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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制度作为现代公司治理中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它的产生和发展是由一系列的财务舞弊案引起的,因而其设立的最终目的是为提高公司财务报告的质量,减少财务舞弊的发生。对于审计委员会的有效性的研究,国外得到了很丰富的研究成果,得出的结论大多是证明了审计委员会的有效性,但对于该制度是否适合我国治理结构情况,能否提高财务报告的质量,国内学者并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文章在对国内外有关审计委员会有效性的文献进行回顾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与审计委员会有关的理论进行分析,利用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有关审计委员会的相关数据,从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两个方面对我国审计委员会的有效性进行研究,通过考察审计委员会特征与财务舞弊之间的关系,来检验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之于提高财务信息质量的有效性,并针对性地提出提高审计委员会有效性的若干建议。本文以2007-2009年间因财务舞弊而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的有关数据为原始资料,最终筛选出53家非金融业发生财务舞弊的上市公司,考虑到行业、年度、规模、相关法规制度的不完善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对每一家违规公司选取配对公司,首先对舞弊公司(样本组)与其配对公司(配对组)的研究变量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并对两组样本进行了单变量比较分析,其中采用t检验比较均值差异,采用Wilcoxon符号秩检验比较中值差异,同时对各变量进行相关性检验,建立二项Logistic逻辑回归模型,并对模型进行系数综合检验、拟合优度检验、判别预测准确率,并最终得到模型公式。本文的研究结论是,审计委员会专业性、勤勉程度对财务舞弊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但是其独立性与财务舞弊不相关,只是形式上的独立,并没有实现真正的独立,说明现阶段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制度的积极功能尚未完全发挥,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建设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