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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债务重组不仅对债务人和债权人都有较大的影响,所以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在进行债务重组之前,应该进行大量的分析,考虑到企业的实际问题,从实际出发,做出确实可行的方案。
【关键词】债务重组 企业财务 影响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585(2011)06-00-02
1 债务重组概述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日趋激烈,企业为此需要不断地根据环境的变化,调整经营策略,防范和控制经营及财务风险。但有时,由于各种因素(包括内部和外部)的影响,企业可能出现一些暂时性或严重的财务困难,致使资金周转不灵,难以按期偿还债务。在此情况下,作为债权人,一种方式是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求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另一种方式,可以通过互相协商,通过债务重组的方式,债权人作出某些让步,使债务人减轻负担,渡过难关。
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债务重组定义中的“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是指债务人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或经营陷入困境,导致其无法或者没有能力按原定条件偿还债务;“债权人作出让步”,是指债权人同意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现在或者将来以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金额或者价值偿还债务。“债权人作出让步”的情形主要包括:债权人减免债务人部分债务本金或者利息、降低债务人应付债务的利率等。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是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而债权人作出让步是债务重组的必要条件。
债务重组分为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和非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是指债务重组双方在可预见的将来仍然会继续经营下去的情况下所进行的债务重组,它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根据往来双方的实际状况而采取的一种具体财务管理措施。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对债务人和债权人的财务都会产生重要影响。
通常情况下,债务人与债权人通过以资产清偿债务、将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以及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等,进行债务重组后,债权人对债务人会作出部分让步,以便使债务人重新安排财务资金,或得以清偿债务。
2 债务重组对债务人的影响
2.1 可使债务人的负债减少,从而降低债务人的资产负债率
但资产负债率的降低,并不是正常偿债的结果,而是由于债权人的让步,分担了债务人的部分经济负担,并不意味着企业偿债能力的增强,因为,债务重组并没有增加债务人的资产总量,也没有增加资产的变现能力。
2.2 可使债务人收益增加,但并不代表着盈利能力的增强
债务人在债务重组过程中会获得以下两种收益:债务重组收益;资产处理收益。《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
(1)以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债务重组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资产转让损益,计人当期损益。
(3)债务转为资本的,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以修改有关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由此可见,由于债务重组导致的债务人收益增加,并不说明其盈利能力的增强,因为这些收益是由于债权人的某些让步而取得的,只是当期的。债务重组并没有改善债务人的产品质量、销售渠道、经营管理等影响企业盈利能力的根本因素。
(5)以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帐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2.3 能够减轻债务人的未来财务负担
《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债务重组可通过修改有关债务条件来实现,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负债是企业的未来经济负担,负债本金和利息的减少就是减轻了债务人未来的经济负担,降低了企业未来的财务费用,从而降低资产使用成本。
2.4 导致所有者权益的结构变化,影响未来利益分配关系,从一定意义上讲会导致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虚增
由于债务重组可采取将债权转换为产权的方式进行,这个过程只是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的转换,并没有实际新增企业资产,而新资产的注入恰恰是面临财务困境的债务人所迫切需要的。负债转化为所有者权益,导致企业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增多,使债务人的原所有者权益结构发生变化,将影响到企业未来利益分配关系,所以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的转换应征得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同意。
2.5 可以盘活部分闲置资产
由于债务重组可以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债务人可以用闲置的资产而刚好是债权人需要的非现金资产来抵债,实现资产重组,从而盘活部分闲置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
3 债务重组对债权人的影响
3.1 会导致债权人的资产减少,产生债务重组损失。
《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
(1)以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先冲减坏账损失准备金,损失准备金不足以冲减的部分再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债务转为资本的,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以修改有关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应将债权的账面余额减记至将来应收余额,减记的金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人当期损益。
(5)以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应以收到的现金、受让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因放弃债权面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权的帐面余额,差额与将来应收的金额之间的差额,计算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2 可以减轻债权人部分经济负担,减少资金占用量,降低资金使用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债权人可以收回一定量的货币资金或有效的非货币资产,从而可以减轻由于债务人拖欠而导致的资金紧张,也可以减少因债务人拖欠而必需的举债,减少财务费用负担,还可以收回部分由于收入和债权的同时确认而增加的资金垫付,如垫支的税金等。
3.3 活化呆滞资金,加速资金周转
提高资产的真实性,保证速动资产的质量,增强资金的增值能力,增强企业的偿债能力,有利解除三角债。
企业的应收账款属于速动资产,但如被拖欠时间过长就会失去其速动性,变为呆滞资产。资产的速动性代表着企业偿债能力,影响着资金周转速度,从而影响着资金的增值性。通过债务重组使长期呆滞的资金得以活化,恢复应收账款的速动性,对提高资金的循环质量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3.4 可以避免部分坏账损失,消除部分潜亏因素,提高企业损益的真实性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破产清算屡见不鲜。如果债务人发生财务严重困难,极有可能破产,导致债权人产生坏账。通过债务重组,减轻债务人的部分负担,使其力所能及,留有走出困境的机会,债权人也可避免更大的损失,所以债务重组是双方受益的明智之举。另外,如果债权人的应收账款被拖欠过多、时间过长,便形成债权人的潜亏因素,因为这种情况下的应收账款实际是企业未真正实现的销售收入,即未真正实现的利润,所以通过债务重组使部分债权得以实现,可增强企业损益的真实性。
3.5 可能改变债权人的资产的性质,使部分流动资产变为长期资产
由于债务重组可通过债权变产权的方式进行,这样必然使应收账款变为长期投资。
【关键词】债务重组 企业财务 影响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585(2011)06-00-02
1 债务重组概述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日趋激烈,企业为此需要不断地根据环境的变化,调整经营策略,防范和控制经营及财务风险。但有时,由于各种因素(包括内部和外部)的影响,企业可能出现一些暂时性或严重的财务困难,致使资金周转不灵,难以按期偿还债务。在此情况下,作为债权人,一种方式是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求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另一种方式,可以通过互相协商,通过债务重组的方式,债权人作出某些让步,使债务人减轻负担,渡过难关。
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债务重组定义中的“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是指债务人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或经营陷入困境,导致其无法或者没有能力按原定条件偿还债务;“债权人作出让步”,是指债权人同意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现在或者将来以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金额或者价值偿还债务。“债权人作出让步”的情形主要包括:债权人减免债务人部分债务本金或者利息、降低债务人应付债务的利率等。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是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而债权人作出让步是债务重组的必要条件。
债务重组分为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和非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是指债务重组双方在可预见的将来仍然会继续经营下去的情况下所进行的债务重组,它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根据往来双方的实际状况而采取的一种具体财务管理措施。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对债务人和债权人的财务都会产生重要影响。
通常情况下,债务人与债权人通过以资产清偿债务、将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以及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等,进行债务重组后,债权人对债务人会作出部分让步,以便使债务人重新安排财务资金,或得以清偿债务。
2 债务重组对债务人的影响
2.1 可使债务人的负债减少,从而降低债务人的资产负债率
但资产负债率的降低,并不是正常偿债的结果,而是由于债权人的让步,分担了债务人的部分经济负担,并不意味着企业偿债能力的增强,因为,债务重组并没有增加债务人的资产总量,也没有增加资产的变现能力。
2.2 可使债务人收益增加,但并不代表着盈利能力的增强
债务人在债务重组过程中会获得以下两种收益:债务重组收益;资产处理收益。《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
(1)以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债务重组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资产转让损益,计人当期损益。
(3)债务转为资本的,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以修改有关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由此可见,由于债务重组导致的债务人收益增加,并不说明其盈利能力的增强,因为这些收益是由于债权人的某些让步而取得的,只是当期的。债务重组并没有改善债务人的产品质量、销售渠道、经营管理等影响企业盈利能力的根本因素。
(5)以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帐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2.3 能够减轻债务人的未来财务负担
《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债务重组可通过修改有关债务条件来实现,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负债是企业的未来经济负担,负债本金和利息的减少就是减轻了债务人未来的经济负担,降低了企业未来的财务费用,从而降低资产使用成本。
2.4 导致所有者权益的结构变化,影响未来利益分配关系,从一定意义上讲会导致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虚增
由于债务重组可采取将债权转换为产权的方式进行,这个过程只是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的转换,并没有实际新增企业资产,而新资产的注入恰恰是面临财务困境的债务人所迫切需要的。负债转化为所有者权益,导致企业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增多,使债务人的原所有者权益结构发生变化,将影响到企业未来利益分配关系,所以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的转换应征得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同意。
2.5 可以盘活部分闲置资产
由于债务重组可以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债务人可以用闲置的资产而刚好是债权人需要的非现金资产来抵债,实现资产重组,从而盘活部分闲置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
3 债务重组对债权人的影响
3.1 会导致债权人的资产减少,产生债务重组损失。
《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
(1)以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先冲减坏账损失准备金,损失准备金不足以冲减的部分再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债务转为资本的,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以修改有关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应将债权的账面余额减记至将来应收余额,减记的金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人当期损益。
(5)以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应以收到的现金、受让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因放弃债权面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权的帐面余额,差额与将来应收的金额之间的差额,计算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2 可以减轻债权人部分经济负担,减少资金占用量,降低资金使用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债权人可以收回一定量的货币资金或有效的非货币资产,从而可以减轻由于债务人拖欠而导致的资金紧张,也可以减少因债务人拖欠而必需的举债,减少财务费用负担,还可以收回部分由于收入和债权的同时确认而增加的资金垫付,如垫支的税金等。
3.3 活化呆滞资金,加速资金周转
提高资产的真实性,保证速动资产的质量,增强资金的增值能力,增强企业的偿债能力,有利解除三角债。
企业的应收账款属于速动资产,但如被拖欠时间过长就会失去其速动性,变为呆滞资产。资产的速动性代表着企业偿债能力,影响着资金周转速度,从而影响着资金的增值性。通过债务重组使长期呆滞的资金得以活化,恢复应收账款的速动性,对提高资金的循环质量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3.4 可以避免部分坏账损失,消除部分潜亏因素,提高企业损益的真实性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破产清算屡见不鲜。如果债务人发生财务严重困难,极有可能破产,导致债权人产生坏账。通过债务重组,减轻债务人的部分负担,使其力所能及,留有走出困境的机会,债权人也可避免更大的损失,所以债务重组是双方受益的明智之举。另外,如果债权人的应收账款被拖欠过多、时间过长,便形成债权人的潜亏因素,因为这种情况下的应收账款实际是企业未真正实现的销售收入,即未真正实现的利润,所以通过债务重组使部分债权得以实现,可增强企业损益的真实性。
3.5 可能改变债权人的资产的性质,使部分流动资产变为长期资产
由于债务重组可通过债权变产权的方式进行,这样必然使应收账款变为长期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