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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中国运动员刘翔因腿伤放弃北京奥运会110米跨栏比赛。随后问题也接踵而来:谁来为刘翔的腿伤提供保障?
刘翔的教练孙海平曾经公开表示:“假如国内有能保躯干一部分的险种,我们也会考虑给刘翔的双腿上个保险。”
据称,某海外保险公司更是给刘翔的腿估值1350万美元。可到目前为止,竟没有任何一家保险公司敢为刘翔的腿承保。其原因是承保的风险太大,运动员的独一无二让风险无法分散。中国只有一个刘翔,而作为跨栏发生意外的可能性很大。
奥运保单近3000亿元
中国体育保险就像一座等待挖掘的金矿,蕴含着无限商机。有数据表明,目前中国共有60多万个运动场馆,全国各地纳入国家体育总局计划的大型体育赛事每年约600场,有近3亿多人次参与体育锻炼,而各级别的专业运动员达8万多人。其所需保险内容则十分广泛,包括公众责任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这无疑为商业保险施展拳脚奠定了稳定的客户群体。
有关专家指出,体育保险真正令中国保险业感兴趣的,不是占有多少份额,而是能否抓住2008年奥运盛会的保险商机,以体育保险为突破口,实现保险在真正意义上的与国际接轨和自我超越,这才是国内保险业所期待的光荣与梦想。
奥运会与现代保险业的关系源远流长。资料显示,早在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的总保费开支就达到了1800万美元。而到了2004年,雅典奥运会的主办者总共在保险上支付了大约3000万美元。
奥运会的保险内容有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在初期,组织者仅仅以承保的赛事保险为主,主要针对在赛事期间运动员由于意外遭受人身伤害引起的医疗费用和伤残赔偿,或者因为组织者的过失造成第三者伤害导致的赔偿。在险种方面,亦仅局限于对运动员、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组委会购买的雇主责任险,以及针对观众、来宾等的公众责任险。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保险业的发展,尤其是奥运商业化运作模式的推广,使得奥运组织者更加关心自身的利益,特别是经济利益。
现代奥运组织者在赛事准备阶段和赛事期间,需要涉及的保险产品主要包括电视转播权的电视转播权取消保险,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的计算机保险,各类设施的机器损坏保险,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建筑物、设施等的财产、盗窃险、恶意破坏险,雇主的雇主责任险、雇员忠诚保证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保险成了奥运会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
雅典奥运会开赛后,中国保监会派出5人考察小组前往雅典,对雅典奥运保险做了一次详尽的研究。根据《北京奥运行动规划》估算,北京筹备和举办2008年奥运会将会带来近3000亿元的保险需求,由此产生的保险费将达3亿元,其对中国保险尤其是体育保险也会促进无限。
巨头决战
奥运会举办期间的保障需求异常庞大,总保费极为可观。1992年后,历届奥运会保额都在1.5亿到2亿美元之间,亚特兰大奥运会向保险公司支付了600万美元购买赛事注销和停办险,保额达2亿美元。2004年雅典奥运会,组委会支付680万美元购买赛事取消险,保额约1.7亿美元。
不久前,北京奥组委正式面向保险业内排名靠前的数十家公司进行2008年北京奥运保险采购方案招标。在这次实力大比拼中,中资企业近水楼台,抢占先机,收获颇丰。江泰保险牵手国家游泳中心,中保则继“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监理人责任险”后,又将“国家游泳中心建工险”收入了囊中。在此之前,华泰保险北京分公司和平安保险早已涉足其他设施的奥运相关工程的保险。
7月19日,以参加北京奥运会的中国体育代表团获得中国人保的奥运保单为标志,赛时国际大家庭奥运保险启动。
按照国际惯例,此项保险通常都是由举办国政府或社保提供,北京奥运会转为奥运保险合作伙伴独家提供,通过市场化的机制,有效解决奥运大家庭成员人身及医疗保障问题,这在奥运保险史上是一个新的创举。
8月4日,中国人保财险和北京奥组委举行发布会。2008年北京奥运会保险合作伙伴——中国人保财险副总裁、奥运赛时保险领导小组组长王和先生宣布整套奥运保险保障体系已经搭建完毕并已开始正式运作。
奥运会为保险市场带来巨大商机,各保险商之间的竞争已经相当火热。除了北京奥运会保险合作伙伴中国人保财险,以及借助外资股东并购成功而半路杀入的中宏人寿保险以外,其他保险公司也纷纷切割奥运会的保险蛋糕。
奥运筹备阶段的外围保险争夺最早开始。华泰保险全面承保北京城铁西直门至东直门段的安装工程及第三者责任保险,总保额约27亿元。接着,平安保险签下首都博物馆新馆建设保险项目,保额为5亿元的安装项目保险和1亿元的第三者责任险。
奥运会助推体育保险
在不久举行的北京奥运经济论坛上,有关专家指出,在快速发展的体育产业中,体育保险却与1 0 年前相比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事实上,发展中国体育保险的呼声延续数年,其发展却仍举步维艰。在国际体育保险日渐覆盖竞技体育、学校体育和群众体育的同时,中国体育保险却仍徘徊在运动员意外伤害和死亡险种上,其他的责任险和财产险基本上是一片空白。
在国内保险产品目录中,有针对性的、能充分体现体育运动特色的保险产品难以寻觅。业内人士坦言,体育运动高难度、高强度、高对抗和高标准决定了其高风险性,死亡率、伤残率都较高,这使得保险公司赔付居高不下。作为营利性企业,保险公司为保障经济效益,目前基本上都把高风险的运动项目作为除外责任排除在外。
据称,隶属于国家体育总局的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先后向国内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两期运动员伤残保险,参保人为1400名国家队运动员。基金会每年缴费100万元,运动员每年只需缴纳40元至100元费用,保费根据运动项目而定;运动员在死亡和伤残时最高可得到30万元赔偿,保险期从运动员进国家队开始,一直到国家队生涯结束。
然而,由于商业保险的险种在设计上存在诸多缺陷以及理赔程序太过复杂等原因,这项计划的开展并不顺利。2001年,国家体育总局改变商业保险模式,推出内部互助保险在全国12个省市试点的同时,对伤残等级标准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按运动项目伤残风险实行分类缴费。
2002年,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有关专家称,互助保险并不等同于商业保险,现行的互助保险所支付的理赔金也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理赔金,只是一种特殊的抚恤金。
业内人士的一致呼声认为“真正意义上的体育保险应该是商业保险”,对于目前保险与体育之间的合作关系,有专家概括为“赞助性的公益化模式”,这一模式在体育市场化的初期对中国体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但随着体育保险的产业化、规模化和市场化向纵深发展,“赞助”对体育市场客观存在的庞大保险需求来说只 能是杯水车薪。
2008年北京奥运会是一个极具诱惑力的商机,追求利润的保险公司却似乎并不热衷,那么究竟是什么因素导致中国体育保险10年以来始终原地踏步呢?
有关专家指出,体育运动存在很大风险,发达国家的运动员普遍具有很强的保险意识;而中国运动员由于长期受到计划经济的影响,习惯于一切由国家包下来的做法。即便是需要保险,从保险公司来看,需要对这样的保户制定专门的风险规避方案,特别是要求长期跟踪研究,在现在的体育体制下,保险公司很难做到这一点。
同时,国内体育赛事基本上是属于政府举办,作为赞助商的保险公司也更多是拿钱出来,并不能参与到赛事从筹备到举行的规避风险方案的研制当中。
观念问题也是制约体育保险的一个重要因素。例如,有些体育团队侥幸心理严重,他们认为有些体育赛事出险概率基本上为零,因此觉得完全没有必要投保。
此外,专业的体育保险人才极度缺乏也是让保险公司难以涉足体育保险市场的原因。缺少既懂体育又懂保险的复合型人才,令各大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求贤若渴。目前这方面的人才是中国发展体育保险急需的,包括从体育风险的评估、重大赛事的监督和管理、投保后的跟踪服务,到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协助开发新的险种、出险后进行理赔工作等,都需要这些人才的参与。
另外,相关数据的收集和统计十分繁琐,无法进行准确的定价;在条款设计上,主要参照一般的保险条款,还没有针对体育项目、运动创伤和伤病开办具体的保险。这样,致使保险公司在确保保险范围、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方面面临着极大的挑战。
有关专家认为,体育保险必须走市场化的道路。随着中国体育事业不断向市场化方向发展,更需要大力发展体育保险。目前,中国的体育保险处于需求消极与供给缺陷同在的一种局面,提供的大多数体育保险是带有赞助性质的,这远远满足不了现实需求,中国急需采用商业化的运作模式。中国的体育保险市场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完善2008年奥运会的保险服务,是对中国体育保险业的一次考验,也是发展体育保险的一次重大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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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运动员多重“保”护
在美国,职业运动员要拿出工资的3%-4%购买保险,也有球队直接为球员购买保险的情况。
此外,为了方便运动员,可选择的个性化保险产品也很多。各个保险公司根据不同运动项目推出不同的保险产品。以足球为例,球员一年投保双腿1万美元最高可获得100万美元的赔付,而对于拳击选手来说,为双腿投保一年只需40多美元,同样可以获得100万美元的赔付,毕竟足球运动员的双腿远比拳击选手的双腿受伤的可能性要高。
中国主要的运动员保险
1998年,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保险部和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医疗专家合作,制定出了《国家队运动员伤残事故程度分级标准》、《国家队运动员伤残事故程度分级标准定义细则》、《国家队运动员伤残保险试行办法》。
2 0 0 1年,国家体育总局推出了“ 内部互助保险”。2002年,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在全国范围内推行。
刘翔的教练孙海平曾经公开表示:“假如国内有能保躯干一部分的险种,我们也会考虑给刘翔的双腿上个保险。”
据称,某海外保险公司更是给刘翔的腿估值1350万美元。可到目前为止,竟没有任何一家保险公司敢为刘翔的腿承保。其原因是承保的风险太大,运动员的独一无二让风险无法分散。中国只有一个刘翔,而作为跨栏发生意外的可能性很大。
奥运保单近3000亿元
中国体育保险就像一座等待挖掘的金矿,蕴含着无限商机。有数据表明,目前中国共有60多万个运动场馆,全国各地纳入国家体育总局计划的大型体育赛事每年约600场,有近3亿多人次参与体育锻炼,而各级别的专业运动员达8万多人。其所需保险内容则十分广泛,包括公众责任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这无疑为商业保险施展拳脚奠定了稳定的客户群体。
有关专家指出,体育保险真正令中国保险业感兴趣的,不是占有多少份额,而是能否抓住2008年奥运盛会的保险商机,以体育保险为突破口,实现保险在真正意义上的与国际接轨和自我超越,这才是国内保险业所期待的光荣与梦想。
奥运会与现代保险业的关系源远流长。资料显示,早在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的总保费开支就达到了1800万美元。而到了2004年,雅典奥运会的主办者总共在保险上支付了大约3000万美元。
奥运会的保险内容有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在初期,组织者仅仅以承保的赛事保险为主,主要针对在赛事期间运动员由于意外遭受人身伤害引起的医疗费用和伤残赔偿,或者因为组织者的过失造成第三者伤害导致的赔偿。在险种方面,亦仅局限于对运动员、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组委会购买的雇主责任险,以及针对观众、来宾等的公众责任险。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保险业的发展,尤其是奥运商业化运作模式的推广,使得奥运组织者更加关心自身的利益,特别是经济利益。
现代奥运组织者在赛事准备阶段和赛事期间,需要涉及的保险产品主要包括电视转播权的电视转播权取消保险,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的计算机保险,各类设施的机器损坏保险,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建筑物、设施等的财产、盗窃险、恶意破坏险,雇主的雇主责任险、雇员忠诚保证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保险成了奥运会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
雅典奥运会开赛后,中国保监会派出5人考察小组前往雅典,对雅典奥运保险做了一次详尽的研究。根据《北京奥运行动规划》估算,北京筹备和举办2008年奥运会将会带来近3000亿元的保险需求,由此产生的保险费将达3亿元,其对中国保险尤其是体育保险也会促进无限。
巨头决战
奥运会举办期间的保障需求异常庞大,总保费极为可观。1992年后,历届奥运会保额都在1.5亿到2亿美元之间,亚特兰大奥运会向保险公司支付了600万美元购买赛事注销和停办险,保额达2亿美元。2004年雅典奥运会,组委会支付680万美元购买赛事取消险,保额约1.7亿美元。
不久前,北京奥组委正式面向保险业内排名靠前的数十家公司进行2008年北京奥运保险采购方案招标。在这次实力大比拼中,中资企业近水楼台,抢占先机,收获颇丰。江泰保险牵手国家游泳中心,中保则继“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监理人责任险”后,又将“国家游泳中心建工险”收入了囊中。在此之前,华泰保险北京分公司和平安保险早已涉足其他设施的奥运相关工程的保险。
7月19日,以参加北京奥运会的中国体育代表团获得中国人保的奥运保单为标志,赛时国际大家庭奥运保险启动。
按照国际惯例,此项保险通常都是由举办国政府或社保提供,北京奥运会转为奥运保险合作伙伴独家提供,通过市场化的机制,有效解决奥运大家庭成员人身及医疗保障问题,这在奥运保险史上是一个新的创举。
8月4日,中国人保财险和北京奥组委举行发布会。2008年北京奥运会保险合作伙伴——中国人保财险副总裁、奥运赛时保险领导小组组长王和先生宣布整套奥运保险保障体系已经搭建完毕并已开始正式运作。
奥运会为保险市场带来巨大商机,各保险商之间的竞争已经相当火热。除了北京奥运会保险合作伙伴中国人保财险,以及借助外资股东并购成功而半路杀入的中宏人寿保险以外,其他保险公司也纷纷切割奥运会的保险蛋糕。
奥运筹备阶段的外围保险争夺最早开始。华泰保险全面承保北京城铁西直门至东直门段的安装工程及第三者责任保险,总保额约27亿元。接着,平安保险签下首都博物馆新馆建设保险项目,保额为5亿元的安装项目保险和1亿元的第三者责任险。
奥运会助推体育保险
在不久举行的北京奥运经济论坛上,有关专家指出,在快速发展的体育产业中,体育保险却与1 0 年前相比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事实上,发展中国体育保险的呼声延续数年,其发展却仍举步维艰。在国际体育保险日渐覆盖竞技体育、学校体育和群众体育的同时,中国体育保险却仍徘徊在运动员意外伤害和死亡险种上,其他的责任险和财产险基本上是一片空白。
在国内保险产品目录中,有针对性的、能充分体现体育运动特色的保险产品难以寻觅。业内人士坦言,体育运动高难度、高强度、高对抗和高标准决定了其高风险性,死亡率、伤残率都较高,这使得保险公司赔付居高不下。作为营利性企业,保险公司为保障经济效益,目前基本上都把高风险的运动项目作为除外责任排除在外。
据称,隶属于国家体育总局的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先后向国内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两期运动员伤残保险,参保人为1400名国家队运动员。基金会每年缴费100万元,运动员每年只需缴纳40元至100元费用,保费根据运动项目而定;运动员在死亡和伤残时最高可得到30万元赔偿,保险期从运动员进国家队开始,一直到国家队生涯结束。
然而,由于商业保险的险种在设计上存在诸多缺陷以及理赔程序太过复杂等原因,这项计划的开展并不顺利。2001年,国家体育总局改变商业保险模式,推出内部互助保险在全国12个省市试点的同时,对伤残等级标准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按运动项目伤残风险实行分类缴费。
2002年,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有关专家称,互助保险并不等同于商业保险,现行的互助保险所支付的理赔金也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理赔金,只是一种特殊的抚恤金。
业内人士的一致呼声认为“真正意义上的体育保险应该是商业保险”,对于目前保险与体育之间的合作关系,有专家概括为“赞助性的公益化模式”,这一模式在体育市场化的初期对中国体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但随着体育保险的产业化、规模化和市场化向纵深发展,“赞助”对体育市场客观存在的庞大保险需求来说只 能是杯水车薪。
2008年北京奥运会是一个极具诱惑力的商机,追求利润的保险公司却似乎并不热衷,那么究竟是什么因素导致中国体育保险10年以来始终原地踏步呢?
有关专家指出,体育运动存在很大风险,发达国家的运动员普遍具有很强的保险意识;而中国运动员由于长期受到计划经济的影响,习惯于一切由国家包下来的做法。即便是需要保险,从保险公司来看,需要对这样的保户制定专门的风险规避方案,特别是要求长期跟踪研究,在现在的体育体制下,保险公司很难做到这一点。
同时,国内体育赛事基本上是属于政府举办,作为赞助商的保险公司也更多是拿钱出来,并不能参与到赛事从筹备到举行的规避风险方案的研制当中。
观念问题也是制约体育保险的一个重要因素。例如,有些体育团队侥幸心理严重,他们认为有些体育赛事出险概率基本上为零,因此觉得完全没有必要投保。
此外,专业的体育保险人才极度缺乏也是让保险公司难以涉足体育保险市场的原因。缺少既懂体育又懂保险的复合型人才,令各大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求贤若渴。目前这方面的人才是中国发展体育保险急需的,包括从体育风险的评估、重大赛事的监督和管理、投保后的跟踪服务,到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协助开发新的险种、出险后进行理赔工作等,都需要这些人才的参与。
另外,相关数据的收集和统计十分繁琐,无法进行准确的定价;在条款设计上,主要参照一般的保险条款,还没有针对体育项目、运动创伤和伤病开办具体的保险。这样,致使保险公司在确保保险范围、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方面面临着极大的挑战。
有关专家认为,体育保险必须走市场化的道路。随着中国体育事业不断向市场化方向发展,更需要大力发展体育保险。目前,中国的体育保险处于需求消极与供给缺陷同在的一种局面,提供的大多数体育保险是带有赞助性质的,这远远满足不了现实需求,中国急需采用商业化的运作模式。中国的体育保险市场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完善2008年奥运会的保险服务,是对中国体育保险业的一次考验,也是发展体育保险的一次重大机遇。
相关链接
美国运动员多重“保”护
在美国,职业运动员要拿出工资的3%-4%购买保险,也有球队直接为球员购买保险的情况。
此外,为了方便运动员,可选择的个性化保险产品也很多。各个保险公司根据不同运动项目推出不同的保险产品。以足球为例,球员一年投保双腿1万美元最高可获得100万美元的赔付,而对于拳击选手来说,为双腿投保一年只需40多美元,同样可以获得100万美元的赔付,毕竟足球运动员的双腿远比拳击选手的双腿受伤的可能性要高。
中国主要的运动员保险
1998年,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保险部和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医疗专家合作,制定出了《国家队运动员伤残事故程度分级标准》、《国家队运动员伤残事故程度分级标准定义细则》、《国家队运动员伤残保险试行办法》。
2 0 0 1年,国家体育总局推出了“ 内部互助保险”。2002年,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在全国范围内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