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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深入学习领会并贯彻落实“三转”各项要求,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一项重要工作部署,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紧扣主责主业,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切实把工作重心转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使纪检监察工作的主业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上,把推进“三转”作为国有企业工作一项重要内容以及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指导,不断拓宽工作领域。
【关键词】深化三转;党风廉政;反腐败;监督;履职
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一项重要的工作部署,这既是对加强当前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指明了方向。尤其是随着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既是职责所在,又是形势所需,意义重大,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紧扣主责主业,创新方式方法,强化作风建设,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使纪检监察工作的主业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上,把推进“三转”作为国有企业工作一项重要内容以及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指导,认真把握形势和实践发展变化,真正做到统一思想,付诸行动,与时俱进。
我们在贯彻落实“三转”各项要求时,要切实把工作重心转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尤其是要抓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不断拓宽工作领域。
一、坚定不移转职能,关键是厘清职责、明确定位。
转职能是核心,转方式是关键,转作风是动力和保障,三者相辅相成,其目的就是要实现纪检监察工作“思想更加解放、职能更加明确、重点更加突出、方法更加科学、作风更加务实”。要聚精会神抓好主业,把精力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上,专心致志“执好纪、问好责”, 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监督预防体系建设,尤其是深化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推进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要健全和完善问责机制,切实解决部分国有企业中普遍存在的“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目标考核内容过于宽泛和随意”等现象;不断改进和完善监督方式,正确处理好参与和监督的关系,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一)要突出严明纪律,保证政令畅通。
严明党纪政纪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一项基本任务,必须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始终把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组织纪律放在首位,不能在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涉及重大决策部署上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
(二)要加强惩治腐败,形成震慑效应。
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惩腐败分子,是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最鲜明的特色。纪检监察部门要突出主业,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要坚持快查快结,“老虎”、“苍蝇”一起打,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查处一个。
二、坚定不移转方式,科学高效履行职责。
转方式必须配合转职能,关键是做好“加法和乘法”。“加法”就是强化本职、细化责任,扎实做好本职工作,要做足事前功课,问题出在哪里,监督就要跟到哪里,努力做到有疑点就有监督,有问题就有追责;“乘法”就是突出主业,集中全力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工作,通过科学管用的工作手段和工作途径,推进科学管理,在工作中要讲究方式方法,注重沟通协商,搞清事实、讲清道理,不固守原有的思维模式,围绕主业,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做到纲举目张、事半功倍。
(一)要转变监督方式,强化问责问效。
纪检监察部门应从众多牵头工作当中抽离出来,集中力量对相应职能部门履行各自法定监督职责的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督促相关部门抓执行、抓落实。可通过采取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跟踪督查与重点抽查等形式,提高督查检查的效果。进一步健全完善问责机制,明确问责范围、问责程序等,加大对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决策失误等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
(二)要转变执纪方式,既对事更对人。“对事”与“对人”往往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既对事更对人,就要以“人”为中心,更加关注“事”中的“人”。 通过对一个个人的点名通报,就是一次次的警钟长鸣。越公开,反腐才越有力;越透明,监督才越有效。比如点名道姓地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就是中纪委转变执纪方式的一种有益尝试,效果较为明显,建议各纪检监察单位和部门可引以借鉴和学习。
三、坚定不移转作风,全力打造反腐败队伍建设。
坚持以更高的标准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注重思想政治教育、组织纪律教育,夯实思想政治和纪检监察业务两个基础,强化学习培训和调查研究,进一步聚焦主业、提升履职能力。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切实纠正“四风”, 形成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以铁的纪律打造和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锤炼干部队伍优秀品质,最好的课堂在实践。
要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各级纪委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二)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管机制。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必须完善监督机制和“双重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事事抓到位的工作机制。健全纪委监督检查行为规范,对纪委开展监督检查的程序、范围、要求等进行明确界定,建立“问题台账”等制度,检查组负责人与被检查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检查结果签字背书,作为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的依据。同时,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明确每一个违纪违法案件须倒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要切实做到聚焦监督主业,强化督促检查。督促党委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完善谈话提醒教育制度,建立健全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防范机制,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同时,要强化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又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办案活动的监督工作,严防“灯下黑”。
总之,我们要牢固树立不监督,或监督不到位都是失职的认识,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查办案件、责任追究上下功夫,努力做到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要注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引导,正确处理好纪检监察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关系,统筹协调做好各项工作;坚持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三转”的实际成效,深入推进国有企业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参考文献】
[1]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公报
[2]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
[3]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关键词】深化三转;党风廉政;反腐败;监督;履职
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一项重要的工作部署,这既是对加强当前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指明了方向。尤其是随着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既是职责所在,又是形势所需,意义重大,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紧扣主责主业,创新方式方法,强化作风建设,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使纪检监察工作的主业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上,把推进“三转”作为国有企业工作一项重要内容以及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指导,认真把握形势和实践发展变化,真正做到统一思想,付诸行动,与时俱进。
我们在贯彻落实“三转”各项要求时,要切实把工作重心转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尤其是要抓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不断拓宽工作领域。
一、坚定不移转职能,关键是厘清职责、明确定位。
转职能是核心,转方式是关键,转作风是动力和保障,三者相辅相成,其目的就是要实现纪检监察工作“思想更加解放、职能更加明确、重点更加突出、方法更加科学、作风更加务实”。要聚精会神抓好主业,把精力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上,专心致志“执好纪、问好责”, 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监督预防体系建设,尤其是深化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推进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要健全和完善问责机制,切实解决部分国有企业中普遍存在的“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目标考核内容过于宽泛和随意”等现象;不断改进和完善监督方式,正确处理好参与和监督的关系,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一)要突出严明纪律,保证政令畅通。
严明党纪政纪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一项基本任务,必须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始终把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组织纪律放在首位,不能在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涉及重大决策部署上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
(二)要加强惩治腐败,形成震慑效应。
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惩腐败分子,是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最鲜明的特色。纪检监察部门要突出主业,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要坚持快查快结,“老虎”、“苍蝇”一起打,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查处一个。
二、坚定不移转方式,科学高效履行职责。
转方式必须配合转职能,关键是做好“加法和乘法”。“加法”就是强化本职、细化责任,扎实做好本职工作,要做足事前功课,问题出在哪里,监督就要跟到哪里,努力做到有疑点就有监督,有问题就有追责;“乘法”就是突出主业,集中全力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工作,通过科学管用的工作手段和工作途径,推进科学管理,在工作中要讲究方式方法,注重沟通协商,搞清事实、讲清道理,不固守原有的思维模式,围绕主业,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做到纲举目张、事半功倍。
(一)要转变监督方式,强化问责问效。
纪检监察部门应从众多牵头工作当中抽离出来,集中力量对相应职能部门履行各自法定监督职责的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督促相关部门抓执行、抓落实。可通过采取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跟踪督查与重点抽查等形式,提高督查检查的效果。进一步健全完善问责机制,明确问责范围、问责程序等,加大对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决策失误等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
(二)要转变执纪方式,既对事更对人。“对事”与“对人”往往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既对事更对人,就要以“人”为中心,更加关注“事”中的“人”。 通过对一个个人的点名通报,就是一次次的警钟长鸣。越公开,反腐才越有力;越透明,监督才越有效。比如点名道姓地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就是中纪委转变执纪方式的一种有益尝试,效果较为明显,建议各纪检监察单位和部门可引以借鉴和学习。
三、坚定不移转作风,全力打造反腐败队伍建设。
坚持以更高的标准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注重思想政治教育、组织纪律教育,夯实思想政治和纪检监察业务两个基础,强化学习培训和调查研究,进一步聚焦主业、提升履职能力。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切实纠正“四风”, 形成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以铁的纪律打造和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锤炼干部队伍优秀品质,最好的课堂在实践。
要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各级纪委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二)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管机制。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必须完善监督机制和“双重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事事抓到位的工作机制。健全纪委监督检查行为规范,对纪委开展监督检查的程序、范围、要求等进行明确界定,建立“问题台账”等制度,检查组负责人与被检查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检查结果签字背书,作为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的依据。同时,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明确每一个违纪违法案件须倒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要切实做到聚焦监督主业,强化督促检查。督促党委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完善谈话提醒教育制度,建立健全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防范机制,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同时,要强化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又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办案活动的监督工作,严防“灯下黑”。
总之,我们要牢固树立不监督,或监督不到位都是失职的认识,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查办案件、责任追究上下功夫,努力做到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要注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引导,正确处理好纪检监察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关系,统筹协调做好各项工作;坚持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三转”的实际成效,深入推进国有企业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参考文献】
[1]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公报
[2]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
[3]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