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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入,随着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呼声越来越高,随着对中小学生评价体制的不断变革,整个教育界都在探索中小学生的评价策略。总的说来,不外乎“综合素质评价 学业成绩评价”。而学业成绩评价大都采用了以等级代替分数的模式。对于这一评价方式,笔者不敢过誉。相反的,窃以为这一成果其实弊大于利,故撰此文以为引玉,望得大家指正。
首先得说说等级代替分数不是新事物。早在二三十年前,笔者还是一个小学生时,就出现的以五分制代替百分制恐怕就是以等级代替分数的雏形;以后,又有语文老师尝试用“A、B、C”给学生的作文以评价,恐怕就更是十分成型的以等级代替分数了。所以,我们今天大可以不必为等级代替分数张本,只是我们今天把等级代替分数搞得更加轰轰烈烈而已。
其次得说说等级代替分数的“弊”了。探究一下提出以等级代替分数的初衷,好像最初的说法是这样更能体现人文關怀,尤其好像是给了“学困生”一些不小的“面子”,让大家(学生、家长、任课教师)不那么难堪。其实,认真想一想:这一做法无异于掩耳盗铃。再者,如果以为让大家知道(当然,其实同样可以让大家不知道)某某考了太低的分数就不人文了,那么,是不是让大家知道(当然,同样可以让大家不知道)某某考了个“D”等就人文得多呢?在我们通过若干年的奋斗,消灭了社会的等级制以后,为什么又一定要强加给我们的下一代一个这样或那样的等级呢?说是弊端此其一:学业成绩评价等级制,在一定的领域强化了学生的等级观念。
弊端之二:学业成绩评价等级制,剥夺了学生、家长、老师对学生学习情况的知情权。作为在一线工作的教师,也作为一个学生的家长,笔者这一感觉尤其强烈。特别是中考一类的重要考试,考试结束以后,大家(学生、家长、任课教师)知道的就是学生或者孩子考了一个或“A”或“B”或“C”或“D”,其余情况一概不知。而据笔者了解,某些学科在百分制的情况下考四十来分就“A”了,试问:当我们看到学生的成绩单上是“A”时,我们是该欣喜呢?抑或应该担忧?倒不如让大家明明白白教书,明明白白教子,明明白白学习。
弊端之三:学业成绩评价等级制,与高考的评价机制不接轨。其实我们大家都明白在现行的教育体制之下,考试倒不是衡量学生学习情况的唯一标准,但至少是重要标准吧。我们大家也得承认(可能有人口头是不承认的)高考质量是衡量一个地区教育的重要标尺吧。我们一直看到的是:一本线多少分,二本线多少分……,试问:全中国哪个地方的录取线是什么什么等呢?我们用九年时间让学生及其家长接受了等级,再用三年时间让他们面对分数,这教育是不是有点忽悠人了?
弊端之四:学业成绩评价等级制,换汤不换药的革命。据笔者了解,笔者所在地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高中,近几年的录取工作都坚决贯彻了以等级呈现的方式录取高中新生,比如:国家级示范高中的录取线是语数外“A12”,省级示范高中的录取线是语数“A16”、市级示范高中的录取线是“B05”等等,那么,这“A12”、“A16”、 “B05”是什么?答案很简单:是分数!那么,我们搞得轰轰烈烈的学业成绩评价等级制,是不是换汤不换药的革命呢?笔者参加了一些学生的学业成绩统计工作(当然,统计的结果也是以等级呈现的),这项工作的最后一个步骤就是将学生的分数按照一定的比例换算成等级,好在现在有计算机了,否则,那不是一个折磨人吗?
总之,学业成绩评价等级制,弊端多多。究竟怎样更加科学、更加人文的评价中小学生的学业成绩?是一个探讨了好多年的问题,它不是本人,亦不是本文可以回答的。其实,平时学习、平时检测、终结评价综合评判,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
面对席卷全国的中小学生学业成绩评价等级制,作为长期工作在一线的教师,笔者在思考的是:既然要教学,就一定有考试;既然有考试,就一定有分数,我们的教育为什么要遮遮掩掩,欲语还羞呢?
首先得说说等级代替分数不是新事物。早在二三十年前,笔者还是一个小学生时,就出现的以五分制代替百分制恐怕就是以等级代替分数的雏形;以后,又有语文老师尝试用“A、B、C”给学生的作文以评价,恐怕就更是十分成型的以等级代替分数了。所以,我们今天大可以不必为等级代替分数张本,只是我们今天把等级代替分数搞得更加轰轰烈烈而已。
其次得说说等级代替分数的“弊”了。探究一下提出以等级代替分数的初衷,好像最初的说法是这样更能体现人文關怀,尤其好像是给了“学困生”一些不小的“面子”,让大家(学生、家长、任课教师)不那么难堪。其实,认真想一想:这一做法无异于掩耳盗铃。再者,如果以为让大家知道(当然,其实同样可以让大家不知道)某某考了太低的分数就不人文了,那么,是不是让大家知道(当然,同样可以让大家不知道)某某考了个“D”等就人文得多呢?在我们通过若干年的奋斗,消灭了社会的等级制以后,为什么又一定要强加给我们的下一代一个这样或那样的等级呢?说是弊端此其一:学业成绩评价等级制,在一定的领域强化了学生的等级观念。
弊端之二:学业成绩评价等级制,剥夺了学生、家长、老师对学生学习情况的知情权。作为在一线工作的教师,也作为一个学生的家长,笔者这一感觉尤其强烈。特别是中考一类的重要考试,考试结束以后,大家(学生、家长、任课教师)知道的就是学生或者孩子考了一个或“A”或“B”或“C”或“D”,其余情况一概不知。而据笔者了解,某些学科在百分制的情况下考四十来分就“A”了,试问:当我们看到学生的成绩单上是“A”时,我们是该欣喜呢?抑或应该担忧?倒不如让大家明明白白教书,明明白白教子,明明白白学习。
弊端之三:学业成绩评价等级制,与高考的评价机制不接轨。其实我们大家都明白在现行的教育体制之下,考试倒不是衡量学生学习情况的唯一标准,但至少是重要标准吧。我们大家也得承认(可能有人口头是不承认的)高考质量是衡量一个地区教育的重要标尺吧。我们一直看到的是:一本线多少分,二本线多少分……,试问:全中国哪个地方的录取线是什么什么等呢?我们用九年时间让学生及其家长接受了等级,再用三年时间让他们面对分数,这教育是不是有点忽悠人了?
弊端之四:学业成绩评价等级制,换汤不换药的革命。据笔者了解,笔者所在地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高中,近几年的录取工作都坚决贯彻了以等级呈现的方式录取高中新生,比如:国家级示范高中的录取线是语数外“A12”,省级示范高中的录取线是语数“A16”、市级示范高中的录取线是“B05”等等,那么,这“A12”、“A16”、 “B05”是什么?答案很简单:是分数!那么,我们搞得轰轰烈烈的学业成绩评价等级制,是不是换汤不换药的革命呢?笔者参加了一些学生的学业成绩统计工作(当然,统计的结果也是以等级呈现的),这项工作的最后一个步骤就是将学生的分数按照一定的比例换算成等级,好在现在有计算机了,否则,那不是一个折磨人吗?
总之,学业成绩评价等级制,弊端多多。究竟怎样更加科学、更加人文的评价中小学生的学业成绩?是一个探讨了好多年的问题,它不是本人,亦不是本文可以回答的。其实,平时学习、平时检测、终结评价综合评判,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
面对席卷全国的中小学生学业成绩评价等级制,作为长期工作在一线的教师,笔者在思考的是:既然要教学,就一定有考试;既然有考试,就一定有分数,我们的教育为什么要遮遮掩掩,欲语还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