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故都的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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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古及今,喜欢秋的人实在不多,除了它作为一个收获的季节之外。“蒹葭苍苍,白露为霜”,自《诗经·蒹葭》为秋涂上冷艳的色调后,“悲哉,秋之为气也,萧瑟兮,草木摇落而变衰”,战国时的宋玉又为它罩上了一层悲情。汉魏时的曹丕在《燕歌行》中的感叹“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群雁辞归鹄南翔”,是对宋玉的直接追随。至于杜甫的“万里悲秋常作客”,柳永的“对潇潇暮雨洒江天,一番洗清秋”,则是悲秋情绪的一脉相承,元代马致远的“枯藤老树昏鸦”“断肠人在天涯”更是把这种悲凄渲染到了极致。总之,自古及今,秋天似乎一以贯之的就是那种萧瑟、凄寒、悲凉。四季之于人的情感反应当数秋天最为强烈了,于此中,能够从秋的寥落、阴郁、灰暗中发现秋的明丽可爱之处,喜欢秋,为秋唱起颂歌就显得难能而可贵了。这样的人必是经过生活大浪的颠簸,受过世事的大考验。比如苏轼,他的秋天是一年中的“好景”,是“橙黄桔绿”的绚烂;比如刘禹锡,不管是“我言秋日胜春朝”“晴空一鹤排云上”还是“山明水净夜来霜,数树深红与浅黄”,非大胸怀、大抱负之人,是不能发现秋的美丽的,他赢得“诗豪”的称号,原因也许在此。
  《故都的秋》是一篇很特别的文章。
  这是一篇抒发热爱秋天、赞美秋天之情的文章,文中处处可见这样的文字:“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意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然而,在作者的笔下,故都的秋天却又不是想象的那么红艳,热烈,充满活力。长城内外的枫林,香山上下的红叶,都没进入作者的视野,作者所注意到的只是皇城中稍显破落的一户院子中的丝丝秋光。蓝色的牵牛,细长的秋草,清晨街上槐花的落蕊,城内到处衰弱的蝉声和一阵息列索落的短暂的秋雨,故都的秋天显得清静、落寞、悲凉,只有七八月间大枣的淡绿微红为它涂抹些亮丽的色彩。这,似乎是一种矛盾的情感。
  解释这个问题很难,这是一种奇怪的审美心理体验。美并不总是与高大、崇高、清新、艳丽为伍,也不总是与愉悦、欢乐、幸福相伴。艺术就是把平时所忽视的生活加以提取,用情感赋予它存在的美感。悲剧往往更有震撼人心的力量,灰暗与忧郁能伴生复杂的心理体验,产生一种艺术的美感。以诗心观物,万物皆美,那是一种别样的艺术境界。“对潇潇暮雨洒江天,一番洗清秋”引发的虽然是一缕悲愁,谁又能否认它意境的优美呢?
  理解《故都的秋》所描写的景物,所表达的情感,得用你艺术的眼睛与心灵。作者在文中反复抒写对于故都的秋的热爱,不惜用贬损江南的方法,以与故都的秋形成对比,达到他颂赞故都的秋的目的,这背后无疑包含着作者对于故都北平的热爱。1928年国民政府迁都南京,把北京更名为北平,从此直到1949年解放,北平失去了作为首都的地位。但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北平承载着太多的文化内涵,历来为文人墨客所喜爱,作为文人的郁达夫喜欢北平也并不是毫无来由的。不过作为一个江南人,对于北平的喜爱达到这种程度,也确实少见。
  郁达夫先生的作品中常带有一种感伤的色调,这也许与作者的生活经历和他生活时动荡的社会现实有关。而故都北平秋天的清静、落寞、清闲与深沉给人带来的纯正的秋的感觉可能正与他的心境契合,对比之下反而觉得包括故乡在内的江南的秋色“是秋而不像秋”了,于是就极力地赞颂。这只是作者当时的心情罢了,应该没有厚此薄彼的意思。作者在文章后半部分用一大段的内容去解释他对于秋的理解,“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色彩,所以中国的诗文里,颂赞秋的文字特别的多。但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然?……著名的大诗人的长篇田园诗或四季诗里,也总以关于秋的部分,写得最出色而最有味。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的能特别引起深沈、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可见秋,特别是北平的更具秋味的秋天在作者的眼中有一种特别的美,而这种美正是在他心底引起那种感触的秋的深沉与萧索,这正是理解本文赞美热爱之情与感伤、悲凉色调看似不协的钥匙。
  一个在外闯荡多年的人会始终眷念着家乡,即使那里有的只是残破的老屋和黯淡的风景。那是因为热爱的缘故,同样,古都北平秋天的清、静、悲凉正与作者感伤的心境相合,赞美它,同样是由于热爱与眷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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