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中国银行业的快速发展,银行业务拓展也注定了与客户的谈判必不可少。为了更好的达成合作,实现双赢,谈判中所需的技巧和原则也显得日益重要。
从古至今,“面子”观始终都是我国文化的重要特性之一,它不仅体现了儒家传统文化的影响,更是中国权力游戏的工具。可以说面子问题在人们日常沟通谈判中无处不见,是否能对其正确理解并采取合适的行为策略直接关系到谈判的成败。作为一种社会活动,银行业务谈判也受到了这条准绳的约束。虽然之前中外学者从语言学、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哲学等角度论述了面子问题,对面子理论有过不少的研究,但将其结合银行业务谈判的研究却甚少。鉴于此,本文以布朗和莱文森(1978)面子理论为主要依据来分析面子理论在银行业务谈判中的应用。
文章首先回顾了中西方相关的面子理论以及中国学者提出的中国社会礼貌准则等等,接着又详细论述了布朗和莱文森的面子林论,为接下来的研究奠定理论基础。最后,笔者结合在银行实习一年多,与客户经常谈判的实践,并有意识的记录其他银行工作人员在谈判中面子理论的实际应用,从布朗和莱文森的面子理论模式出发,通过量化研究和分析比较,总结出面子理论在银行大环境下的应用特征。
基于一年多的亲身实践和资料收集,本研究表明面子理论的应用是银行业务谈判的一个重要特征,同时也获得一些新的发现。
第一,谈判双方,无论是客户经理还是客户在谈判过程中对面子都有不同程度的重视。
第二,当面子受到威胁或损害时,都会采取相应的礼貌策略去维护自我和对方的面子。
第三,中国人在日常生活中十分注重面子,但面对银行业务谈判的时候,对面子的重视程度却小于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受到以经济利益为最终目的的商业文化冲击的时候,尤其涉及到自身经济利益时,或者当经济利益与面子相冲突时,谈判者会把面子放在次要位置无论银行业务人员还是客户对正面面子的重视逐渐弱化,随之在谈判中表现出的是独立的个性化意识。
第四,在与银行工作人员谈判中,地位高者显然比地位低者更注重面子。倡导合作精神,为达成共同目标,面子问题的界线呈淡化趋势。
最后论文依据调查结论对银行业务谈判双方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对谈判人员有所帮助和启示。
从古至今,“面子”观始终都是我国文化的重要特性之一,它不仅体现了儒家传统文化的影响,更是中国权力游戏的工具。可以说面子问题在人们日常沟通谈判中无处不见,是否能对其正确理解并采取合适的行为策略直接关系到谈判的成败。作为一种社会活动,银行业务谈判也受到了这条准绳的约束。虽然之前中外学者从语言学、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哲学等角度论述了面子问题,对面子理论有过不少的研究,但将其结合银行业务谈判的研究却甚少。鉴于此,本文以布朗和莱文森(1978)面子理论为主要依据来分析面子理论在银行业务谈判中的应用。
文章首先回顾了中西方相关的面子理论以及中国学者提出的中国社会礼貌准则等等,接着又详细论述了布朗和莱文森的面子林论,为接下来的研究奠定理论基础。最后,笔者结合在银行实习一年多,与客户经常谈判的实践,并有意识的记录其他银行工作人员在谈判中面子理论的实际应用,从布朗和莱文森的面子理论模式出发,通过量化研究和分析比较,总结出面子理论在银行大环境下的应用特征。
基于一年多的亲身实践和资料收集,本研究表明面子理论的应用是银行业务谈判的一个重要特征,同时也获得一些新的发现。
第一,谈判双方,无论是客户经理还是客户在谈判过程中对面子都有不同程度的重视。
第二,当面子受到威胁或损害时,都会采取相应的礼貌策略去维护自我和对方的面子。
第三,中国人在日常生活中十分注重面子,但面对银行业务谈判的时候,对面子的重视程度却小于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受到以经济利益为最终目的的商业文化冲击的时候,尤其涉及到自身经济利益时,或者当经济利益与面子相冲突时,谈判者会把面子放在次要位置无论银行业务人员还是客户对正面面子的重视逐渐弱化,随之在谈判中表现出的是独立的个性化意识。
第四,在与银行工作人员谈判中,地位高者显然比地位低者更注重面子。倡导合作精神,为达成共同目标,面子问题的界线呈淡化趋势。
最后论文依据调查结论对银行业务谈判双方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对谈判人员有所帮助和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