,需要对诗歌的艺术表现手法和关键词句等进行鉴定和赏析。而教学目标中明确提到了“鉴赏”或相近似的“品味”的并不多,有的老师根本就没有设置“鉴赏目标”;即使有“鉴赏”或相类目标的老师无一例外地都将“鉴赏”局限在艺术手法上。鉴赏是需要关注词句“细节”的,不能落实在细微处的粗略的阅读和表述,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鉴赏。许多诗歌的精妙之处,往往不在整首的优美、浑成,而在于一联一句之美、一字一词之妙,在那些不为常人注意的艺术细节上。因此,课堂鉴赏活动中除关注诗歌运用的艺术手法,还应该给予那些更具生命活力、更具表现艺术的遣词造句足够的重视。在这方面,老师要有“见学生之不见,说学生之未说”的眼光和意识(学生都能见到的,都能说出的,老师再见再说就乏味了),要在学生容易忽略的地方(特别是看似普通的词句)下功夫,这样才能把学生的鉴赏引向深入,才能让学生真正有所得,而且是有所“新”得,包括方式方法和能力意识上的“新”得。
“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孔雀东南飞》)“三日断五匹”是很一般的表达,里面的字词学生不会太多关注。要体味到个中深意,引导学生抓一个“匹”字足矣。“一匹”有多长?据有关资料,汉时四丈为一匹,十尺为一丈,要四十尺才有一匹。那“五匹”即合二十丈(两百尺)。尽管汉时的“尺”略短于现在的“尺”,这“两百尺”已经很长了,三天织出“五匹”,速度之快已为常人之不能。透过一个“匹”字,刘兰芝的辛劳可想而知,婆婆的刁难可想而知。
《涉江采芙蓉》中“涉江采芙蓉”是个很平常的句子,似乎并无深意,但如果老师像下面这样追问,那就能将学生的鉴赏引向深入了——为什么要“涉江”去采芙蓉?是江这面没有芙蓉,还是没有好的适合送“她”的芙蓉?为什么涉江采的是“芙蓉”而不采其它花?是送花人知道“她”喜爱“芙蓉”,还是觉得唯有送“芙蓉”才能表达送花人的情意?如果不去“采”,“买”行不行呢?
周智,教师,现居云南昭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