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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网络的迅速发展正日益构建起一个新的公共话语空间,为公民言论表达提供了一个更加有效的渠道。网络公共话语空间的平等、低准入、去中心化、匿名性等特点彰显了公共话语特色,但目前的网络公共话语空间建构仍存在诸如网民媒介素养亟待提高、话语表达不平衡等问题。本文分别从网络共公共话语空间的特点、存在的问题及建构的合理途径等三个方面对网络公共话语空间的建构展开论述。本文认为,虽然网络公共话语空间建构中仍存在诸多问题,但网络公共话语空间整体上向着理性化、规范化、有序化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公共话语空间;网络;话语表达;
中图分类号:G2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03-0008-01
一、公民言论表达的新空间
(一)网络成为公共话语空间。互联网络的出现建构出一个新的公共话语空间。不同身份、年龄、职业、地域的人可以依托于网络这一工具共同就某一话题展开交流和讨论。较之现实的公民社会,网络的参与主体之间相互独立,拥有平等的话语权,能够对现实世界中的公共话题进行理性地批判。
(二)网络公共话语空间的特征。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显示,截至2013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18亿,全年共计新增网民5358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5.8%,手机网民规模达到5亿,,网民主要网络应用使用行为包括商务交易、信息获取和交流沟通等。我国的网络公共话语空间表现出以下几个特征:第一,话语主体的平等。在网络中,符号和数字编码取代了人现实社会生活中的真实身份,被剥去了身份、财富、权利等标签的网民只能彼此平等相待,因此具备了更强烈的表达意愿和表达冲动。这种平等的沟通和表达方式,大大提升了公民的权利主体意识,激发了他们对社会问题持续关注,发表言论的热情。第二,开放性与低准入。首先,一般大众都可以进入这个网络进行讨论,而进入这个网络空间的准入是很低的。只要具备必需的物质条件(一台能上网的电脑),任何人都可以方便地登录互联网中的网站、论坛,对公共事务发表观点看法。这一开放性大大增加了弱势群体发言的力量。其次,与传统社会中以权力为基础的话语表达相比,进入到网络中的个体都被赋予了话语权,并且可以在网站和论坛随时表达自己的意见。在互联网中,人们可以对他们所关心的问题进行自由、平等、理智的讨论,而不必受制于权力、习惯势力或者传统观念。第三,话语的去中心化。网络是多点对多点传播,门户网站不再是交流的中心,人们直接进行多点对多点的沟通,进行信息的制作、传递和修正。话语重心转移到网民个人层面,许多隐藏的信息被反映出来,并迅速地通过网络进行互动,上传的信息不断更新改变人们的认知,每个人都可以成为某种信息的权威。第四,话语主体身份隐匿。网民可以使用匿名的身份,获得一种表达意见的安全感。参与主体之间的关系不存在私人或组织利益的冲突,不具有现实社会中摆脱不了的政治、经济、甚至是意识形态上的群体影响,从而有助于消除既定社会中既有的偏见和歧视,为参与者提供了一个更为平等的辩论环境。第五,强烈的批判性。和其他媒体相比,互联网更多地是关注热点,抨击时弊,直面社会人生,其主题多关乎民众的普遍利益。在互联网构建的公共话语空间中,任何权威都可能被消解。网络上一系列事件,如“张艺谋超生门”“李某某案”等,推动事件发展的原因之一就是公众的批判精神。这种质疑和批判精神是推动中国社会有序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推动互联网公共话语空间健康发展的重要动力。
二、互联网公共话语空间建构中存在的问题
(一) 网民的媒介素养。网络的匿名性让网民享受了随意表达的快感,同时也引发了网民们无需为自己言行负责的思维倾向。虚拟的空间、海量的混容和信息的易逝,都为网民的不负责的信息、言论发布提供了可能。由于真实身份被隐匿使一些网民发言不负责任,甚至是恶意的欺骗。从网民在“李某某案”等网络事件中的回帖可以看出,广大网民在网络事件中容易表现出种种偏激、盲从、非理性、一边倒、人身攻击等问题,反映出网民对网络信息的辨识、分析和批判性解读等媒介素养能力还有待提高。网民不仅要有参与公共话题讨论的热情,更要提高自己的媒介素养,以负责任的态度和理性的判断参与到公共话語空间的建构之中。
(二) 网络空间意见表达的不平衡。网络所构建的公共话语空间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这个空间仍然存在门槛,那些不具备网络知识和上网条件的公众,在这个空间中是“失语”的。不仅如此,在网络空间内部,参与者和参与者之间,也非绝对的平等。虽然网络论坛是一个相对开放的空间,网民的话语权仍然会受到一些“规则”的限制。另一方面,随着媒介的不断融合,论坛一般都失去了“独立性”,而依附于某些大型媒体,因此其所受的控制和管理也就愈加严格。这是制约公共话语空间独立性的最大问题。
三、网络公共话语空间建构的合理途径
(一)政府对待公共话语空间的规范化。网络公共话语空间话语活跃的同时,政府对待公共话语空间的方式也逐渐地规范化。充分利用互联网渠道,构筑反映民意表达的平台,及时了解舆情,促进科学决策,成为政府的执政亮点。现在,不仅国家领导人、中央政府重视与网民交流,各省各地也都纷纷开展“网络问政”等。
(二)网民的理性化。尽管网络话语空间存在着话语暴力等问题,但网络公共话语空间整体上向着理性化回归。网民在享有话语权的同时,也开始履行相应的义务,提高社会责任意识,加强了网络公民道德建设。从“复旦大学投毒案”到“官员不雅照”、“表哥杨达才”等事件,网络话语对社会产生了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在议程设置效果的影响下,网络话语最终扩散为社会舆论,使事件成为社会公众共同关注的“大事”, 网络话语并最终推动事件朝着回归理性的方向发展。
(三)网络公共话语空间的政府治理。网络公共话语空间的健康成长,都需要引入政府必要、适度的管理机制。但是,政府治理并非政府统治,要把握好政府治理的“度”。首先,要建立健全网络治理的政策法规体系,规范网络交往行为。其次,要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努力缩小网络交往中的“数字鸿沟”,扩大网络公共空间参与主体的规模。此外,政府要适度加强对网络的监管力度,尤其要加大对各种网络犯罪的预防和惩治力度,对网络交往的内容进行适当地引导。
四、结 论
网络公共话语空间同当前中国社会结构一样,处于不断的调整变化之中。正确认识,适度引导,对于中国网络公共话语空间的健康发展,对推进我国的现代化进程、政治文明、社会的和谐建设等具有重大的意义。
关键词:公共话语空间;网络;话语表达;
中图分类号:G2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03-0008-01
一、公民言论表达的新空间
(一)网络成为公共话语空间。互联网络的出现建构出一个新的公共话语空间。不同身份、年龄、职业、地域的人可以依托于网络这一工具共同就某一话题展开交流和讨论。较之现实的公民社会,网络的参与主体之间相互独立,拥有平等的话语权,能够对现实世界中的公共话题进行理性地批判。
(二)网络公共话语空间的特征。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显示,截至2013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18亿,全年共计新增网民5358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5.8%,手机网民规模达到5亿,,网民主要网络应用使用行为包括商务交易、信息获取和交流沟通等。我国的网络公共话语空间表现出以下几个特征:第一,话语主体的平等。在网络中,符号和数字编码取代了人现实社会生活中的真实身份,被剥去了身份、财富、权利等标签的网民只能彼此平等相待,因此具备了更强烈的表达意愿和表达冲动。这种平等的沟通和表达方式,大大提升了公民的权利主体意识,激发了他们对社会问题持续关注,发表言论的热情。第二,开放性与低准入。首先,一般大众都可以进入这个网络进行讨论,而进入这个网络空间的准入是很低的。只要具备必需的物质条件(一台能上网的电脑),任何人都可以方便地登录互联网中的网站、论坛,对公共事务发表观点看法。这一开放性大大增加了弱势群体发言的力量。其次,与传统社会中以权力为基础的话语表达相比,进入到网络中的个体都被赋予了话语权,并且可以在网站和论坛随时表达自己的意见。在互联网中,人们可以对他们所关心的问题进行自由、平等、理智的讨论,而不必受制于权力、习惯势力或者传统观念。第三,话语的去中心化。网络是多点对多点传播,门户网站不再是交流的中心,人们直接进行多点对多点的沟通,进行信息的制作、传递和修正。话语重心转移到网民个人层面,许多隐藏的信息被反映出来,并迅速地通过网络进行互动,上传的信息不断更新改变人们的认知,每个人都可以成为某种信息的权威。第四,话语主体身份隐匿。网民可以使用匿名的身份,获得一种表达意见的安全感。参与主体之间的关系不存在私人或组织利益的冲突,不具有现实社会中摆脱不了的政治、经济、甚至是意识形态上的群体影响,从而有助于消除既定社会中既有的偏见和歧视,为参与者提供了一个更为平等的辩论环境。第五,强烈的批判性。和其他媒体相比,互联网更多地是关注热点,抨击时弊,直面社会人生,其主题多关乎民众的普遍利益。在互联网构建的公共话语空间中,任何权威都可能被消解。网络上一系列事件,如“张艺谋超生门”“李某某案”等,推动事件发展的原因之一就是公众的批判精神。这种质疑和批判精神是推动中国社会有序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推动互联网公共话语空间健康发展的重要动力。
二、互联网公共话语空间建构中存在的问题
(一) 网民的媒介素养。网络的匿名性让网民享受了随意表达的快感,同时也引发了网民们无需为自己言行负责的思维倾向。虚拟的空间、海量的混容和信息的易逝,都为网民的不负责的信息、言论发布提供了可能。由于真实身份被隐匿使一些网民发言不负责任,甚至是恶意的欺骗。从网民在“李某某案”等网络事件中的回帖可以看出,广大网民在网络事件中容易表现出种种偏激、盲从、非理性、一边倒、人身攻击等问题,反映出网民对网络信息的辨识、分析和批判性解读等媒介素养能力还有待提高。网民不仅要有参与公共话题讨论的热情,更要提高自己的媒介素养,以负责任的态度和理性的判断参与到公共话語空间的建构之中。
(二) 网络空间意见表达的不平衡。网络所构建的公共话语空间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这个空间仍然存在门槛,那些不具备网络知识和上网条件的公众,在这个空间中是“失语”的。不仅如此,在网络空间内部,参与者和参与者之间,也非绝对的平等。虽然网络论坛是一个相对开放的空间,网民的话语权仍然会受到一些“规则”的限制。另一方面,随着媒介的不断融合,论坛一般都失去了“独立性”,而依附于某些大型媒体,因此其所受的控制和管理也就愈加严格。这是制约公共话语空间独立性的最大问题。
三、网络公共话语空间建构的合理途径
(一)政府对待公共话语空间的规范化。网络公共话语空间话语活跃的同时,政府对待公共话语空间的方式也逐渐地规范化。充分利用互联网渠道,构筑反映民意表达的平台,及时了解舆情,促进科学决策,成为政府的执政亮点。现在,不仅国家领导人、中央政府重视与网民交流,各省各地也都纷纷开展“网络问政”等。
(二)网民的理性化。尽管网络话语空间存在着话语暴力等问题,但网络公共话语空间整体上向着理性化回归。网民在享有话语权的同时,也开始履行相应的义务,提高社会责任意识,加强了网络公民道德建设。从“复旦大学投毒案”到“官员不雅照”、“表哥杨达才”等事件,网络话语对社会产生了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在议程设置效果的影响下,网络话语最终扩散为社会舆论,使事件成为社会公众共同关注的“大事”, 网络话语并最终推动事件朝着回归理性的方向发展。
(三)网络公共话语空间的政府治理。网络公共话语空间的健康成长,都需要引入政府必要、适度的管理机制。但是,政府治理并非政府统治,要把握好政府治理的“度”。首先,要建立健全网络治理的政策法规体系,规范网络交往行为。其次,要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努力缩小网络交往中的“数字鸿沟”,扩大网络公共空间参与主体的规模。此外,政府要适度加强对网络的监管力度,尤其要加大对各种网络犯罪的预防和惩治力度,对网络交往的内容进行适当地引导。
四、结 论
网络公共话语空间同当前中国社会结构一样,处于不断的调整变化之中。正确认识,适度引导,对于中国网络公共话语空间的健康发展,对推进我国的现代化进程、政治文明、社会的和谐建设等具有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