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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和高新技术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制度正在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作用越来越突出。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三大支柱之一,在知识产权体系中,与专利权、商标权等工业产权相比,著作权是文化价值的利益化,其不仅具有独特的社会属性,更具有显著的经济属性。著作权质押担保是体现著作权经济属性的典型方式之一。著作权质押不仅是著作权人运用著作权的重要方式,也是著作权人进行债务担保和融资的主要手段,对于著作权的商品化、市场化、产业化都具有巨大的意义。著作权质押制度是一种重要的担保物权制度。著作权质押是一个横跨担保法、物权法和著作权法领域的问题,其一,它是一个担保法上的问题,著作权质押是质押担保的一种重要形式;其二,它又是一个物权法上的问题,著作权质权是一种准物权,具有准物权属性;其三,它是关于著作权的权利质押问题,著作权自身独特的属性使得著作权质押制度与其他类质押制度存有明显差异。甚至,著作权质押制度中的价值评估和证券化过程还涉及到经济领域的相关问题。可以说,著作权质押是一个涉及领域广、专业要求高、制度复杂的复合型问题。然而,现阶段我国对于著作权质押问题,不论在理论研究上,还是在立法实践中都有许多不尽完善之处。为了充分发挥著作权的经济权能,进一步完善著作权质押制度,本文列举分析了我国现今著作权质押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进行着重分析,并提出解决对策,冀以达到完善我国著作权质押制度之目的。第一部分是对著作权质押基础理论的概述。重点阐述了著作权质押的概念和特征、著作权质押的性质、著作权质押的意义和著作权质押与动产质押之比较。其中在著作权质押与动产质押之比较部分中,通过与动产质押之比较,来进一步分析著作权质押自身的特点。第二部分是对我国现今著作权质押制度的发展状况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列举分析。其中涉及到的内容主要有:著作权质押法律形式的现状与不足;著作权质押标的范围的现状与不足;著作权质押登记制度的现状与不足;著作权质押效力制度的现状与不足;著作权质押价值评估制度的现状与不足。第三部分是本文核心部分,其是针对第二部分提出的若干问题的分析和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其中涉及的内容主要有:著作权质押法律形式上的完善;著作权质押标的范围的明确和扩张;著作权质押登记制度的完善;著作权质押效力制度的完善;著作权质押价值评估制度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