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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以后,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各种社会关系趋于复杂,面对这种日益增多,并呈现出复杂化、尖锐化和群体化特点的人民内部矛盾,传统、单一、各自为阵的纠纷解决机制已经初露弊端。为了更快更好地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多元化,多渠道、协同作战的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势在必行,被誉为东方经验的调解制度与法院诉讼的衔接被认定为实现这种多元化协同作战的最佳途径,自2006年开始,我国不少地方兴起了这种衔接模式的探索。而时至今日,“诉调对接”机制究竟是否促进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是否达到了当初协同作战解决纠纷的一个预期,我们不得而知。但这个答案很重要,因为只有弄清楚了“诉调对接”机制在实践中具体的运行情况以及其所取得的效果,我们才能够对其进行褒贬,从而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研究。本文采用以点映面的实证研究方法,以具有代表性的个案折射出我国多数地区“诉调对接”机制的运行状况。笔者在学院老师的指导帮助下,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中部某市辖A区“诉调对接”机制运行状况作为研究对象,前期的个案背景调查研究后,对A区人民法院、司法局以及相关行政部门进行走访调研,并对A区相关纠纷当事人进行了问卷调查,得到的相关调研结果以文字呈现在本文的第一部分。而后经过对调研所得材料的研究与分析,笔者在肯定“诉调对接”机制积极意义的同时,也发现了“诉调对接”机制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许多问题,比如说机制规范化不足、成效不明显、存在正当性隐患等,这些问题并非A区特有的地域化问题,而是所有实行“诉调对接”机制的地区都有可能会出现的非地域化问题。在本文的最后一部分,笔者主要从三个方面提出“诉调对接”机制的完善路径选择,强调重视“诉调对接”机制的规范性、成效性以及公正性。虽然对A区“诉调对接”机制的调研结果并不一定具有普适性,但笔者相信,由于其典型的代表性,应该能够反映出我国大多数地区“诉调对接”机制的发展状况。同时也希望文中所提到的完善路径选择能够为我国“诉调对接”机制发展提供现实参考,摸索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