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综合实践活动课是在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应运而生的新兴课程。多年来,教育界一直强调课程评价以量化为主,既缺乏对学生的人文关怀,又不能反映学生的个体发展。受此惯性思维的影响,小学综合实践课程评价倾向于注重评价结果,对学生的努力、教师的引导、课堂的效果、家校的互动等关注不足,评价对象及标准相对单一,难以形成学生、教师、学校、家长等多元评价格局,如此也限制了综合实践活动的发展与进步。文章结合《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相关内容,从内涵、原则、方法等方面对综合实践中“发展性”评价的应用进行简要分析。
关键词:综合实践活动;“发展性”评价;内涵;原则;应用策略
中图分类号:G6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24X(2021)35-0013-02
一、“发展性”评价的内涵
“发展性”评价自提出到现在,学术界对其内涵还没有完全统一的界定,简而言之,这是一种立足于以人为本的理念,关注学生的现在及未来,通过合理的方式,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的评价。
笔者在此基础之上,结合近年来综合实践课堂教学的经验,认为综合实践课程中的“发展性”评价,是以“发展”为起点,从学生的全面发展出发,尊重差异,立足当下,放眼未来,引导学生在活动中进步发展的一种宏观评价活动。其强调进行全面评价,不仅包含活动能力、方法运用情况、情感态度价值观等,还应关注学生的发展与创新能力等。在评价目的方面,要注重促进学生身心的和谐发展;在评价标准方面,不仅要符合《纲要》的相关要求,还须兼顾学生的发展诉求。
二、“发展性”评价的原则
(一)过程性原则
《纲要》在活动评价部分指出,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写实记录并建立档案,这就要求小学综合实践“发展性”评价应遵循过程性原则。过程性原则,顾名思义就是注重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的行为表现,教师在活动中观察和记录学生身心发展的关键资料及相关信息,并及时进行反馈,肯定其优点,指出其不足,帮助学生更好地实现活动目标。进行“发展性”评价时,教师不应只关注实践过程及相关材料,还要关注学生的身心成长过程。
(二)鼓励性原则
《纲要》在活动评价部分指出,教师要引导学生扬长避短,这就要求小学综合实践“发展性”评价应遵循鼓励性原则。鼓励性原则要求教师在评价过程中注意发现学生的优点并加以鼓励,以便引导和帮助学生利用自身的优势弥补不足,并在遇到困难时,也能保持自信,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让问题迎刃而解。当然,教师的鼓励也要适度,避免部分学生产生骄傲自满、轻视问题的情绪。
(三)主体性原则
《纲要》在课程基本理念、课程内容与活动方式等方面均提及学生主体性原则,那么“发展性”评价也应遵循主体性原则。主体性原则要求教师在评价环节注重学生的主动参与,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发挥教师的引导作用。笔者留意到在综合实践教学的评价活动中,虽然存在学生评价的环节,但学生对評价过程,如何评、怎么评、评什么等基本不知,学生评价总体趋于形式化。《朱子语类》中提到“事要知其所以然”,让学生进行评价,不仅要让学生知道评价的目的和结果,还要让他们了解评价的价值和意义,在这种“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过程中进一步提升自我,体现了“发展性”评价的优越性,也符合《纲要》中学生主体的核心要求。
(四)差异性原则
《纲要》要求教师要在了解学生的个性和特长的基础上开展评价活动,这就要求“发展式”评价要遵循差异性原则。这种差异性原则在“发展性”评价中的表现就是教师及学生在评价过程中要关注被评价人的个体差异,根据被评价人的实际情况、过程表现,因人施评。
“发展性”评价从每个学生的基础、能力等方面出发,以学生的发展为目标,以学生的进步为准绳,不追求标准的统一,而是遵循个性发展的差异,致力于促进学生的发展。
(五)长远性原则
《纲要》在评价活动中虽无明文指出,但字里行间却表达了对促进学生长远发展的要求,因此,“发展性”评价也应遵循长远性原则。长远性包含学生的全体发展、全面发展、主动发展和未来发展四个维度,“发展性”评价是一种面向学生当下和未来的全新评价方式,在进行评价时,教师应从这四个维度出发,看清学生现有的水平,看到学生潜在的可能,激发学生自我发展的想法,关注学生未来的发展趋势,而非拘泥于眼前,实现目标之后就浅尝辄止了。
三、“发展性”评价的应用策略
(一)学生——自我反思法
笔者执教班级的部分学生在活动前对自己的能力一无所知,通过参与“走近南博”“走近大报恩寺遗址”等一系列考察探究活动,逐步学会了撰写心得体会,反思自省,开始关注自己在活动中的进步,并据此设定下一步的活动目标,同时还养成了客观评价的好习惯,也能积极参与到他评的环节,能力得到了一定的提升。
由此可见,养成自我反思的习惯,不仅有利于学生明确学习目标,了解自己的情况,从而有的放矢,快速跟进,还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尊心与自信心。学生通过自我反思,可以在“发展性”评价中获得成长和进步。
(二)教师——鼓励表扬法
在综合实践评价活动的开展中,教师可以适当地对学生进行鼓励与表扬,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使学生自主学习、主动探索,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综合实践学习习惯,在鼓励的评价中到发展。教师鼓励、表扬学生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第一,完善评价鼓励制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教师也要遵循一定的制度,来对学生进行鼓励、表扬。笔者就曾在评价环节设计了相关表格来激励小组成员积极完成活动任务。学生根据一些要素来评出最佳小组及个人,获奖者将获得勋章奖励。在学期末,教师还会根据各小组的总得分,对于得分较高者,另行奖励。该制度一出,学生的积极性空前提高,各项活动也就顺利开展了起来。 第二,重视过程评价中的鼓励。综合实践活动注重学生的亲身体验,培养学生多方面的能力,促进学生在认知、情感、能力等方面协调发展。因此“发展性”评价要求教师评价时不能局限于学生的整体表现或活动结果,而应捕捉学生的点滴进步,并适当加以表扬、鼓励。
第三,利用评价环节,鼓励边缘学生。基于“发展性”评价的要求,我们需要重视每位学生的发展。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每一位学生都想得到教师的表扬。因此,对部分边缘学生来说,教师应发现其优点,进行鼓励,这是促使其发展的重要方法之一。
(三)家校——多元合作法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放性等特点,决定了“发展性”评价需要多元合作,需要建立多元主体评价机制。家长及活动相关的社会人员可以参与评价,对学生在活动中展现的闪光点进行鼓励和表扬,有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家长、社会人员和教师等多元主体的广泛参与,会使对学生在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个性特点及综合能力等方面的评价更为精准。兼听则明,学生在多元的互动中也能进一步修正自我评价。多元合作,多管齐下,可以将学生的发展和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展纳入一个良性循环的系统,使之相辅相成。
四、“发展性”评价的补充
众所周知,课程评价是课程开发及和谐发展的重要机制,“发展性”评价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纲要》对评价活动做出了一系列规定,内容全面,具有较强的导向价值和规范作用。《纲要》着重强调了“提倡多采用质性评价方式,避免将评价简化为分数或等级”。鉴于综合实践活动本身的特殊性,质性评价的确符合其教学理念,是一种值得倡导与推廣的方式,且“发展性”评价也应立足于此。目前学界对于质性、量性两类评价间的取舍,有一定的争论,笔者认为在“发展性”评价中,两者并不矛盾。首先就质性评价本体而言,它的效度与信度,是需要客观标准来衡量的,换句话说,质性评价也需要用分数等量性形式来予以鉴定,这就决定了质性评价不能简单地抛开量性评价,一概而论。其次,《纲要》将综合实践活动列为小初高阶段的必修课程,但在评价中又反对评等级,仅主张采用评语的方式进行评定,据实而言,没有具体的标准,仅凭宽泛且主观的话语势必会造成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展走向落空和虚化。因此,在“发展性”评价的过程中,需要引入一定的量化标准来进行补充。最后,“发展性”评价要求教师秉承质性评价的理念,在活动过程中从质性评价的角度入手,收集过程性材料,关注学生的过程性成长,同时对于成果展现、具体评价等环节,设定一定的量化标准,来评估学生的能力及课堂教学效果,形成相对直观的成绩,作为升学、评优等方面的依据。
《纲要》明确指出:“综合实践活动是从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从生活情境中发现问题,转化为活动主题,通过探究、服务、制作等方式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跨学科实践性课程。”该课程的实施关键,就是让学生能有亲身经历和感受,使其在潜移默化中锻炼能力,在润物无声中获得发展。“发展性”评价不是某个具体的操作方法,而是一个宏观的整体评价概念,需要教师在实际教学中引导学生做好自我反思,在评价环节加以适当的鼓励,并发挥家庭及社会等多方的力量,同时合理引入量化评比标准,这样才能在评价环节促进学生成长,真正落实“发展性”评价。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EB/OL].http://www. moe.gov.cn/srcsite/A26/s8001/201710/t20171017_316616.html,2017-09-27.
[2]潘洪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创新、问题与改进[J].当代教育与文化,2018(2):50-55.
[3]楼梦洁.《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对比分析及应对策略[J].现代教育科学,2018(7):90-94.
[4]张兴福.浅谈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激励方法的应用[J].学周刊,2016(1):65.
[5]汪杰锋,王 胜.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协商式”主体评价:内涵、原则与方法[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4(14):178-179.
作者简介:姚 辰(1988— ),男,江苏南通人,中小学一级教师,硕士,总务处主任,研究方向:小学综合实践活动。
关键词:综合实践活动;“发展性”评价;内涵;原则;应用策略
中图分类号:G6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24X(2021)35-0013-02
一、“发展性”评价的内涵
“发展性”评价自提出到现在,学术界对其内涵还没有完全统一的界定,简而言之,这是一种立足于以人为本的理念,关注学生的现在及未来,通过合理的方式,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的评价。
笔者在此基础之上,结合近年来综合实践课堂教学的经验,认为综合实践课程中的“发展性”评价,是以“发展”为起点,从学生的全面发展出发,尊重差异,立足当下,放眼未来,引导学生在活动中进步发展的一种宏观评价活动。其强调进行全面评价,不仅包含活动能力、方法运用情况、情感态度价值观等,还应关注学生的发展与创新能力等。在评价目的方面,要注重促进学生身心的和谐发展;在评价标准方面,不仅要符合《纲要》的相关要求,还须兼顾学生的发展诉求。
二、“发展性”评价的原则
(一)过程性原则
《纲要》在活动评价部分指出,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写实记录并建立档案,这就要求小学综合实践“发展性”评价应遵循过程性原则。过程性原则,顾名思义就是注重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的行为表现,教师在活动中观察和记录学生身心发展的关键资料及相关信息,并及时进行反馈,肯定其优点,指出其不足,帮助学生更好地实现活动目标。进行“发展性”评价时,教师不应只关注实践过程及相关材料,还要关注学生的身心成长过程。
(二)鼓励性原则
《纲要》在活动评价部分指出,教师要引导学生扬长避短,这就要求小学综合实践“发展性”评价应遵循鼓励性原则。鼓励性原则要求教师在评价过程中注意发现学生的优点并加以鼓励,以便引导和帮助学生利用自身的优势弥补不足,并在遇到困难时,也能保持自信,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让问题迎刃而解。当然,教师的鼓励也要适度,避免部分学生产生骄傲自满、轻视问题的情绪。
(三)主体性原则
《纲要》在课程基本理念、课程内容与活动方式等方面均提及学生主体性原则,那么“发展性”评价也应遵循主体性原则。主体性原则要求教师在评价环节注重学生的主动参与,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发挥教师的引导作用。笔者留意到在综合实践教学的评价活动中,虽然存在学生评价的环节,但学生对評价过程,如何评、怎么评、评什么等基本不知,学生评价总体趋于形式化。《朱子语类》中提到“事要知其所以然”,让学生进行评价,不仅要让学生知道评价的目的和结果,还要让他们了解评价的价值和意义,在这种“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过程中进一步提升自我,体现了“发展性”评价的优越性,也符合《纲要》中学生主体的核心要求。
(四)差异性原则
《纲要》要求教师要在了解学生的个性和特长的基础上开展评价活动,这就要求“发展式”评价要遵循差异性原则。这种差异性原则在“发展性”评价中的表现就是教师及学生在评价过程中要关注被评价人的个体差异,根据被评价人的实际情况、过程表现,因人施评。
“发展性”评价从每个学生的基础、能力等方面出发,以学生的发展为目标,以学生的进步为准绳,不追求标准的统一,而是遵循个性发展的差异,致力于促进学生的发展。
(五)长远性原则
《纲要》在评价活动中虽无明文指出,但字里行间却表达了对促进学生长远发展的要求,因此,“发展性”评价也应遵循长远性原则。长远性包含学生的全体发展、全面发展、主动发展和未来发展四个维度,“发展性”评价是一种面向学生当下和未来的全新评价方式,在进行评价时,教师应从这四个维度出发,看清学生现有的水平,看到学生潜在的可能,激发学生自我发展的想法,关注学生未来的发展趋势,而非拘泥于眼前,实现目标之后就浅尝辄止了。
三、“发展性”评价的应用策略
(一)学生——自我反思法
笔者执教班级的部分学生在活动前对自己的能力一无所知,通过参与“走近南博”“走近大报恩寺遗址”等一系列考察探究活动,逐步学会了撰写心得体会,反思自省,开始关注自己在活动中的进步,并据此设定下一步的活动目标,同时还养成了客观评价的好习惯,也能积极参与到他评的环节,能力得到了一定的提升。
由此可见,养成自我反思的习惯,不仅有利于学生明确学习目标,了解自己的情况,从而有的放矢,快速跟进,还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尊心与自信心。学生通过自我反思,可以在“发展性”评价中获得成长和进步。
(二)教师——鼓励表扬法
在综合实践评价活动的开展中,教师可以适当地对学生进行鼓励与表扬,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使学生自主学习、主动探索,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综合实践学习习惯,在鼓励的评价中到发展。教师鼓励、表扬学生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第一,完善评价鼓励制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教师也要遵循一定的制度,来对学生进行鼓励、表扬。笔者就曾在评价环节设计了相关表格来激励小组成员积极完成活动任务。学生根据一些要素来评出最佳小组及个人,获奖者将获得勋章奖励。在学期末,教师还会根据各小组的总得分,对于得分较高者,另行奖励。该制度一出,学生的积极性空前提高,各项活动也就顺利开展了起来。 第二,重视过程评价中的鼓励。综合实践活动注重学生的亲身体验,培养学生多方面的能力,促进学生在认知、情感、能力等方面协调发展。因此“发展性”评价要求教师评价时不能局限于学生的整体表现或活动结果,而应捕捉学生的点滴进步,并适当加以表扬、鼓励。
第三,利用评价环节,鼓励边缘学生。基于“发展性”评价的要求,我们需要重视每位学生的发展。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每一位学生都想得到教师的表扬。因此,对部分边缘学生来说,教师应发现其优点,进行鼓励,这是促使其发展的重要方法之一。
(三)家校——多元合作法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放性等特点,决定了“发展性”评价需要多元合作,需要建立多元主体评价机制。家长及活动相关的社会人员可以参与评价,对学生在活动中展现的闪光点进行鼓励和表扬,有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家长、社会人员和教师等多元主体的广泛参与,会使对学生在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个性特点及综合能力等方面的评价更为精准。兼听则明,学生在多元的互动中也能进一步修正自我评价。多元合作,多管齐下,可以将学生的发展和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展纳入一个良性循环的系统,使之相辅相成。
四、“发展性”评价的补充
众所周知,课程评价是课程开发及和谐发展的重要机制,“发展性”评价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纲要》对评价活动做出了一系列规定,内容全面,具有较强的导向价值和规范作用。《纲要》着重强调了“提倡多采用质性评价方式,避免将评价简化为分数或等级”。鉴于综合实践活动本身的特殊性,质性评价的确符合其教学理念,是一种值得倡导与推廣的方式,且“发展性”评价也应立足于此。目前学界对于质性、量性两类评价间的取舍,有一定的争论,笔者认为在“发展性”评价中,两者并不矛盾。首先就质性评价本体而言,它的效度与信度,是需要客观标准来衡量的,换句话说,质性评价也需要用分数等量性形式来予以鉴定,这就决定了质性评价不能简单地抛开量性评价,一概而论。其次,《纲要》将综合实践活动列为小初高阶段的必修课程,但在评价中又反对评等级,仅主张采用评语的方式进行评定,据实而言,没有具体的标准,仅凭宽泛且主观的话语势必会造成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展走向落空和虚化。因此,在“发展性”评价的过程中,需要引入一定的量化标准来进行补充。最后,“发展性”评价要求教师秉承质性评价的理念,在活动过程中从质性评价的角度入手,收集过程性材料,关注学生的过程性成长,同时对于成果展现、具体评价等环节,设定一定的量化标准,来评估学生的能力及课堂教学效果,形成相对直观的成绩,作为升学、评优等方面的依据。
《纲要》明确指出:“综合实践活动是从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从生活情境中发现问题,转化为活动主题,通过探究、服务、制作等方式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跨学科实践性课程。”该课程的实施关键,就是让学生能有亲身经历和感受,使其在潜移默化中锻炼能力,在润物无声中获得发展。“发展性”评价不是某个具体的操作方法,而是一个宏观的整体评价概念,需要教师在实际教学中引导学生做好自我反思,在评价环节加以适当的鼓励,并发挥家庭及社会等多方的力量,同时合理引入量化评比标准,这样才能在评价环节促进学生成长,真正落实“发展性”评价。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EB/OL].http://www. moe.gov.cn/srcsite/A26/s8001/201710/t20171017_316616.html,2017-09-27.
[2]潘洪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创新、问题与改进[J].当代教育与文化,2018(2):50-55.
[3]楼梦洁.《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对比分析及应对策略[J].现代教育科学,2018(7):90-94.
[4]张兴福.浅谈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激励方法的应用[J].学周刊,2016(1):65.
[5]汪杰锋,王 胜.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协商式”主体评价:内涵、原则与方法[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4(14):178-179.
作者简介:姚 辰(1988— ),男,江苏南通人,中小学一级教师,硕士,总务处主任,研究方向:小学综合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