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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校是我国人才培育的关键阵地,其健康发展备受社会各界关注。近年来,高校腐败案件频发,反映出我国高校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实践和探索上存在一定的问题。我们必须把握住高校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领域,深刻认识到当前高校反腐倡廉机制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将加强廉政教育和制度建设、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等措施作为改进高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高校;廉政风险;重点领域;问题;对策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各项自主权不断扩大,推动了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迅猛发展,同时,也伴随产生了一些负面问题,其中,高校腐败问题近年来就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因此,在当前环境下,建立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高校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高校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领域
高校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领域是指在高校里腐败现象高发且容易发生的领域,因此,确定高校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领域具有先导意义。一般来说,與人、财、物管理相关的部门和领域是廉政风险高发区,高校也不例外。根据大量现实案例和调查研究发现,高校腐败问题主要出现在基建项目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干部人事管理、招生管理以及学术活动等领域,这些领域的共通之处就在于存在人、财、物与权力运行之间的关系,权力主体存在较大的寻租空间。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权力在这些领域的运行较易出现偏离轨道的现象。
高校应根据确定出的风险防控重点领域,认真分析风险点,梳理出风险防控清单。一方面可以推动学校决策层科学决策、依法决策,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另一方面可以促使高校纪检监察部门集中有限的精力抓住重点,提升监督效能,对关键的问题对症下药,推动高校廉政系统健康持续运转。
二、当前反腐倡廉机制实践存在的问题
当前,高校防腐倡廉的形势在总体上是好的,反腐倡廉机制也不断得到发展和完善,但频发的高校腐败案,反映出高校反腐倡廉工作仍有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当前的反腐倡廉机制在实践上还有一定的改进空间。
(一)部分领导干部廉政意识淡薄
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因是关键,首先应从作为高校权力运行主体的领导干部身上找问题。高校管理工作专业性较强,部分领导干部侧重于对学术研究能力和管理能力的提升,忽视了自身道德修养建设,未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廉洁意识淡薄,不能很好地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经不起物质利益的诱惑,严重破坏高校的廉政风气和影响高校党风廉政工作的开展。
(二)民主决策机制不够健全
部分高校的决策机制不够科学民主,主要体现在缺乏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或者考核机制的不健全,“一言堂”现象较为严重,一些决策程序不规范,没有充分听取被管理者的意见,对失误的决策没有办法追究,制度建设落后等等,没有形成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久而久之,使一些领导干部恣意妄为,极大增加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难度。
(三)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滞后
部分高校存在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跟不上形势需要的问题,致使其自身监督效能低下。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部分高校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存在纪检部门与其它部门合署办公,纪检人员由其他人员兼任等现象;其次,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不强,纪检监察干部往往由不同专业人员构成,接受的专业教育、培训较少,办案能力较弱;最后,部分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认识偏颇,不能深入贯彻纪检“三转”,在具体的工作中存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象。
三、加强新时期高校廉政风险防控的对策
(一)加强廉政教育,提升廉政意识
在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联合下发的文件《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明确要求要加强思想教育,开展廉洁教育,建设廉政文化。只有解决理性、信仰感召力下降的局面,解决各种对认识、思想上束缚,才能构建起持久长效、坚实可靠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具体来说要,应从以下三点入手:一是丰富廉政教育内容,要积极引导高校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自觉坚守廉政文化阵地;二是创新廉政教育方式,着力提升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易于接受性,做好警示教育,强化廉政谈话,推动传统教育方式与现代教育方式相结合,努力尝试发挥新媒介的作用;三是培育校园廉政氛围,要鼓励高校既要多场次、多形式地开展廉政主题活动,也要鼓励高校结合其自身特不断创新活动方式,努力培育高校校园的廉政氛围。
(二)加强制度建设,推进依法治校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指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习近平同志在中共十八届纪委二次全会上也提出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这对于高校制度反腐具有重要的指导性意义,高校应顺着十八大以来高压反腐的态势,认识到腐败问题高发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制度的缺位和不完善,要将制度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同时,要着力提升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和执行力,制度建设既要全覆盖、不留死角,也要做好各项配套措施,使制度能够健康平稳的运行,要结合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策略、修正制度,使制度始终牢扣学校的具体实际。再者,应建立机制使高校全体师生员工能够对制度进行全过程监督,既要监督制度的制定是否公平科学、合理合法,又要监督制度的执行是否透明公开、阳光公正。
(三)加强队伍建设,增强监督力量
高校应重视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建设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首先,应加强机构建设,设立专职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认真贯彻中央“三转”工作要求,确保纪检监察机构能够相对独立的开展;其次,配备一支数量充足、业务性强的纪检监察工作队伍,把好纪检监察干部选人用人关,既要年龄结构合理,也要知识构成科学,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岗位工作的,也应及时进行调整;再次,落实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要将纪检监察干部作为重要后备干部进行培养,考虑到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特殊性,应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在经济上给予优待;最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内部建设,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严防“灯下黑”,要努力健全监督约束机制、严格考核奖惩,建立能进能出培养机制。
参考文献:
[1]吴晋生.推进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践与启示[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高教版.2010(5).
[2]马维娜,郝平等.高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实现路径——以北京N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模型设计思路为例[J].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
[3]卓龙华.公办高校廉政建设研究[D].安徽工业大学,2012.
关键词:高校;廉政风险;重点领域;问题;对策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各项自主权不断扩大,推动了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迅猛发展,同时,也伴随产生了一些负面问题,其中,高校腐败问题近年来就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因此,在当前环境下,建立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高校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高校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领域
高校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领域是指在高校里腐败现象高发且容易发生的领域,因此,确定高校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领域具有先导意义。一般来说,與人、财、物管理相关的部门和领域是廉政风险高发区,高校也不例外。根据大量现实案例和调查研究发现,高校腐败问题主要出现在基建项目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干部人事管理、招生管理以及学术活动等领域,这些领域的共通之处就在于存在人、财、物与权力运行之间的关系,权力主体存在较大的寻租空间。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权力在这些领域的运行较易出现偏离轨道的现象。
高校应根据确定出的风险防控重点领域,认真分析风险点,梳理出风险防控清单。一方面可以推动学校决策层科学决策、依法决策,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另一方面可以促使高校纪检监察部门集中有限的精力抓住重点,提升监督效能,对关键的问题对症下药,推动高校廉政系统健康持续运转。
二、当前反腐倡廉机制实践存在的问题
当前,高校防腐倡廉的形势在总体上是好的,反腐倡廉机制也不断得到发展和完善,但频发的高校腐败案,反映出高校反腐倡廉工作仍有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当前的反腐倡廉机制在实践上还有一定的改进空间。
(一)部分领导干部廉政意识淡薄
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因是关键,首先应从作为高校权力运行主体的领导干部身上找问题。高校管理工作专业性较强,部分领导干部侧重于对学术研究能力和管理能力的提升,忽视了自身道德修养建设,未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廉洁意识淡薄,不能很好地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经不起物质利益的诱惑,严重破坏高校的廉政风气和影响高校党风廉政工作的开展。
(二)民主决策机制不够健全
部分高校的决策机制不够科学民主,主要体现在缺乏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或者考核机制的不健全,“一言堂”现象较为严重,一些决策程序不规范,没有充分听取被管理者的意见,对失误的决策没有办法追究,制度建设落后等等,没有形成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久而久之,使一些领导干部恣意妄为,极大增加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难度。
(三)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滞后
部分高校存在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跟不上形势需要的问题,致使其自身监督效能低下。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部分高校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存在纪检部门与其它部门合署办公,纪检人员由其他人员兼任等现象;其次,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不强,纪检监察干部往往由不同专业人员构成,接受的专业教育、培训较少,办案能力较弱;最后,部分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认识偏颇,不能深入贯彻纪检“三转”,在具体的工作中存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象。
三、加强新时期高校廉政风险防控的对策
(一)加强廉政教育,提升廉政意识
在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联合下发的文件《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明确要求要加强思想教育,开展廉洁教育,建设廉政文化。只有解决理性、信仰感召力下降的局面,解决各种对认识、思想上束缚,才能构建起持久长效、坚实可靠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具体来说要,应从以下三点入手:一是丰富廉政教育内容,要积极引导高校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自觉坚守廉政文化阵地;二是创新廉政教育方式,着力提升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易于接受性,做好警示教育,强化廉政谈话,推动传统教育方式与现代教育方式相结合,努力尝试发挥新媒介的作用;三是培育校园廉政氛围,要鼓励高校既要多场次、多形式地开展廉政主题活动,也要鼓励高校结合其自身特不断创新活动方式,努力培育高校校园的廉政氛围。
(二)加强制度建设,推进依法治校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指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习近平同志在中共十八届纪委二次全会上也提出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这对于高校制度反腐具有重要的指导性意义,高校应顺着十八大以来高压反腐的态势,认识到腐败问题高发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制度的缺位和不完善,要将制度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同时,要着力提升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和执行力,制度建设既要全覆盖、不留死角,也要做好各项配套措施,使制度能够健康平稳的运行,要结合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策略、修正制度,使制度始终牢扣学校的具体实际。再者,应建立机制使高校全体师生员工能够对制度进行全过程监督,既要监督制度的制定是否公平科学、合理合法,又要监督制度的执行是否透明公开、阳光公正。
(三)加强队伍建设,增强监督力量
高校应重视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建设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首先,应加强机构建设,设立专职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认真贯彻中央“三转”工作要求,确保纪检监察机构能够相对独立的开展;其次,配备一支数量充足、业务性强的纪检监察工作队伍,把好纪检监察干部选人用人关,既要年龄结构合理,也要知识构成科学,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岗位工作的,也应及时进行调整;再次,落实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要将纪检监察干部作为重要后备干部进行培养,考虑到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特殊性,应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在经济上给予优待;最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内部建设,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严防“灯下黑”,要努力健全监督约束机制、严格考核奖惩,建立能进能出培养机制。
参考文献:
[1]吴晋生.推进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践与启示[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高教版.2010(5).
[2]马维娜,郝平等.高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实现路径——以北京N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模型设计思路为例[J].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
[3]卓龙华.公办高校廉政建设研究[D].安徽工业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