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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的重大举措,也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教育督导条例》要求,切实推进《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见》提出的“建立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制度,开展对地方政府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等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综合督导”的实化与细化,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