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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分析了当前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状况,以及高职院校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原因,进一步提出了高职院校为行业企业培养高级工的思路与具体措施。
关键词:高技能人才;高职院校;高级工;职业资格
高技能人才指技能劳动者中已取得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分别对应于国家职业资格的一级、二级、三级)的人员。他们在生产、运输和服务等领域的一线岗位上,具备精湛的专业技能,能在关键环节发挥作用,能够解决生产与操作中的难题,是各行各业关键岗位不可缺少的重要人才。由于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加快了我国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的步伐,高技能人才需求矛盾更加突出,本文就如何解决高技能人才紧缺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一、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状况
近年来,激烈的市场竞争凸显在掌握了高技术、高技能的人才上,企业兴衰的无数事实已证明,高技能人才是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等的重要力量。为了确保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持续发展,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工作,多次以文件的形式从人才强国战略、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国力等高度反复强调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2006年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文),原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制定了《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为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出台了强而有力的政策。
遗憾的是我国当前技能型人才的结构、数量与经济社会发展严重不相适应,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占所有技能型劳动者的比例约为12%左右,離合理的需求比例(约30%)相差甚远,供不应求的境况一直得不到改善。主要原因是高技能人才一直依赖于企业培养,而大多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没有有效地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再是从学校、社会招收的绝大多数员工为初、中级,起点低,培养成高技能人才时间长、成本高,导致了高级工等高技能人才来源不足,总量太少。我们都知道,我国技能型人才成长的模式是逐级晋升制,一般情况下技能型劳动者从初、中级工成长为高级技师需要历时10年以上的漫长时间,高级技师来自技师的晋级,技师来自高级工的晋级,因此,要解决高技能人才不济的问题,就必须向人才市场输送大量高级工。如何又快又好地做好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工作呢?笔者认为政府各主管部门必须联合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一方面充分发挥占据高等教育半壁江山的高职院校的作用,为社会培养大批高素质、高质量的高技能人才——高级工;另一方面从政策、机制上加大企业对技师、高级技师的培养力度。只有这样双管齐下,才能逐步解决高技能人才匮乏的问题。
二、高技能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方面,高职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主要是高级工)无论是在政策、社会需求方面,还是在教学、培训、考评等实际操作方面都是可行的,并不是一件很难做的事情。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中指出:“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在我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表明高职院校肩负着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使命,为社会输送急需的高级工责无旁贷。可是据初步了解,目前为社会输送高级工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等却为数不多,1000多所高职院校中,只有极少数高职院校为社会输送部分高级工。另一方面,许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因多种原因,没有充分发挥培养高技能人才(主要是技师、高级技师)的作用。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主要有:
1.大多数高职院校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只注重学历教育,即使推行双证书制,也只停留在中级工的考证上。而在社会上从中级工晋升为高级工,不同的工种所要求的年限不相同,在晋升渠道畅通的情况下,一般也需要约2-4年的时间,无形之中降低了向社会输送技能型人才的起点。
2.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认证由不同的政府机构主管,两者之间还没有解决好“和而不同”的问题,在某些方面存在着各行其是,两种人才培养机制在方案、标准、评价等某些方面存在一定难以协调的问题,给人才的培养和鉴定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不便。
3.企业对学校直接输送的高级工认可度不高,按以前的惯例高级工及以上级别的高技能人才是由企业培养出来的,或者是在企业长年累月实干出来的。而对学校直接培养出来的高级工因技能熟练程度与企业在岗的高级工相比有一定差距,因而还没有得到企业认可,待遇也没有兑现,学生取证的积极性不高。
4.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没有在办学评估方面做出具体的强制性规定,高职院校也就没有把向社会培养高级工等高技能人才作为主要目标。
三、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办法与措施
虽然影响高技能人才推出的原因很多,但可以通过制度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等加以解决。特别是如何充分发挥高职院校在高技能人才——高级工培养方面的作用,从源头上解决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基础薄弱问题更为重要。具有的办法或措施如下:
1.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要理顺高技能人才的评价机制,在构建高技能人才培养公共平台的基础上实行“双轨制”。学历教育由教育行政机构主管,以确保高职教育的高等性,职业资格考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主管,以确保高职教育的职业性。两者之间要相互融合,相互强调,共同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中建立考核标准和实施细则。
2.教育行政机构主管部门要敦促高职院校认真按照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考核标准和培训要求,推行“专科毕业证书+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双证教育制,将学历教育人才培养方案与高级工职业资格考核大纲融合为一体,认真搞好教学与培训工作,确保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质量。
3.职业资格认证主管部门,在加强监管、建立评价标准与规范考核程序的前提下,改革高技能人才的评价机制。一方面要严格坚持职业资格考核标准,另一方面要营造科学、客观、公正、公平的考评环境,为高技能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条件。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要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评聘制度,加强考核与管理,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建立人才晋升激励机制。
5.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改变用人单位的观念,淡化高技能人才的来源途径和时间经历,注重真才实干。
各高职院校应该充分认识到,虽然学校直接培养高级工会遇到一定的困难,但也有有利的一面,主要表现在:一是社会有需求;二是高职学生来源于高中和职高毕业的学生,培养对象起点高,基础好;三是高级工的人才规格与高职教育培养目标一致。因此,只要充分利用这些条件和一些行业的特殊政策,就可解决好高级工的培养问题。
关键词:高技能人才;高职院校;高级工;职业资格
高技能人才指技能劳动者中已取得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分别对应于国家职业资格的一级、二级、三级)的人员。他们在生产、运输和服务等领域的一线岗位上,具备精湛的专业技能,能在关键环节发挥作用,能够解决生产与操作中的难题,是各行各业关键岗位不可缺少的重要人才。由于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加快了我国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的步伐,高技能人才需求矛盾更加突出,本文就如何解决高技能人才紧缺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一、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状况
近年来,激烈的市场竞争凸显在掌握了高技术、高技能的人才上,企业兴衰的无数事实已证明,高技能人才是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等的重要力量。为了确保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持续发展,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工作,多次以文件的形式从人才强国战略、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国力等高度反复强调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2006年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文),原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制定了《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为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出台了强而有力的政策。
遗憾的是我国当前技能型人才的结构、数量与经济社会发展严重不相适应,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占所有技能型劳动者的比例约为12%左右,離合理的需求比例(约30%)相差甚远,供不应求的境况一直得不到改善。主要原因是高技能人才一直依赖于企业培养,而大多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没有有效地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再是从学校、社会招收的绝大多数员工为初、中级,起点低,培养成高技能人才时间长、成本高,导致了高级工等高技能人才来源不足,总量太少。我们都知道,我国技能型人才成长的模式是逐级晋升制,一般情况下技能型劳动者从初、中级工成长为高级技师需要历时10年以上的漫长时间,高级技师来自技师的晋级,技师来自高级工的晋级,因此,要解决高技能人才不济的问题,就必须向人才市场输送大量高级工。如何又快又好地做好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工作呢?笔者认为政府各主管部门必须联合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一方面充分发挥占据高等教育半壁江山的高职院校的作用,为社会培养大批高素质、高质量的高技能人才——高级工;另一方面从政策、机制上加大企业对技师、高级技师的培养力度。只有这样双管齐下,才能逐步解决高技能人才匮乏的问题。
二、高技能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方面,高职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主要是高级工)无论是在政策、社会需求方面,还是在教学、培训、考评等实际操作方面都是可行的,并不是一件很难做的事情。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中指出:“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在我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表明高职院校肩负着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使命,为社会输送急需的高级工责无旁贷。可是据初步了解,目前为社会输送高级工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等却为数不多,1000多所高职院校中,只有极少数高职院校为社会输送部分高级工。另一方面,许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因多种原因,没有充分发挥培养高技能人才(主要是技师、高级技师)的作用。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主要有:
1.大多数高职院校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只注重学历教育,即使推行双证书制,也只停留在中级工的考证上。而在社会上从中级工晋升为高级工,不同的工种所要求的年限不相同,在晋升渠道畅通的情况下,一般也需要约2-4年的时间,无形之中降低了向社会输送技能型人才的起点。
2.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认证由不同的政府机构主管,两者之间还没有解决好“和而不同”的问题,在某些方面存在着各行其是,两种人才培养机制在方案、标准、评价等某些方面存在一定难以协调的问题,给人才的培养和鉴定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不便。
3.企业对学校直接输送的高级工认可度不高,按以前的惯例高级工及以上级别的高技能人才是由企业培养出来的,或者是在企业长年累月实干出来的。而对学校直接培养出来的高级工因技能熟练程度与企业在岗的高级工相比有一定差距,因而还没有得到企业认可,待遇也没有兑现,学生取证的积极性不高。
4.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没有在办学评估方面做出具体的强制性规定,高职院校也就没有把向社会培养高级工等高技能人才作为主要目标。
三、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办法与措施
虽然影响高技能人才推出的原因很多,但可以通过制度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等加以解决。特别是如何充分发挥高职院校在高技能人才——高级工培养方面的作用,从源头上解决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基础薄弱问题更为重要。具有的办法或措施如下:
1.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要理顺高技能人才的评价机制,在构建高技能人才培养公共平台的基础上实行“双轨制”。学历教育由教育行政机构主管,以确保高职教育的高等性,职业资格考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主管,以确保高职教育的职业性。两者之间要相互融合,相互强调,共同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中建立考核标准和实施细则。
2.教育行政机构主管部门要敦促高职院校认真按照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考核标准和培训要求,推行“专科毕业证书+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双证教育制,将学历教育人才培养方案与高级工职业资格考核大纲融合为一体,认真搞好教学与培训工作,确保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质量。
3.职业资格认证主管部门,在加强监管、建立评价标准与规范考核程序的前提下,改革高技能人才的评价机制。一方面要严格坚持职业资格考核标准,另一方面要营造科学、客观、公正、公平的考评环境,为高技能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条件。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要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评聘制度,加强考核与管理,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建立人才晋升激励机制。
5.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改变用人单位的观念,淡化高技能人才的来源途径和时间经历,注重真才实干。
各高职院校应该充分认识到,虽然学校直接培养高级工会遇到一定的困难,但也有有利的一面,主要表现在:一是社会有需求;二是高职学生来源于高中和职高毕业的学生,培养对象起点高,基础好;三是高级工的人才规格与高职教育培养目标一致。因此,只要充分利用这些条件和一些行业的特殊政策,就可解决好高级工的培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