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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3年9月至2017年4月,中国先后设立了三批共11个自由贸易实验区。各自贸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构建开放型新经济体制,取得了系列制度创新成果,特别是首个设立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第二批设立的广东、天津及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推进贸易便利化方面积累了较为成熟的经验,并得到复制推广。 按照十九大报告关于实施高水平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的重要精神,各自贸区须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战略部署,结合各自的发展战略定位和区域发展水平,优化相关政策供给以切实推进贸易便利化。 为此,本论文选择上海、广东、天津及福建自贸区的贸易便利化政策为研究对象,通过比较,提炼出这四个自贸区在综合推进贸易便利化方面所推行政策的共性特征及个性差异,并对其贸易便利化政策绩效进行分析,提出了简要的政策优化建议。论文旨在通过对两批自贸区贸易便利化政策特征及绩效的分析,对各自贸区如何有效深入推进系列改革举措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本文的研究主要是以交易成本理论、有限政府理论为指导,基于相关文献,采取系统分析和比较分析的方法开展。 在共性方面,四个自贸区出台的与贸易便利化紧密相关的政策都凸显了其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和要素创新化的特征。关于差异性方面,上海自贸区的贸易便利化政策具有与上海市整体发展战略的联动性,广东、天津和福建等三个自贸区的相关政策凸显其服务区域经济合作的关联性。各自贸区根据其区位优势及总体方案所确定的战略定位,因地制宜,以多元复合的方式推动了贸易便利化。 在政策效用方面,贸易便利化政策在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管理绩效,有效服务各个自贸区经济发展战略等方面,发挥了政策供给的积极拉动作用。有关的试点改革经验也得到了复制推广,有助于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但是,目前四个自贸区所推行政策的国际化、法治化及集成化方面的水平还有待提高。对此,可以从对标及借鉴国际上著名自由贸易港相关标准,进行贸易便利化政策的再创新,完善涉及自由贸易实验区的法律体系,加强对贸易便利化政策的集成化建设等途径进行政策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