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融合背景下的检察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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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运用个案法、比较研究法,从当前媒介融合时代的背景下,分析了检察宣传面临的新情形和新趋势,以及对改善现状提出了建议。研究得出,面对媒体变革的加速,媒介融合趋势凸显的情况下,检察宣传面临新情形和网络舆情监管等新问题,可以通过改善队伍、学习媒体,建立行之有效的网络舆情监管体系等方式来探索解决问题。
  关键词:媒介融合;检察宣传;新媒体
  一.当前的媒体变革背景
  相关书籍中指出,“媒介融合”指的是各种媒介呈现出多功能一体化的趋势,这种关于媒介融合的想象更多的集中于将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介融合在一起。近年来,随着社会改革和传媒科技的发展,信息的传播手段与传播方式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电视媒体的强盛,网络传播的崛起,新兴的手机媒体也导致了传播主体地位的改变,传统“铁三角”格局已不复存在。报纸等传统媒体无法阻挡地走下滑趋势,媒体整合已经成为当前媒体发展的大势所趋,在网络技术和数字技术日渐兴盛的情况下,任何媒体都不能规避“融合”这一词。“媒介融合”( Media Convergence)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马萨诸塞州理工大学的浦尔教授提出。喻国明教授在《传媒经济学》中认为,媒介融合是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所依赖的技术越来越趋同,以信息技术为中介,以卫星、电缆、计算机技术等为传输手段。数字技术改变了获得数据、现像和语言三种基本信息的时间、空间及成本,各种信息在同一个平台上得到了整合,不同形式的媒介彼此之间的互换性与互联性得到了加强,媒介一体化的趋势日趋明显[1]。事实上,目前的一些依托于网络这个平台的新媒介就是媒介整合的一个结果,是这种整合的一个未来的发展趋向[2]。
  由于新闻资源的共享,互联网等新媒体轻易跨越了各种媒体的壁垒,对传统媒体造成强烈冲击。传统的媒体分类方式并不能将受众小众化,无法满足受众个性化需求。然而在如今受众碎片化和小众化的时代,受众需求千差万别,互联网因为其具有互通性、广泛性、参与性、便捷性、互动性等特点,为精确满足用户需求提供了可能性。
  二.检察宣传的现状和问题
  检察宣传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的重要途径,是检察机关展示自身形象,提高影响力的重要窗口。在媒介融合的趋势下,检察宣传也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目前,基层检察院也逐渐认识到宣传的重要性,在破获重大案件、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活动时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媒体到场等方式宣传检察工作。以天台县检察院为例,“陈婉珍、陈珏特大挪用公款、贪污案”开庭前一天,检察机关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各级媒体参加,发布会的成功为检察积极正面的宣传起到了很大作用。铺天盖地的报道出现在媒体上,社会对检察工作反响较好。各界一致认为,这对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加广大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起到了积极作用在此案的宣传过程中,报纸、电视、网络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都为此案的宣传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据统计,本院在国家级媒体发表4篇文章,在省级媒体发表3篇文章,1则新闻,在市级媒体发表3篇文章,3则新闻。
  然而基层院的宣传工作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问题。基层检察院人员少、任务重,因而人员装备等资源通常都向办案一线倾斜,政工综合线上人员少,宣传队伍力量相对薄弱。据了解,大多数基层院的宣传人员为1至2人,且多为兼职负责宣传工作,办案经验和法律知识相对缺乏。因而在撰写宣传稿件和挖掘可宣传的“新闻点”时,欠缺新意。基层检察院不是没有好的业绩,好的经验和好的宣传素材,但往往因为“笔杆子”不过硬,“新闻眼”不够敏锐,而在宣传工作上心有余而力不足。
  而随着媒体变革愈演愈烈,媒体整合趋势愈发明显,但这样的趋势在基层的体现却并不明显,因此基层检察院对新兴媒体的重视虽有提高,但和传统媒体比起来,尚有一定差距。因此基层检察院在网络舆情监管和应对上显得薄弱,并没有形成一个行之有效的监管体系,而上述关于基层人员少任务重等相关问题依然存在,因而仅仅靠一两个人的偶尔“搜索”网络来发现涉检负面网络舆情,从网络舆情的监控角度来说,做好的可能性极小。由于监控的无法及时,也就不可能在第一时间内研究判断涉检负面网络舆情,掌握网络舆情的发展趋势,并根据实际情况马上作出合适的处置方案,势必造成负面影响的客观化扩大,不利于进一步工作的开展。
  三.改善检察宣传的建议
  改善目前检察宣传的现状,可从宣传队伍着手。宣传人员学习法律知识,善于在案件中找到具有报道价值的“新闻点”。同时也可从媒体着手,目前检察宣传的主要阵地为报纸和电视,即典型的两种传统主流媒体。在主流媒体关注的新闻中,与“检察”相关新闻所占比例不大,而我们的宣传工作没有与媒体报道之间形成默契,有些内容是媒体需要而宣传经常忽略的,而有些内容是宣传重点而媒体常见,同时由于媒体性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报道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因而了解媒体、学习媒体也是加强宣传的一个渠道,宣传人员通过学习,学会从媒体的角度思考报道素材,挖掘报道焦点,调整宣传报道的口径,充分发挥各类载体的功效,与媒体形成互动,对舆论加以引导。
  在新兴媒体尤其是网络媒体的宣传方面,检察宣传也有了质的飞跃。从正义网到检察日报的电子版,报纸顺利转型;再到2008年6月,改版升级后的浙江省检察院门户网站浙江检察网(网址www.zjjcy.gov.cn)正式开通,标志着浙江省检察机关网络宣传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浙江检察网设置了重点关注、检察动态、检察风采、法学苑地、图说检察、省外传真等栏目,与最高人民检察院门户网、正义网使用统一的技术平台,可以自动即时调用高检网、正义网的数据,丰富网站内容,真正实现了信息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3]如今网站运行顺利,网友可以网站上看到最新的浙江省内各级检察院的工作动态和案件报道。然而,目前群众了解更多的是各大门户网站、各大论坛等,他们对网络媒体,尤其是检察宣传专业网络媒体了解并不多,因此网络媒体的宣传也将成为今后检察宣传的重要阵地。
  所以在应对网络舆情方面,除了首先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以外,也可从队伍着手,培养有关人员和部门对网络舆情的内容、走向进行密切关注,全面准确掌握新情况新动态,及时反映及时报告。同时,要建立应对涉检网络舆情的预警机制,安排专人采用关键词搜索和细致搜索的方式加强对目标网站、论坛的定时、全面的搜索,对涉及本院且可能造成突发舆情的事件及时预警,掌握舆论发展动向。在黄金时间——72小时内处置网络舆情事件。对网民反映情况属实或有一定根据的批评性网络舆情,做到及时纠错,公开答复,争取工作的主动性和靠前性;对于反映情况失实或恶语中伤的,要通过正当途径公开辟谣,以正视听;对于不当炒作,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的,要依靠党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依法妥善处置,对媒体关注甚至热炒的敏感案件,可以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专访等方式,做好有关解答,实现检察工作与媒体的良性互动。
  新形势下的检察宣传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探索新路子。今后随着信息公开的进一步发展,媒体对检察机关将有更多的关注。在检察机关提高自身执法办案水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同时,检察工作与新闻媒体相互间的合作将会越来越紧密。这是检察宣传工作上台阶的一个好时机,好好把握它将会使检察宣传工作事半功倍。
  注释:
  [1]喻国明等.传媒竞争力(产业价值链案例与模式)[C].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年:228-229
  [2]风笑天.社会学研究方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217
  [3]正义网 检察日报首页,2008年6月27日
  (作者通讯地址: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检察院,浙江 天台 31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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