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我国风景名胜区“坏性”开发中管理机构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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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我国许多风景名胜区都程度不同地遭到了“破坏性”开发,景区出现了“人工化、商业化、城市化”倾向。实施“破坏性”开发行为者为少数利益集团和单位,背后都与管理机构的失职行为直接关联。管理机构在我国风景名胜区“破坏性”开发过程中的失职行为,源于其“经济人”本性以及对不当利益的追逐。因此,亟需重塑管理机构在风景名胜区开发中的职责,加强监督,以实现对我国风景名胜资源进行严格保护下的合理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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