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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标准课程》强调: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教学活动必须要确定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教师是学习活动中的组织者和引导者。语文教学应在师生平等对话中的过程中进行。小学生年龄小,注意力不容易集中,过度的管制对它们来说作用不大,而且有时候还会挫伤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因此,要提高小学语文课堂教学的质量,就要根据小学生的特点,确定其学习主体地位,发挥其学习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