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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以互联网为基础,以大数据、云计算以及人工智能等为支撑的新兴信息技术正在开创一个人类历史新纪元,那就是在线社会。法律是社会的产物。在线社会的蓬勃发展,使得传统的实体法庭现如今可以在“云间”、在“指尖”、在“寻常百姓的家中”。总的来看,从地区法院的个案实践,到专门法院的专业审理,再到疫情之下全国法院的普遍适用,民事在线庭审制度已走出探索时期,并在我国司法领域蔚然成风。但是,从地区建设来看,互联网司法等司法现代化建设水平和完善程度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总体上,东部沿海地区在线司法的发展速度和进程大大领先于中西部地区。而如若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长期存在,无疑会对民事在线庭审的正当性产生消极影响,甚至还会危及其生命力。有鉴于此,本文以某中西部地区基层法院民事在线庭审运行现状作为切入点,通过文献分析法、问卷调查以及以访谈法等研究方法对该地区民事在线庭审的运行现状进行了实证研究,并在分析调研内容的基础上,对该地区民事在线庭审的实践样态与正向效果进行了梳理总结,并剖析了其中所暴露出的问题与背后的成因,最后围绕着相关问题与成因,提出了对于完善在线庭审制度的一些个人看法,以期助益我国民事在线庭审制度的长足发展。具体而言:本文的第一部分,笔者主要介绍了民事在线庭审的产生与发展,这构成了后续研究的逻辑起点。首先,就民事在线庭审的概念和特征而言,笔者在梳理学界观点的基础上提出了个人观点,并提出民事在线庭审具有空间虚拟性、远程性、灵活性以及技术依赖性的特征;其次,相关司法实践呈现出以地方的零星探索为起始点、以互联网法院为突破口、以民事繁简分流改革及疫情为助推器的阶段性发展脉络;再次,相关立法沿革体现了由碎片化发展为整体性构建,由专门性演变成普遍性适用,由广义立法上升到狭义的法律保护的特点;最后,笔者通过对域外进行考察发现,域外国家在降低司法的准入门槛、发挥诉讼的审前价值、细化案件的管辖范围、重视平台的安全保障、转变职业群体观念等方面所展现出的经验与教训对于完善我国民事在线庭审制度都大有裨益,值得我们借鉴与学习。本文的第二部分,笔者主要对民事在线庭审的地区运行状况进行了考察。笔者基于调研内容,从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两方面出发,分别论述了 L市基层法院民事在线庭审的实践样态与产生的正向效果。就实践样态而言:一是诉讼服务向移动端发展;二是普通案件线上化和案件类型的多样化;三是在线庭审对时间成本的影响不显著;四是诉讼各方对民事在线庭审所持态度较为乐观;五是疫情与在线庭审的适用率存在因果关系。就正向效果而言:一是确保法的正确和有效实施;二是便于权利行使,维护司法公正;三是技术赋能司法,缓解人案矛盾;四是助力疫情防控,减轻负面影响。本文的第三部分,笔者在结合上文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对L市基层法院民事在线庭审运行中所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论述。总体上,在线庭审适用率未达理想状态,其问题主要集中在相关制度供给不足、平台建设有待完善以及诉讼观念亟待转变这三大方面。第一类问题主要表现为:在线诉讼规则内容存在不足、忽视弱势群体的诉权保护、诉源治理有待加强及缺乏庭审反馈机制。第二类问题主要表现为诉讼平台设计理念有失偏颇、弱化法官亲历审判以及信息安全存在风险。第三类问题主要集中在审判观念有待转变与在线诉讼普及力度不足两方面。本文的第四部分,笔者围绕着实践中所暴露的问题与背后的成因,从完善相关制度供给、加强诉讼平台建设以及转变诉讼主体观念这三大改进思路出发,探索了具体的解决之道:首先,要完善在线诉讼规则设计与法律援助、诉源治理、司法公开等相关制度供给,兼顾制度的刚性与柔性;其次,要加强诉讼平台建设,确保程序正义;最后,要通过转变法律职业群体观念,培养复合型互联网法治人才以及向社会公众普及在线诉讼知识的方式,助力民事在线庭审的长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