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投注并在外围网站下注赚取佣金行为的定性研究 ——以刘某某赌博案为例

来源 :西南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iucm00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赌博为不法分子利用某些妄想暴富的赌徒心态从而牟取利益提供了捷径,国家对这种破坏社会风气的活动进行严厉打击并将其纳入《刑法》予以遏制,但由于赌博活动的复杂形式,现有的法律规范已无法满足司法实践具体的需要而存有缺陷,导致各地在审理此类型的案件时呈现不同的判决结果。因此有必要对这类赌博犯罪行为进行疏理和分析,统一认定标准,使该类行为符合刑法所遵循的罪刑法定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此背景下,本文选取刘某某赌博案例,该案在裁判过程中出现了将其认定为聚众赌博还是开设赌场、甚至是非法经营行为的争议,结合案件情况,在对本案涉及罪名进行相关的法理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刘某某的行为进行刑事定性,同时也希望此类案件的研究能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全文共约三万余字,分为四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案件的基本情况。该部分首先对刘某某赌博案的基本案情做了简要介绍;其次阐述了各方对该案的分歧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仅通过六合彩开奖信息接受投注、组织多人进行赌博活动并从中牟利,构成赌博罪;另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充当了代理角色并有提供赌场的行为,符合开设赌场罪;最后一种意见认为,刘某某的行为其实质是未经国家批准,擅自非法销售彩票并且从中牟利,构成非法经营罪。通过对以上分歧意见的分析归纳出本案的争议焦点:本案中刘某某借助网站接受六合彩投注并从中牟利行为的定性,因行为涉及经营彩票属于非法经营罪?还是应当看到其仅是利用彩票作为赌博的工具,进行赌博性质的活动,又进一步判断其行为属于聚众赌博或是开设赌场?第二部分,相关问题的法理分析。针对争议焦点进行具体分析,主要分为以下部分:一是对聚众赌博的认定。聚众赌博应当是指聚集或组织不特定的多数人参与赌博活动,并从中获得渔利的行为。二是开设赌场行为的认定。开设赌场应是指开设赌场者作为主宰成立赌场,在其控制和支配下向不特定人开放供他人进行赌博活动的行为。结合传统与新型网络发展对赌场定义,并对在网络赌博中担任代理的行为进行分析。三是界定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行为的标准。结合不同学者给出的认定标准意见的基础上,总结区分二者的关键是要把握案件中核心作用由谁发挥以及是否符合控制性和开放性标准。四是赌博类犯罪与非法经营罪的界定。从犯罪构成要件入手分析,此外要准确把握彩票在其中所起的实质作用。第三部分,本案的分析与结论。在法理分析的基础上,对本案刘某某的行为进行定性,刘某某的行为其实是借彩票之名行赌博之实,又利用互联网这一广阔的网络平台接受并提供赌博行为,相比一般的赌博罪而言,具有更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对其仅适用赌博罪无法体现出刑法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行为人对赌博活动的开展具有管理、控制性,也面向不特定的公众开放,依靠其提供的网络平台聚集吸引他人前来下注,其在接受投注之后赚取渔利,应当认定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第四部分,本案的研究启示。通过对案例的存在问题分析后得到启发,明确对于涉彩类犯罪行为的定性与规制,可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成功做法,对于实践中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难以区别的情形,制定出界分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行为的合理标准予以应对,并结合网络型赌博犯罪形式不断翻新的实际现状,扩展对赌场性质的认定。
其他文献
在快速发展的今天,大大小小的公司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我国在《公司法》中规定股东应当进行登记,但是为了鼓励市场经济的发展,增加投资的多样性灵活性,以及更加尊重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中认可了股权代持协议的合法性,允许实际投资人不经登记以隐名股东的投资方式投资。但是这也带来了一定的问题,因为实际投资人以隐名投资的方式投资,导致了股权的名实分离,因此在司法实务中,名义股东一般
农业是国家的根本,是国家基础产业。进入新世纪后,中央政府已经开始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党在十九大的报告中,第一次提出了乡村振兴政策,表明了农业的重要战略地位,预示着农业的振兴发展将是中国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至关重要的任务。我国《反垄断法》在筹备近20年后,终于在08年正式出台实行,其中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确立了我国的农业豁免制度,为我国农业发展指明了道路。但此法条只对农业豁免制度构建了一个概括的框架,其中几
自精准脱贫被党中央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以来,“精准扶贫”已被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成为我国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其中产业扶贫作为“五个一批”工程的首位措施,涉及扶贫对象最广、覆盖贫困地区面积最大,已经成为精准扶贫的精髓。由于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市场机制,因此产业扶贫必须引入市场主体。上市公司作为经济活动中最活跃的主体,不仅连接了资本市场,而且对接了脱贫需求,在产业扶贫中发挥出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社会的建设与发展离不开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而今年年初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对我国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了较大影响。新冠病毒爆发引发的企业停工停产不断损耗着企业的内部现金流,一些企业急需融资和新的资金注入以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拓宽了企业的融资渠道,从而为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技术管理水平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但目前我国上市企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民营企业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通过梳理文献发现,由于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时期,使得民营经济发展受到一定的限制,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成为阻碍民营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宋增基(2014)的研究认为,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也表现为融资便利性程度低,而民营企业融资便利性主要从银行贷款率和银行贷款期限两个方面来度量。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发现,目前民营企业可通过提高自
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从金融市场扩展至实体经济,从美国扩展到世界各国,对世界各国的经济带来严重的影响,引起各个国家监管当局和学术界对系统风险(Systemic Risk)的广泛关注。系统风险是单个金融机构的风险冲击对其他金融机构乃至实体经济造成的严重危害,为了防止危机发生,维护金融稳定,各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而金融机构作为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监管当局监督防范系统风险的过程中受到极大重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中国的外向型经济模式正在由“引进来”战略,转向“走出去”的战略。然而,面对中国企业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企业家仍然存在着“缺乏长期战略规划和管理能力”,“领导团队经验不足”等问题,严重阻碍了企业的长期发展。引进海外高端管理人才,成为中国企业寻求进一步发展的解决之道。越来越多的文章也针对CEO的海外经历如何影响企业组织行为和结果进行了一系列研究,但很少有人关注CEO们如
可转换债券是我国的重要融资工具之一,其拥有股票和债券双重属性。投资者可以持有可转债却不转股,此时的转债相当于普通债券,投资者获得基本的利息收益。若投资者选择转股,此时股票价格已经达到转股价格,有上升的趋势,故投资者转股后既可以获得股票分红,也可以获得股票价格上升后卖出带来的资本利得。对于发行公司来说,可转债相对于直接发行股票,能延缓股权稀释度,同时由于利息带来的税盾效应使得融资成本较低。2019年
2018年6月28日,浙江省杭州市互联网人民法院对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民事纠纷案件进行了公开判决,对其中采用区块链技术存证的一组电子证据三性给予了认可,认定该组证据具有证明力,能够证明待证事实。同年9月7日,全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1,这也是我国在司法解释的层面第一次对区块链电子证据存证,以及第三方电子证据存证平台的电子证据合法性进行了确认
宋代处于巨大的社会变革时期,具有深厚而丰富的内涵,由于其独特的社会历史原因,宋代成为了我国封建社会中法制成就最高的朝代。死刑复核制度作为自古以来最重要的司法制度之一在宋代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相较于以前的朝代有所改革和创新。由于当时社会动荡,宋代的死刑案件数量远多于唐代,为了减少冤假错案,缓解社会矛盾,正确地执行死刑复核程序显得尤为重要。研究宋代的死刑复核制度,能够使我们了解具体的复核条件、复核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