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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我国发生了几次重大的自然灾害,尤其2008年发生的5·12汶川大地震,给我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的应急体系成为我国近些年面临的重要课题。善治理论为我国自然灾害应急体系的现实建构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本文尝试基于善治治理理念提出我国自然灾害应急体系的构建路径,为我国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善治 应急体系 多主体参与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0)09-0116-02
引言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的种类多、分布广、强度大、损失严重,几乎每一年都会发生洪涝、风沙、泥石流以及地震等自然灾害。近些年我国屡屡遭受大的自然灾害袭击,如2006年南方罕见的台风、雨涝、干旱,2008年5月12日的四川汶川大地震,在今年3月份的西南五省市大干旱,夏季以来我国多地发生洪涝泥石流灾害,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和经济建设带来了很大的影响,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自然灾害不仅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也成为影响我国政治稳定、经济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有效地应对自然灾害危机,迫切需要建立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方、运转高效的自然灾害应急体系。
一、善治理论概述
西方治理与善治制度的实践是对公共领域的危机或民主政治衰败做出的拯救性的回应。善治理论为我国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努力的方向和目标。综合专家学者们的观点,善治的五个基本要素有:1.合法性,它指的是社会秩序和权威被自觉认可和服从的性质和状态。2.法治,它指的是法律是公共政治管理的最高准则,任何政府官员和公民都必须依法行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3.透明性,指的是政治信息的公开,每个公民都有权获得与自己利益相关的政府政策信息,并且对公共管理过程实施有效的监督。4.责任性,它要求管理机构及其人员在公共管理中由于其承担的职务而必须履行一定的职能和义务。公职人员和管理机构的责任性越大,表明善治的程度越高。5.回应性,基本含义是公共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必须对公民的要求作出及时和负责的反应,不得无故拖延或没有下文。
善治理论的五个基层要素为我国灾害应急体系的构建指出了努力的方向。即灾害应急体系的构建应有法可依,程序合法;同时保障灾害信息的公开透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明确应急体系中各级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职责;建立反应迅速的应急管理机构。具体措施如下:
(一)制定统一的《国家灾害应急管理法》,完善我国灾害应急法律体系
法治是公共管理的最高准则,是善治理论的重要内容。我国己制订了上百件防灾、减灾有关的法律、法令,如《防震减灾法》《防洪法》等,但是各法之间各自为政,相互之间在立法精神和具体内容上缺乏协调和统一。我们不妨借助国外的危机管理经验和相关的法律制度,结合国内处理各类危机的经验,制定出一部统一的适合我国国情的综合性规范防灾减灾工作的基本大法。通过该法对减灾法律覆盖的灾种、各危机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权力和义务、社会组织和公众的责任和义务、公民权利的保障、政府信息的通报、危机处理的责任追究等问题做出明确的界定。同时,在灾害应急之外,还需要制定《灾害救助法》《灾后恢复重建法》等,来保障灾后的重建工作有法可依。
(二)构建多主体参与应急机制
善治的本质特性在于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合作管理,这就要求现代灾害应急体系必然是多主体参与的,随着全球化的发展,现代自然灾害呈现高频发、大规模和国际化的特点,单靠政府难以应对和适应新形势下的危机。因此,需要打破传统灾害应急管理政府一元化的格局,引入多主体参与的应急机制。即构建政府、私人部门、非政府组织和公民共同应对危机的多元主体的参与治理机制。这里既包括政府与私人部门、第三部门、公民的合作,同时也包括国家和国家之间的合作。 由于我国的公共资源主要集中在国家手中,政府在这一参与机制中应负主要的应对责任。即建立的是政府主导、社会辅助的多主体参与机制。
这种多主体参与模式,不仅减轻了政府自然灾害的救助负担,降低了灾害的救助成本,提高了灾害的救助效率,也激发了公民的爱国热情和社会责任感。由于自然灾害早已跨越了国家,甚至影响范围波及全球。世界各国协同应对全球化的自然灾害是人类共同的使命和责任。多主体参与的应急机制,’有利于危机应急体系的协调和高效运作,对全面应对危机起了重要作用,如下图所示:
(三)做好灾害信息的新闻发布工作
为了控制灾害危机,稳定社会秩序,避免社会恐慌,政府必须及时、准确地向社会披露有关信息。奥古斯丁总结自己应对危机的最基本的经验,可以用六个字来概括“说真话,立刻说”。因此,在公共危机时期,政府要采取公开、迅速的信息发布方式,确定新闻发布机构,代表政府向社会发布政府的有关工作情况。其主要的发布途径为:一是通过政府的门户网站进行危机信息的发布工作,将关于灾害危机的第一手消息在第一时间向公众公布。二是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府新闻发言人是政府授权发言人在特定的场合定期向公众媒体发布政府重大事项以及社会上公众关心的各种信息等。特别是在危机时期,由于危机情形的不确定性,政府发言人应随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发布危机信息。
(四)建立统一、专门的自然灾害危机管理机构
正常状态下的科层制行政管理模式,无法适应紧急事件的非常态管理决策与指挥的要求,自然灾害的紧急性特征,导致“倒逼效应要求迅速缩减决策管理层次以适应管理幅度扩大的急迫需求”。为应对我国政府部门层级条块管理模式的缺陷,提高救灾体系的反应速度,应建立统一、专门的灾害应急管理指挥机构。该机构建议设为常设机构,由一位国务院主要领导负责,处理包括自然灾害等紧急事务在内的综合的救灾协调指挥机构。在该机构下,对应地方政府的建制设职能部门如自然灾害局。该机构在平时主要负责灾害的预防准备,抗灾救灾知识的宣传,自救互救能力的培训,对各种危机进行划分总结,站在国家安全的高度制定长期反危机的应急计划和战略等工作。当自然灾害发生时,立即启动危机指挥中心,启动紧急预案,协调各相关部门,保证抗灾救灾工作能在各种自然灾害发生时,有效、有序地展开。
(五)加强危机应急中的责任机制的建设
善治理论强调管理人员及管理机构基于其承担的职务而必须履行一定的职能和义务。政府及其公职人员的责任越大,善治的程度越高。
一是通过完善应急责任法律法规制度,明确灾害应急管理的监督主体、对象、责任。最大特点是解决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问题,并直接产生法律效应,对于在公共危机中由于未履行积极行政责任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行政人员,由人民检察院行使法纪检查权,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以起到安定民心、促进公务员积极履行行政责任的作用。
二是切实履行首长负责制。根据党领导政府原则,各级党委享有对各级政府部门行政首长进行人事任免的权力。对于在灾害危机处理过程中失职或负有领导责任的行政首长,党委可对其予以免职,任命新的行政首长。对于人事的任免需予以公布,以促进政府机关及其行政人员对灾害危机处理的及时正确。
三是行政机关依照《公务员法》追究公务员责任。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对在公共紧急事件中违反工作纪律的行政人员,按照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处分。道德谴责是指在处理危机过程中,对于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等不致违反纪律的情况,依据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通过批评教育的形式予以谴责。
[参考文献]
[1]孔繁斌.治理与善治制度移值:中国选择的逻辑[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3(3).
[2]郗孟祥.自然灾害防御体系的国际借鉴与现实构建[J].求索,2009年,第1期.
[5](美)奥古斯丁.危机管理[M].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33页.
[4]麻宝强.王邱强.政府危机管理:理论与对策研究[M].吉林:吉林大学出版社,200B年8月,第161页.
[关键词]善治 应急体系 多主体参与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0)09-0116-02
引言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的种类多、分布广、强度大、损失严重,几乎每一年都会发生洪涝、风沙、泥石流以及地震等自然灾害。近些年我国屡屡遭受大的自然灾害袭击,如2006年南方罕见的台风、雨涝、干旱,2008年5月12日的四川汶川大地震,在今年3月份的西南五省市大干旱,夏季以来我国多地发生洪涝泥石流灾害,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和经济建设带来了很大的影响,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自然灾害不仅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也成为影响我国政治稳定、经济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有效地应对自然灾害危机,迫切需要建立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方、运转高效的自然灾害应急体系。
一、善治理论概述
西方治理与善治制度的实践是对公共领域的危机或民主政治衰败做出的拯救性的回应。善治理论为我国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努力的方向和目标。综合专家学者们的观点,善治的五个基本要素有:1.合法性,它指的是社会秩序和权威被自觉认可和服从的性质和状态。2.法治,它指的是法律是公共政治管理的最高准则,任何政府官员和公民都必须依法行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3.透明性,指的是政治信息的公开,每个公民都有权获得与自己利益相关的政府政策信息,并且对公共管理过程实施有效的监督。4.责任性,它要求管理机构及其人员在公共管理中由于其承担的职务而必须履行一定的职能和义务。公职人员和管理机构的责任性越大,表明善治的程度越高。5.回应性,基本含义是公共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必须对公民的要求作出及时和负责的反应,不得无故拖延或没有下文。
善治理论的五个基层要素为我国灾害应急体系的构建指出了努力的方向。即灾害应急体系的构建应有法可依,程序合法;同时保障灾害信息的公开透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明确应急体系中各级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职责;建立反应迅速的应急管理机构。具体措施如下:
(一)制定统一的《国家灾害应急管理法》,完善我国灾害应急法律体系
法治是公共管理的最高准则,是善治理论的重要内容。我国己制订了上百件防灾、减灾有关的法律、法令,如《防震减灾法》《防洪法》等,但是各法之间各自为政,相互之间在立法精神和具体内容上缺乏协调和统一。我们不妨借助国外的危机管理经验和相关的法律制度,结合国内处理各类危机的经验,制定出一部统一的适合我国国情的综合性规范防灾减灾工作的基本大法。通过该法对减灾法律覆盖的灾种、各危机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权力和义务、社会组织和公众的责任和义务、公民权利的保障、政府信息的通报、危机处理的责任追究等问题做出明确的界定。同时,在灾害应急之外,还需要制定《灾害救助法》《灾后恢复重建法》等,来保障灾后的重建工作有法可依。
(二)构建多主体参与应急机制
善治的本质特性在于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合作管理,这就要求现代灾害应急体系必然是多主体参与的,随着全球化的发展,现代自然灾害呈现高频发、大规模和国际化的特点,单靠政府难以应对和适应新形势下的危机。因此,需要打破传统灾害应急管理政府一元化的格局,引入多主体参与的应急机制。即构建政府、私人部门、非政府组织和公民共同应对危机的多元主体的参与治理机制。这里既包括政府与私人部门、第三部门、公民的合作,同时也包括国家和国家之间的合作。 由于我国的公共资源主要集中在国家手中,政府在这一参与机制中应负主要的应对责任。即建立的是政府主导、社会辅助的多主体参与机制。
这种多主体参与模式,不仅减轻了政府自然灾害的救助负担,降低了灾害的救助成本,提高了灾害的救助效率,也激发了公民的爱国热情和社会责任感。由于自然灾害早已跨越了国家,甚至影响范围波及全球。世界各国协同应对全球化的自然灾害是人类共同的使命和责任。多主体参与的应急机制,’有利于危机应急体系的协调和高效运作,对全面应对危机起了重要作用,如下图所示:
(三)做好灾害信息的新闻发布工作
为了控制灾害危机,稳定社会秩序,避免社会恐慌,政府必须及时、准确地向社会披露有关信息。奥古斯丁总结自己应对危机的最基本的经验,可以用六个字来概括“说真话,立刻说”。因此,在公共危机时期,政府要采取公开、迅速的信息发布方式,确定新闻发布机构,代表政府向社会发布政府的有关工作情况。其主要的发布途径为:一是通过政府的门户网站进行危机信息的发布工作,将关于灾害危机的第一手消息在第一时间向公众公布。二是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府新闻发言人是政府授权发言人在特定的场合定期向公众媒体发布政府重大事项以及社会上公众关心的各种信息等。特别是在危机时期,由于危机情形的不确定性,政府发言人应随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发布危机信息。
(四)建立统一、专门的自然灾害危机管理机构
正常状态下的科层制行政管理模式,无法适应紧急事件的非常态管理决策与指挥的要求,自然灾害的紧急性特征,导致“倒逼效应要求迅速缩减决策管理层次以适应管理幅度扩大的急迫需求”。为应对我国政府部门层级条块管理模式的缺陷,提高救灾体系的反应速度,应建立统一、专门的灾害应急管理指挥机构。该机构建议设为常设机构,由一位国务院主要领导负责,处理包括自然灾害等紧急事务在内的综合的救灾协调指挥机构。在该机构下,对应地方政府的建制设职能部门如自然灾害局。该机构在平时主要负责灾害的预防准备,抗灾救灾知识的宣传,自救互救能力的培训,对各种危机进行划分总结,站在国家安全的高度制定长期反危机的应急计划和战略等工作。当自然灾害发生时,立即启动危机指挥中心,启动紧急预案,协调各相关部门,保证抗灾救灾工作能在各种自然灾害发生时,有效、有序地展开。
(五)加强危机应急中的责任机制的建设
善治理论强调管理人员及管理机构基于其承担的职务而必须履行一定的职能和义务。政府及其公职人员的责任越大,善治的程度越高。
一是通过完善应急责任法律法规制度,明确灾害应急管理的监督主体、对象、责任。最大特点是解决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问题,并直接产生法律效应,对于在公共危机中由于未履行积极行政责任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行政人员,由人民检察院行使法纪检查权,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以起到安定民心、促进公务员积极履行行政责任的作用。
二是切实履行首长负责制。根据党领导政府原则,各级党委享有对各级政府部门行政首长进行人事任免的权力。对于在灾害危机处理过程中失职或负有领导责任的行政首长,党委可对其予以免职,任命新的行政首长。对于人事的任免需予以公布,以促进政府机关及其行政人员对灾害危机处理的及时正确。
三是行政机关依照《公务员法》追究公务员责任。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对在公共紧急事件中违反工作纪律的行政人员,按照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处分。道德谴责是指在处理危机过程中,对于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等不致违反纪律的情况,依据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通过批评教育的形式予以谴责。
[参考文献]
[1]孔繁斌.治理与善治制度移值:中国选择的逻辑[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3(3).
[2]郗孟祥.自然灾害防御体系的国际借鉴与现实构建[J].求索,2009年,第1期.
[5](美)奥古斯丁.危机管理[M].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33页.
[4]麻宝强.王邱强.政府危机管理:理论与对策研究[M].吉林:吉林大学出版社,200B年8月,第1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