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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针对刘东斌先生《论档案形成在前》一文中的有关观点.围绕文件与档案的本质特征和基本联系,分别以记忆功能的表现、概念语义的关系、源流判别的准则和工作范围的界定等问题作为切入点,阐述论证了从文件与档案的基本运动规律来看,仍然是文件形成在前的基本命题。
关键词:文件 档案 形成关系
究竟是鸡生蛋,还是蛋生鸡?这是人们在认识事物运动发展规律时提出的一个基本命题。在档案学研究中,档案与文件究竟是什么关系?它们之间谁主谁次、谁先谁后?这则是我们认识档案运动发展规律时必然要面临的一个基本问题。从辩证的观点来看,事物应该具有多面性和相对性,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和取向上去进行认识,并能为我们全方位地认识事物带来多维构思和启迪。在档案学界,公认度比较高的观点认为文件是档案的前身,档案是由文件有条件地转化而来的。当然,也有一些学者提出了档案中有不属于文件范畴的东西,文件很难涵盖档案等不同观点,而濮阳市档案局的刘东斌先生则在2007年《档案管理》第二期上发表了《论档案形成在前》的文章,提出了完全相反的观点。对刘东斌先生敢于反思、勇于探索的科学研究精神,笔者深表敬佩,但对其文中(以下简称“刘文”)的有关论点,笔者却颇有疑问,特提出来与刘东斌先生商榷。
l 档案是记忆工具,就决定着它必然形成在前吗?
“刘文”认为“档案是记忆工具,所以形成在前”,“按照‘原始’即‘最初的,第一手的’解释,档案一形成就是档案,就该是最初的,根本就不存在‘前身’的问题。”对于该观点,笔者从文中并未看到系统严密的论证和阐述,而更多的是作者大量引用国内外学者对档案记忆性或记忆工具特性和重要性的观点及看法。档案具有原始性,是记忆工具,这是对档案本质特征的经典描述,也是对档案进行界定和认证的立足点,是档案学研究中的一个核心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档案必然形成于文件之前,而恰恰说明档案是文件有条件的转化物。档案的原始性和记忆性不可能凭空产生,正是因为人们为了规范、协调和指导有关工作或活动而必须首先形成各种相应的文件,当这些文件在完成了现行执行效用后,人们才可能从印证和记忆事实,留备查考的需求角度进行鉴别选留,而使之转化成为档案。由此可见,档案“原始的”或“最初的”,“第一手的”基本属性必须建立在已经开展或完成了的工作或实践活动的基础之上。也就是说,正因为文件直接而翔实地规定、记载和反映着各种工作活动的情况,是人们履行各种职责的必然产物,将之转化为档案后,也才使档案具有了“原始的、最初的和第一手的”属性。没有文件的现行规定、记载和执行功能,就没有档案留备查考的“原始”记忆功能。就是史官记录、会议记录等记录性文件,也是现实活动中履行工作职责的直接产物,如记录人员进行记录是在履行其工作职责,他们所记录的内容,则是有关人员在实际活动中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在这里,记录本身就是一种现实工作行为,因此只有当这种现实的行为完成并对应产生相应的文件之后,才能够从留备查考的功能上将之作为档案保存。可见,档案之所以具有“原始性”,就是因为其原始于人们在各种工作活动中为履行职责直接产生和使用的各种载体和形式的文件。为记忆而记忆的档案是没有多大意义的,离开人们开展工作活动的现实行为和事后的事实性查证需求,档案不仅无从记忆,其“原始性”也将不复存在。
“刘文”还认为:“记忆是人脑的信息贮存功能,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一切活动都是从记忆开始的,其他活动都是建立在记忆基础之上的。也就是先有记忆活动后有其他活动,否则,其他活动将无法进行。”“档案不仅延伸了人脑的记忆功能,而且继承了人脑记忆的特性。也就是先有档案的记忆功能,然后才有其他功能,其他功能都是建立在档案形成在前的记忆功能之上的。档案是原始的历史记录,是记忆工具,记录的是原始记忆,所以档案形成在前。”对于这样的说法,笔者实在难于苟同,疑问有三:其一,果不首先进行相应的活动,那么去记忆什么?记忆是对已经开展了的活动的有关内容和情况的记忆,而不是对未来将要进行的活动的记忆(如一份计划,它只是对决定要怎样去做的活动的记忆,而该计划具体实施的活动情况,则要通过总结来进行记忆)。其二,记忆能否决定和取代一切?即必须先有记忆活动和记忆功能,才有其他活动和功能吗?记忆对于总结经验,认识事物运动发展规律固然十分重要,但记忆也是有条件的。首先对于已经进行的活动并不是要把一切都记忆下来,而只是去记忆值得记忆的内容;其次,记忆不可能对一切都发生决定作用,只有当记忆的内容与需要开展的活动有关联性并能产生促进作用时,记忆才发生相应的借鉴或指导作用,但这往往也不是决定其他功能的作用;其三,档案的记忆功能从何而来?是否必须先于文件形成才能使其具有记忆功能?实际上决定档案具有记忆功能的关键点并不在于它必须形成于文件之前,而正好是形成于文件之后,文件是形成档案的最主要和最基本的物质基础。也就是说在判定一个事物是否为档案时,关键要看其是否具有历史记录特性,具有这种特性并值得保存备查的事物就能成为档案,就能发挥特有的原始记忆功能。有学者也认为:“非原生的材料,只要具有记录上的真实性,便具有构成档案的基本要素。”如果不是在首先形成文件等事物的基础之上来判定它们是否能够发挥记忆功能,并能够作为档案来保管和利用,那么就无法解释档案主要由什么事物演变发展而来,为什么记忆功能是其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基本功能。
2 是档案之义形成在前,文件之意产生在后吗?
对于“刘文”中“档案之义形成在前.而文件之意产生在后”的观点及其解释,笔者主要有以下不同看法:
2.1 文字发明的最初功能并不单一地为了记录语言、记忆备忘。不可否认,记录语言、记忆备忘,是文字的一个重要功能,但是显然不是唯一的功能。文字的发明运用应该是多功能的,如日常生活和工作活动中的信息规范交流功能,书法审美功能等。相对而言,文字的日常交流和社会管理工具的功能可能才是其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功能,因为这是文字使用量最大和最频繁的领域。从文字正常、合理的运动规律来看,恐怕还是先有实际的和常规的交流使用功能,然后才是记忆备忘功能。
2.2 记录语言、记忆备忘也是文件本身具备的一个基本功能。客观地说,文件与档案都具有记录语言、记忆备忘的功能,如何嘉荪教授就认为:“原始的(真实的)历史记录和有一定的保存价值,是档案与文件共有的特性。”当
关键词:文件 档案 形成关系
究竟是鸡生蛋,还是蛋生鸡?这是人们在认识事物运动发展规律时提出的一个基本命题。在档案学研究中,档案与文件究竟是什么关系?它们之间谁主谁次、谁先谁后?这则是我们认识档案运动发展规律时必然要面临的一个基本问题。从辩证的观点来看,事物应该具有多面性和相对性,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和取向上去进行认识,并能为我们全方位地认识事物带来多维构思和启迪。在档案学界,公认度比较高的观点认为文件是档案的前身,档案是由文件有条件地转化而来的。当然,也有一些学者提出了档案中有不属于文件范畴的东西,文件很难涵盖档案等不同观点,而濮阳市档案局的刘东斌先生则在2007年《档案管理》第二期上发表了《论档案形成在前》的文章,提出了完全相反的观点。对刘东斌先生敢于反思、勇于探索的科学研究精神,笔者深表敬佩,但对其文中(以下简称“刘文”)的有关论点,笔者却颇有疑问,特提出来与刘东斌先生商榷。
l 档案是记忆工具,就决定着它必然形成在前吗?
“刘文”认为“档案是记忆工具,所以形成在前”,“按照‘原始’即‘最初的,第一手的’解释,档案一形成就是档案,就该是最初的,根本就不存在‘前身’的问题。”对于该观点,笔者从文中并未看到系统严密的论证和阐述,而更多的是作者大量引用国内外学者对档案记忆性或记忆工具特性和重要性的观点及看法。档案具有原始性,是记忆工具,这是对档案本质特征的经典描述,也是对档案进行界定和认证的立足点,是档案学研究中的一个核心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档案必然形成于文件之前,而恰恰说明档案是文件有条件的转化物。档案的原始性和记忆性不可能凭空产生,正是因为人们为了规范、协调和指导有关工作或活动而必须首先形成各种相应的文件,当这些文件在完成了现行执行效用后,人们才可能从印证和记忆事实,留备查考的需求角度进行鉴别选留,而使之转化成为档案。由此可见,档案“原始的”或“最初的”,“第一手的”基本属性必须建立在已经开展或完成了的工作或实践活动的基础之上。也就是说,正因为文件直接而翔实地规定、记载和反映着各种工作活动的情况,是人们履行各种职责的必然产物,将之转化为档案后,也才使档案具有了“原始的、最初的和第一手的”属性。没有文件的现行规定、记载和执行功能,就没有档案留备查考的“原始”记忆功能。就是史官记录、会议记录等记录性文件,也是现实活动中履行工作职责的直接产物,如记录人员进行记录是在履行其工作职责,他们所记录的内容,则是有关人员在实际活动中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在这里,记录本身就是一种现实工作行为,因此只有当这种现实的行为完成并对应产生相应的文件之后,才能够从留备查考的功能上将之作为档案保存。可见,档案之所以具有“原始性”,就是因为其原始于人们在各种工作活动中为履行职责直接产生和使用的各种载体和形式的文件。为记忆而记忆的档案是没有多大意义的,离开人们开展工作活动的现实行为和事后的事实性查证需求,档案不仅无从记忆,其“原始性”也将不复存在。
“刘文”还认为:“记忆是人脑的信息贮存功能,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一切活动都是从记忆开始的,其他活动都是建立在记忆基础之上的。也就是先有记忆活动后有其他活动,否则,其他活动将无法进行。”“档案不仅延伸了人脑的记忆功能,而且继承了人脑记忆的特性。也就是先有档案的记忆功能,然后才有其他功能,其他功能都是建立在档案形成在前的记忆功能之上的。档案是原始的历史记录,是记忆工具,记录的是原始记忆,所以档案形成在前。”对于这样的说法,笔者实在难于苟同,疑问有三:其一,果不首先进行相应的活动,那么去记忆什么?记忆是对已经开展了的活动的有关内容和情况的记忆,而不是对未来将要进行的活动的记忆(如一份计划,它只是对决定要怎样去做的活动的记忆,而该计划具体实施的活动情况,则要通过总结来进行记忆)。其二,记忆能否决定和取代一切?即必须先有记忆活动和记忆功能,才有其他活动和功能吗?记忆对于总结经验,认识事物运动发展规律固然十分重要,但记忆也是有条件的。首先对于已经进行的活动并不是要把一切都记忆下来,而只是去记忆值得记忆的内容;其次,记忆不可能对一切都发生决定作用,只有当记忆的内容与需要开展的活动有关联性并能产生促进作用时,记忆才发生相应的借鉴或指导作用,但这往往也不是决定其他功能的作用;其三,档案的记忆功能从何而来?是否必须先于文件形成才能使其具有记忆功能?实际上决定档案具有记忆功能的关键点并不在于它必须形成于文件之前,而正好是形成于文件之后,文件是形成档案的最主要和最基本的物质基础。也就是说在判定一个事物是否为档案时,关键要看其是否具有历史记录特性,具有这种特性并值得保存备查的事物就能成为档案,就能发挥特有的原始记忆功能。有学者也认为:“非原生的材料,只要具有记录上的真实性,便具有构成档案的基本要素。”如果不是在首先形成文件等事物的基础之上来判定它们是否能够发挥记忆功能,并能够作为档案来保管和利用,那么就无法解释档案主要由什么事物演变发展而来,为什么记忆功能是其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基本功能。
2 是档案之义形成在前,文件之意产生在后吗?
对于“刘文”中“档案之义形成在前.而文件之意产生在后”的观点及其解释,笔者主要有以下不同看法:
2.1 文字发明的最初功能并不单一地为了记录语言、记忆备忘。不可否认,记录语言、记忆备忘,是文字的一个重要功能,但是显然不是唯一的功能。文字的发明运用应该是多功能的,如日常生活和工作活动中的信息规范交流功能,书法审美功能等。相对而言,文字的日常交流和社会管理工具的功能可能才是其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功能,因为这是文字使用量最大和最频繁的领域。从文字正常、合理的运动规律来看,恐怕还是先有实际的和常规的交流使用功能,然后才是记忆备忘功能。
2.2 记录语言、记忆备忘也是文件本身具备的一个基本功能。客观地说,文件与档案都具有记录语言、记忆备忘的功能,如何嘉荪教授就认为:“原始的(真实的)历史记录和有一定的保存价值,是档案与文件共有的特性。”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