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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惩治腐败问题上,党中央坚持零容忍,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决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零容忍就是对腐败现象毫不忍受、毫不宽容,就是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零容忍,意味着腐败没有“特区”,反腐败没有“禁区”;意味着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意味着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对腐败行为,发现一起坚决纠正一起。坚持“露头即打”,构筑起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高压线与防火墙,防止其滋生蔓延。
【关键词】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一、零容忍,是中国共产党人反腐败的基本态度
对腐败零容忍,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自己的根本宗旨。这就决定了党与腐败水火不容。从1926年8月4日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到1932年5月9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枪决第一个腐败分子谢步升;从新中国成立之初严惩腐败分子刘青山、张子善,到改革开放以来惩治100多名省部级贪官,无不表明,不论是在革命战争的艰难岁月,还是在建设改革的和平年代,党始终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
对腐败零容忍,是由党执政条件下腐败的严重危害性决定的。历史上,统治集团的严重腐败历来是导致政权更替的主要原因。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的几代领导人都清醒地认识到,腐败现象是侵入党和国家健康肌体的毒瘤。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任其泛滥,就会葬送我们的党,葬送我们的人民政权,葬送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面对如此严重的危害,必须以零容忍态度坚决加以惩治。
二、对腐败零容忍,是由当前反腐败的严峻形势决定的
对腐败零容忍,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工作成功经验的科学总结。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一直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抓反腐败工作,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管是谁,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触犯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就一查到底、决不手软。2013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万人,查处了31名中管干部、200多名厅局级干部,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9600多人。如果没有零容忍的态度,就不可能取得这样大的工作成效。
近年来,有的基层党员干部借口公务活动“小吃小拿”,利用公权之便“小卡小要”,或趁生日节日铺张浪费、红白喜事收受财物。而有些党组织对此并不及时提醒、批评和纠正,认为这是“小问题”,不要吹毛求疵、求全责备。这种认识和态度是非常错误的。从一些案例看,某些党员干部的贪污犯罪就是从笑纳一瓶酒、一条烟,从推推让让收红包、逢年过节收赠礼开始的。这些“小腐败”点多线长、面广多发,离人民群众最近,像白蚁食木一样地啃噬党员干部形象、削弱党的执政根基。如果对这些问题置之不理,或者适度容忍,那么,必然会积小腐成大腐、积小贪成大贪,使一些干部一步步滑向腐败深渊。“网开一面、法外施恩”的结果,很容易养痈成患,最后出大问题。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应切实树立“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反腐败思路,对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或进行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在惩治腐败问题上,一切“温情”的土政策必须废止,一切“罚酒三杯”式的假惩罚必须摒弃。只有对腐败分子依纪依法严厉惩治,才能以儆效尤,发挥出惩治的教育作用,也才能有针对性地编织起防治腐败的严密的制度笼子。
三、零容忍,坚持从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做起
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是对党和政府以及各类社会组织的要求,更是对每一个党员干部的要求。反腐败重在治本。“本”在哪里?从个体看,“本”就在人的内心。古往今来,有多少官员为内心的贪欲所害,在腐败泥潭中越陷越深。贪似火,无制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必滔天。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贪欲之心对人民、对党和国家的事业、对自己、对家庭的严重危害,切实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不能心存侥幸。对自己的错误要及时纠正,须知“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只有按照零容忍要求自己,做到“坚定廉洁之志、全无贪腐之心”,才能远离腐败。
四、零容忍,须做好反腐败的基础工作
反腐败是一个系统工程,惩治腐败只是一方面,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在幕后。如果一系列基础工作做不好,那么,“零容忍”就可能等于零。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任务,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反腐败国家战略和顶层设计,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处于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要地位。要把这项重大政治任务贯穿到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之中,加强顶层设计、科学谋划,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努力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参考文献:
[1]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9月28日。
[2]周天勇:《中国梦》,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3年3月1日。
[3]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中国梦》,学习出版社,2013年2月1日。
[4]许罡,张经济:《汇聚正能量共筑中国梦》,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3年5月1日。
[5]周天勇:《中国梦与中国道路》,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6月1日。
【关键词】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一、零容忍,是中国共产党人反腐败的基本态度
对腐败零容忍,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自己的根本宗旨。这就决定了党与腐败水火不容。从1926年8月4日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到1932年5月9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枪决第一个腐败分子谢步升;从新中国成立之初严惩腐败分子刘青山、张子善,到改革开放以来惩治100多名省部级贪官,无不表明,不论是在革命战争的艰难岁月,还是在建设改革的和平年代,党始终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
对腐败零容忍,是由党执政条件下腐败的严重危害性决定的。历史上,统治集团的严重腐败历来是导致政权更替的主要原因。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的几代领导人都清醒地认识到,腐败现象是侵入党和国家健康肌体的毒瘤。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任其泛滥,就会葬送我们的党,葬送我们的人民政权,葬送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面对如此严重的危害,必须以零容忍态度坚决加以惩治。
二、对腐败零容忍,是由当前反腐败的严峻形势决定的
对腐败零容忍,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工作成功经验的科学总结。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一直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抓反腐败工作,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管是谁,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触犯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就一查到底、决不手软。2013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万人,查处了31名中管干部、200多名厅局级干部,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9600多人。如果没有零容忍的态度,就不可能取得这样大的工作成效。
近年来,有的基层党员干部借口公务活动“小吃小拿”,利用公权之便“小卡小要”,或趁生日节日铺张浪费、红白喜事收受财物。而有些党组织对此并不及时提醒、批评和纠正,认为这是“小问题”,不要吹毛求疵、求全责备。这种认识和态度是非常错误的。从一些案例看,某些党员干部的贪污犯罪就是从笑纳一瓶酒、一条烟,从推推让让收红包、逢年过节收赠礼开始的。这些“小腐败”点多线长、面广多发,离人民群众最近,像白蚁食木一样地啃噬党员干部形象、削弱党的执政根基。如果对这些问题置之不理,或者适度容忍,那么,必然会积小腐成大腐、积小贪成大贪,使一些干部一步步滑向腐败深渊。“网开一面、法外施恩”的结果,很容易养痈成患,最后出大问题。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应切实树立“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反腐败思路,对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或进行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在惩治腐败问题上,一切“温情”的土政策必须废止,一切“罚酒三杯”式的假惩罚必须摒弃。只有对腐败分子依纪依法严厉惩治,才能以儆效尤,发挥出惩治的教育作用,也才能有针对性地编织起防治腐败的严密的制度笼子。
三、零容忍,坚持从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做起
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是对党和政府以及各类社会组织的要求,更是对每一个党员干部的要求。反腐败重在治本。“本”在哪里?从个体看,“本”就在人的内心。古往今来,有多少官员为内心的贪欲所害,在腐败泥潭中越陷越深。贪似火,无制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必滔天。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贪欲之心对人民、对党和国家的事业、对自己、对家庭的严重危害,切实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不能心存侥幸。对自己的错误要及时纠正,须知“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只有按照零容忍要求自己,做到“坚定廉洁之志、全无贪腐之心”,才能远离腐败。
四、零容忍,须做好反腐败的基础工作
反腐败是一个系统工程,惩治腐败只是一方面,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在幕后。如果一系列基础工作做不好,那么,“零容忍”就可能等于零。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任务,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反腐败国家战略和顶层设计,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处于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要地位。要把这项重大政治任务贯穿到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之中,加强顶层设计、科学谋划,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努力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参考文献:
[1]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9月28日。
[2]周天勇:《中国梦》,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3年3月1日。
[3]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中国梦》,学习出版社,2013年2月1日。
[4]许罡,张经济:《汇聚正能量共筑中国梦》,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3年5月1日。
[5]周天勇:《中国梦与中国道路》,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