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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制度作为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其建立的宗旨是在董事会中寻求一支独立的财务治理力量,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确保外部审计师的独立性、加强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2002年由证监会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其中第五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至此,审计委员会制度在我国开始了自愿性变迁的阶段。
我国的审计委员会制度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本文对于完善我国审计委员会制度提供了理论基础和经验检验,希望对于完善我国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有所助益。
本文首先介绍了研究审计委员会制度的背景,并对国内外研究审计委员会的相关文献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在此基础上展开了对我国审计委员会的研究。
其次,对审计委员会的发展历程进行梳理,把审计委员会的发展阶段分为启动、突破和完善三个阶段,并分别介绍了每个阶段的关键性事件与发展成果。提出审计委员会的理论基础为委托代理理论和公司治理理论。并对审计委员会在中国的发展做了简要的介绍。
再次,利用上市公司2006年公开资料,对我国审计委员会有效性进行实证研究。研究发现:与未设立审计委员会的公司相比,设立审计委员会的公司更不可能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否并不影响上市公司的企业业绩。审计委员会的有效性有待于进一步发挥。
最后,提出完善我国审计委员会有效性的政策建议。主要包括优化股权结构;完善董事会运作;强化审计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提高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性和提升我国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专业素质等方面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