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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农业保险、巨灾准备金和所得税三者之间的关系出发,研究巨灾准备金是否应该在税前扣除问题。研究结果表明,农业保险市场失灵,需要政府干预和扶持;合理的征税基础应该是提取巨灾准备金之后的盈余;从国外来看,很多国家针对农业保险所得都是免税的。本文最后建议,为扶持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巨灾准备金应该在所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