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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推广应用DRGS。本文通过分析DRGS的产生,基本原理,作用和优势,和以此带来的付费和评价制度的改革。探讨由此带来的对医疗信息化建设的影响和改变。
【关键词】DRGS;改革;信息化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发展,加强医疗服务监管与评价工作,不断提高医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2011年8月2日,卫生部下发了《关于推广应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开展医院评价工作》的通知,提出加强疾病分类管理工作,完善病案首页信息和填报工作,建立省级病案首页信息报告制度,运用诊断相关疾病组(DRGs)方法开展医院评价,加强疾病分类质量评价和监管工作。
1DRGS内容和用途
DRGS(Diagnosis Related Groups)被译作“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即根据年龄、疾病诊断合并症、并发症、治疗方式、病症严重程度及转归等因素,将患者分入若干诊断组进行管理的体系。
DRGS最初产生于美国,1979年,为了科学地进行医疗评价,耶鲁大学卫生研究中心的Bob Fetter等人提出了一种新型的住院病人病例组合方案,定名为DRGS。后来,美国卫生财政管理局基于付费的需要,与耶鲁大学合作,共同完成了第二代DRGS。现在我们所说的DRGS是以此为基础的,美国于1983年开始采用DRGS付费制度,有效地控制了疾病诊治成本和医疗费用。此后西方国家陆续使用了本土化的DRGS。这是当今世界公认的比较先进的支付方式,是一种按病人分类方案,是一种用于医保预付款制度的分类编码标准。
DRGS是一种病例组合方法,是在以病人诊断为基础的前提下,考虑患者年龄,手术与否,并发症等因素,将临床诊疗相近、费用消耗相似的病例归为一组。后来这种分类思维扩展到医疗费用支付领域。它把这些已经分组的疾病的治疗和所发生的费用联系起来,即所有相关检验、诊断与治疗根据患者年龄、性别、并发症风险等因素给出定价。这一价格将包含床位费、诊疗费、护理费、药费、各项检查检验费、麻醉费、手术费、耗材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在内。DRGS付费可以确定每个病种需要花费多少钱,以此根据病人报销比例的不同,算出个人支付费用,病人在诊疗中只要一次性向医院支付该费用,将传统的实报实销的后付款制度改为依据病种的预付款制度。我国目前大部分地区基本执行的还是按服务项目付费的后付费制度,很难控制费用,容易增加不必要诊疗。而DRGS的预付款形式则可有效控制费用,限制过度服务,体现社会公平。
与DRGS预付款形式相似,前几年我国推行过单病种模式,以期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质量。但单病种模式提供的是一种大众化的治疗方案,抹杀了疾病的个性化治疗。即使同类疾病,每人身体条件不同治疗方案也是不同的。而DRGS在对患者疾病进行分类时,把患者年龄、并发症、伴随病等个性化因素都考虑了进去,可以为患者提供个性化的诊疗方案。而且单病种的种类比较少,只能覆盖少数特定病种,不能惠及更广大的人群。而DRGS通过多年不断的修正和完善,形成了500多种疾病的诊断组别,能基本覆盖所有的住院病人。DRGS综合考虑了疾病严重程度和个体复杂性。
DRGS主要目的和作用在于指导医务人员合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医疗质量,缩短病人住院周期,降低住院费用,有助于改善医患关系。实行DRGS有利于激励医院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效率。同时也可以有效降低医保机构的管理难度,使卫生资源的利用标准化。这也成为医院进行绩效考核的基础,这样医院不但能够进行自我管理,也能为上级部门提供良好的监管指标。在DRGS系统的帮助下,上级主管部门可以对不同的医疗机构、不同的诊疗专业进行较为客观的医疗质量、工作绩效评价比较,对政府管理部门提供决策支持,并应用于付费机制改革。
2DRGS对医疗信息化的影响
DRGs是在医疗和管理规范标准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因此它的推行和实施要求各医疗机构必须具有完善的信息化系统,信息建设是采集和管理的基础,健全的信息系统才能使管理者清楚掌握各类疾病的临床诊疗现状,及时对一些疾病诊断分类进行调整,而且还能通过信息的及时掌握进行一些前瞻性的分析。而在目前我国医疗信息管理的现状是:各级医疗机构未建立健全一个完整统一,信息可靠的的病人信息系统;未建立明确的临床诊疗常规及标准;有些医院的病历书写与疾病编码还未按国际疾病分类ICD-10编码;医院费用管理制度不健全;医院大量的资料没有计算机管理,各个部门的信息难以集中分析等。中国很多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建设还不够健全,实施DRGs模式首先要着力改造各医疗机构的信息化系统。
DRGS模式要能够实际运用需要建立完备的信息系统,提供标准统一,优质的数据。这个信息系统可分三个层面,就国家层面来说:需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DRGs系统,即将DRGS本土化,根据我国居民的特点进行疾病诊断分组。 就省市层面来说:要改变原有的手工采集、整理、汇总数据的方式,建立统一信息采集平台,建立网络信息直报,实时采集,实现信息化的统计分析,提高工作效率。而对于医院来说:医院要改善健全医院信息系统,在病房,手术室、供应室等医院各个相关部门都要建立工作站,使得病人入出院发生的所有相关信息进行信息化管理;要增加医院本身系统中病案首页的内容,保证所有相关诊断和所有的相关操作都要记录下来,要能反映医疗质量和医疗资源的使用、效果、效益和费用等信息;信息部门要按照统一标准接口对编码软件进行改造,保证编码数据准确高效传输。
参考文献
[1] 李包罗 华 磊 DRGs是科学解决“看病贵”问题的有效途经 中国医院,2006,10(3),19-22.
[2徐小炮 尹爱田 王利燕 美国DRGs支付制度对我国医疗支付方式改革的启示 中国卫生经济,2007,26(3):76-78.
[3]彭丹丹 刘帆 王杉.DRGs付费的可行性探索——基于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的试点中国医疗保险 2011年07期
【关键词】DRGS;改革;信息化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发展,加强医疗服务监管与评价工作,不断提高医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2011年8月2日,卫生部下发了《关于推广应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开展医院评价工作》的通知,提出加强疾病分类管理工作,完善病案首页信息和填报工作,建立省级病案首页信息报告制度,运用诊断相关疾病组(DRGs)方法开展医院评价,加强疾病分类质量评价和监管工作。
1DRGS内容和用途
DRGS(Diagnosis Related Groups)被译作“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即根据年龄、疾病诊断合并症、并发症、治疗方式、病症严重程度及转归等因素,将患者分入若干诊断组进行管理的体系。
DRGS最初产生于美国,1979年,为了科学地进行医疗评价,耶鲁大学卫生研究中心的Bob Fetter等人提出了一种新型的住院病人病例组合方案,定名为DRGS。后来,美国卫生财政管理局基于付费的需要,与耶鲁大学合作,共同完成了第二代DRGS。现在我们所说的DRGS是以此为基础的,美国于1983年开始采用DRGS付费制度,有效地控制了疾病诊治成本和医疗费用。此后西方国家陆续使用了本土化的DRGS。这是当今世界公认的比较先进的支付方式,是一种按病人分类方案,是一种用于医保预付款制度的分类编码标准。
DRGS是一种病例组合方法,是在以病人诊断为基础的前提下,考虑患者年龄,手术与否,并发症等因素,将临床诊疗相近、费用消耗相似的病例归为一组。后来这种分类思维扩展到医疗费用支付领域。它把这些已经分组的疾病的治疗和所发生的费用联系起来,即所有相关检验、诊断与治疗根据患者年龄、性别、并发症风险等因素给出定价。这一价格将包含床位费、诊疗费、护理费、药费、各项检查检验费、麻醉费、手术费、耗材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在内。DRGS付费可以确定每个病种需要花费多少钱,以此根据病人报销比例的不同,算出个人支付费用,病人在诊疗中只要一次性向医院支付该费用,将传统的实报实销的后付款制度改为依据病种的预付款制度。我国目前大部分地区基本执行的还是按服务项目付费的后付费制度,很难控制费用,容易增加不必要诊疗。而DRGS的预付款形式则可有效控制费用,限制过度服务,体现社会公平。
与DRGS预付款形式相似,前几年我国推行过单病种模式,以期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质量。但单病种模式提供的是一种大众化的治疗方案,抹杀了疾病的个性化治疗。即使同类疾病,每人身体条件不同治疗方案也是不同的。而DRGS在对患者疾病进行分类时,把患者年龄、并发症、伴随病等个性化因素都考虑了进去,可以为患者提供个性化的诊疗方案。而且单病种的种类比较少,只能覆盖少数特定病种,不能惠及更广大的人群。而DRGS通过多年不断的修正和完善,形成了500多种疾病的诊断组别,能基本覆盖所有的住院病人。DRGS综合考虑了疾病严重程度和个体复杂性。
DRGS主要目的和作用在于指导医务人员合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医疗质量,缩短病人住院周期,降低住院费用,有助于改善医患关系。实行DRGS有利于激励医院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效率。同时也可以有效降低医保机构的管理难度,使卫生资源的利用标准化。这也成为医院进行绩效考核的基础,这样医院不但能够进行自我管理,也能为上级部门提供良好的监管指标。在DRGS系统的帮助下,上级主管部门可以对不同的医疗机构、不同的诊疗专业进行较为客观的医疗质量、工作绩效评价比较,对政府管理部门提供决策支持,并应用于付费机制改革。
2DRGS对医疗信息化的影响
DRGs是在医疗和管理规范标准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因此它的推行和实施要求各医疗机构必须具有完善的信息化系统,信息建设是采集和管理的基础,健全的信息系统才能使管理者清楚掌握各类疾病的临床诊疗现状,及时对一些疾病诊断分类进行调整,而且还能通过信息的及时掌握进行一些前瞻性的分析。而在目前我国医疗信息管理的现状是:各级医疗机构未建立健全一个完整统一,信息可靠的的病人信息系统;未建立明确的临床诊疗常规及标准;有些医院的病历书写与疾病编码还未按国际疾病分类ICD-10编码;医院费用管理制度不健全;医院大量的资料没有计算机管理,各个部门的信息难以集中分析等。中国很多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建设还不够健全,实施DRGs模式首先要着力改造各医疗机构的信息化系统。
DRGS模式要能够实际运用需要建立完备的信息系统,提供标准统一,优质的数据。这个信息系统可分三个层面,就国家层面来说:需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DRGs系统,即将DRGS本土化,根据我国居民的特点进行疾病诊断分组。 就省市层面来说:要改变原有的手工采集、整理、汇总数据的方式,建立统一信息采集平台,建立网络信息直报,实时采集,实现信息化的统计分析,提高工作效率。而对于医院来说:医院要改善健全医院信息系统,在病房,手术室、供应室等医院各个相关部门都要建立工作站,使得病人入出院发生的所有相关信息进行信息化管理;要增加医院本身系统中病案首页的内容,保证所有相关诊断和所有的相关操作都要记录下来,要能反映医疗质量和医疗资源的使用、效果、效益和费用等信息;信息部门要按照统一标准接口对编码软件进行改造,保证编码数据准确高效传输。
参考文献
[1] 李包罗 华 磊 DRGs是科学解决“看病贵”问题的有效途经 中国医院,2006,10(3),19-22.
[2徐小炮 尹爱田 王利燕 美国DRGs支付制度对我国医疗支付方式改革的启示 中国卫生经济,2007,26(3):76-78.
[3]彭丹丹 刘帆 王杉.DRGs付费的可行性探索——基于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的试点中国医疗保险 2011年0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