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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定国是诏,明定国是诏,上谕
[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0457—6241(2010)03—0061—03
一、问题的提出
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公元1898年6月11日),德宗皇帝颁布“上谕”,开始了戊戌变法。但此“上谕”在教材中的表述中却出现了差异。
高中人教版教材《中国近代现代史》(上册)在“戊戌变法”一节中说:“1898年,光绪帝颁布《定国是诏》,开始变法,史称戊戌变法。”这里将“上谕”表述为《定国是诏》,并加了书名号,就让教材使用者难以理解其中的含义。
从目前高校历史专业常用的教材来看,陈旭麓先生主编的《中国近代史》,这样介绍相关内容:“1898年6月11日,光绪帝颁布‘明定国是’诏书,宣布变法。”翦伯赞先生在《中国史纲要》中如是称:“6月11日,光绪帝颁布‘明定国是’的上谕,‘百日维新’开始了。”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上谕是诏书的一种。梁启超曾解释说:“我国凡百政务,皆以诏书为凭,而诏书又分两种,一为明谕,下之于内阁,刊之于邸报,臣民共见者也。一为廷寄,亦名交片,下之于军机处,不刊于邸报。”那么,无论是叫上谕还是诏书,并不矛盾。问题是叫《定国是诏》,还是“明定国是”诏?抑或其他?怎么表述才准确呢?需要考证方可定论。
二、诏书:从无名到有名
据《清实录》载: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乙巳日,即公元1898年6月11日,颁布的诏书原文如下:
数年以来,中外臣工讲求时务,多主变法自强。迩者诏书数下,如开特科,汰冗兵,改武科制度,立大小学堂,皆经再三审定,筹之至熟,甫议施行。惟是风气尚未大开,论说莫衷一是,或{乇于老成忧国,以为旧章必应墨守,新法必当摈除,众喙哓哓,空言无补。试问今日时局如此,国势如此,若仍以不练之兵,有限之饷,士无实学,工无良师,强弱相形,贫富悬绝,岂真能制梃以挞坚甲利兵乎?朕惟国是不定,则号令不行,极其流弊,必至门户纷争,互相水火,徒蹈宋明积习,于时政毫无裨益。即以中国大经大法而论,五帝三王,不相沿袭,譬之冬裘夏葛,势不两存。用特明白宣示,嗣后中外大小诸臣,自王公以及士庶,各宜努力向上,发愤为雄,以圣贤义理之学,植其根本,又须博探西学之切于时务者,实力讲求,以救空疏迂谬之弊,专心致志,精益求精,毋徒袭其皮毛,毋竞腾其口说,总期化无用为有用,以成通经济变之才。京师大学堂,为各行省之倡,尤应首先举办,著军机大臣、总理各国事务王大臣,会同妥速议奏,所有翰林院编检、各部院司员、大门侍卫、候补候选道府州县以下官、大员子弟、八旗世职、各省武职后裔,其愿入学堂者,均准入学肄业,以期人才辈出,共济时艰,不得敷衍因循,徇私援引,致负朝廷谆谆告诫之至意,将此通谕知之。
梁启超在《戊戌政变记》中也抄录了此谕的全文,他是从邸报上得到的。除个别字不同外(如《清实录》中的“著”,在《戊戌政变记》中作“着”;《清实录》中“候选道府州县以下官”,在《戊戌政变记》中缺“官”字,等等),其余内容基本相同。梁氏还在谕旨后详加按语,高度评价了谕旨的意义。此诏的目的是宣示天下,斥墨守旧章之非,著讬于老成之谬,定水火门户之争,以变法为号令的宗旨,在中学为本的基础上,吸收西学精华,著为国是,以定众向。以上述梁启超对诏书的解释,这份诏书属于“明谕”,也就是公开的。
我们要探讨的问题是,这份诏书本无名称,为何在后来的著述中被命名为《定国是诏》或“明定国是诏”呢?
其实,此诏书未颁之前,康有为、徐致靖等人的奏疏中已多次采用“定国是”“明定国是”等语。据《康有为自编年谱》记载,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正月初七日,康有为在一个条陈中,明言“请誓群臣以定国是,开制度局以定新制”。翌日,再上《统筹全局折》(又称“应诏统筹全局折”或“上清帝第六书”),提出“为国势危迫,分割洊至,请及时变法,定国是而筹大计”。
是年四月,康有为再上《请告天祖誓群臣以变法定国是折》,陈述了甲午战后国家面临被瓜分的危机,“几不国矣”,并引证中外历史上的著名君王,如滕文公、赵武灵王、魏文帝、俄国彼得大帝等,“不惑群言”,故能自强,请求光绪帝变法,且要“明定国是”和“明诏天下”。在此折中,多次出现“明定国是”“决定国是”“以定国是”之语。
同年,徐致靖也曾上《请明定国是疏》,请求光绪帝仿效日本等国变法,明定国是,否则“国是莫定,进退失据,坐误事机”。据汤志钧先生的研究:“徐致靖的《请定国是疏》,也疑是康有为草拟,而经徐致靖修润的。”并认为此疏乃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所陈,具体时间,不得其详。
康、徐等人请求“明定国是”的史实,其他文献也有记载。如,梁启超《戊戌政变记》曰:“恭亲王适薨,翁同和辅政,锐志改革,御史杨深秀,侍读学士徐致靖相继上书,请定国是。”翁同和的日记《翁文恭公日记》亦云:“二十日(按:光绪二十四年四月——引者),阴。……徐致靖,外患已深,国是未定。略如杨御史之说。”又言:“二十三日……日是,上奉慈谕,以前日御史杨深秀,学士徐致靖言,国事未定,良是。今宜专讲西学,明白宣示等因,并御书某某官应准入学,圣意坚定。臣对西法不可不讲,圣贤义理之学,尤不可忘。”
显然,光绪帝的上谕,明确提及“国是不定”“明白宣示”等,是吸收了康、杨等人的奏疏内容。这也是后人为何称此谕为“定国是诏”或“明定国是诏”的原因。
徐致靖在此上谕颁布两天后,即四月二十五日,便上《保荐人才折》:“奏为国是既定,用人宜先,谨保维新救时之才,请特旨破格委任,以行新政而图自强,恭折仰祈圣鉴事。窃臣伏读本月二十三日上谕,以国是不定,则号令不行,外察时局,内审国势,斥守旧迂谬之见,求通经济变之才;此诚穷变通久之大经,转弱为强之左券。明诏一下,海内忠义之士,翘首拭目以观新政。”这里提到的“国是既定”“明诏一下”,是指代光绪的诏书,隐然可见“定国是之诏”的称谓。
据梁启超的记载,康有为被任命在总理衙门章京上行走后,是年五月一日,上疏言事云:“皇上审时变法,发愤图存,特下诏书,明定国是。”其疏中还多次提及“以定国是”“国是既定”之语。另据《康有为自编年谱》称:“(四月)二十三日奉明定国是之谕,举国欢欣。”这些都是诏书名称由来铺垫。
后来,梁启超在著作中,明确提出“国是之诏”或“定国是之诏”,如《戊戌政变记》多次云及“下诏定国是”,“时国是之诏既下,维新之议已决”;《戊戌政变纪事本末》中记载:“光绪二十四年戊戌四月二十三日,下定国是之诏。”在《谭嗣同传》中又称:“今年四月。定国是之诏既下,君以学士徐公致靖荐,被 征。”
经康、梁等人著述的影响,“定国是之诏”“明定国是之诏”广为传播。所以黄鸿寿在民国版《清史纪事本末》中谓:“德宗光绪二十四年,夏四月,下诏定国是,宣示中外。”又云:“御史杨深秀、侍读徐致靖又相继上书,请定国是,帝乃赴颐和园白太后召军机全堂,于是月二十三日,下定国是之诏,以宣示中外。”吴玉章先生亦回忆,1898年6月11日,“光绪帝颁布‘定国是’的诏书,表示决心要实行变法,这样就开始了昙花一现的‘百日维新’”。在近现代史的教材中,有“定国是诏”“明定国是诏”等说法,也是顺理成章。
三、结论
通过上述考查,光绪帝的上谕或诏书本无名称,但应维新派人士康有为、徐致靖等人多次条陈“明定国是”的要求,诏书中明白提及“国是不定”“明白宣示”等语,所以颁布后立即引起朝野的关注,随后徐致靖说:“明诏一下”,且“国是既定”。康有为称其为“明定国是之谕”,梁启超亦称其为“定国是之诏”和“国是之诏”。此诏书遂完成了由无名到有名的过程。
此文开头提出的问题到此迎刃而解。从史料的记载看,说“定国是诏”或“明定国是诏”都没错。人教版《中国近代现代史》中用《定国是诏》的表述,严格地讲也没错。但是鉴于此表述容易引起误解,笔者建议用“定国是之诏”或“明定国是之诏”或“定国是之上谕”,这样就不会有误解了。
[作者简介]苟德仪,男,1979年生,四川乐山人,历史学博士,西华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史,教学法研究。
[责任编辑:吴丹]
参考文献:
[1]陈旭麓,中国近代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87。
[2]翦伯赞中国史纲要[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
[3]梁启超,戊戌政变记[M]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92辑)[C],台北:文海出版社,1973。
[4]清卖录(第57册)[z]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87。
[5]中国史学会编,戊戌变法(第4册)[z]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
[6]中国史学会编,戊戌变法(第2册)[z],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
[7]汤志钧,徐致靖与戊戍变法——读《戊戌变法侧记》[J],学术月刊,1986(5)。
[8]中国史学会编戊戌变法(第1册)[Z],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
[9]吴玉章,吴玉章回忆录[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78。
[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0457—6241(2010)03—0061—03
一、问题的提出
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公元1898年6月11日),德宗皇帝颁布“上谕”,开始了戊戌变法。但此“上谕”在教材中的表述中却出现了差异。
高中人教版教材《中国近代现代史》(上册)在“戊戌变法”一节中说:“1898年,光绪帝颁布《定国是诏》,开始变法,史称戊戌变法。”这里将“上谕”表述为《定国是诏》,并加了书名号,就让教材使用者难以理解其中的含义。
从目前高校历史专业常用的教材来看,陈旭麓先生主编的《中国近代史》,这样介绍相关内容:“1898年6月11日,光绪帝颁布‘明定国是’诏书,宣布变法。”翦伯赞先生在《中国史纲要》中如是称:“6月11日,光绪帝颁布‘明定国是’的上谕,‘百日维新’开始了。”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上谕是诏书的一种。梁启超曾解释说:“我国凡百政务,皆以诏书为凭,而诏书又分两种,一为明谕,下之于内阁,刊之于邸报,臣民共见者也。一为廷寄,亦名交片,下之于军机处,不刊于邸报。”那么,无论是叫上谕还是诏书,并不矛盾。问题是叫《定国是诏》,还是“明定国是”诏?抑或其他?怎么表述才准确呢?需要考证方可定论。
二、诏书:从无名到有名
据《清实录》载: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乙巳日,即公元1898年6月11日,颁布的诏书原文如下:
数年以来,中外臣工讲求时务,多主变法自强。迩者诏书数下,如开特科,汰冗兵,改武科制度,立大小学堂,皆经再三审定,筹之至熟,甫议施行。惟是风气尚未大开,论说莫衷一是,或{乇于老成忧国,以为旧章必应墨守,新法必当摈除,众喙哓哓,空言无补。试问今日时局如此,国势如此,若仍以不练之兵,有限之饷,士无实学,工无良师,强弱相形,贫富悬绝,岂真能制梃以挞坚甲利兵乎?朕惟国是不定,则号令不行,极其流弊,必至门户纷争,互相水火,徒蹈宋明积习,于时政毫无裨益。即以中国大经大法而论,五帝三王,不相沿袭,譬之冬裘夏葛,势不两存。用特明白宣示,嗣后中外大小诸臣,自王公以及士庶,各宜努力向上,发愤为雄,以圣贤义理之学,植其根本,又须博探西学之切于时务者,实力讲求,以救空疏迂谬之弊,专心致志,精益求精,毋徒袭其皮毛,毋竞腾其口说,总期化无用为有用,以成通经济变之才。京师大学堂,为各行省之倡,尤应首先举办,著军机大臣、总理各国事务王大臣,会同妥速议奏,所有翰林院编检、各部院司员、大门侍卫、候补候选道府州县以下官、大员子弟、八旗世职、各省武职后裔,其愿入学堂者,均准入学肄业,以期人才辈出,共济时艰,不得敷衍因循,徇私援引,致负朝廷谆谆告诫之至意,将此通谕知之。
梁启超在《戊戌政变记》中也抄录了此谕的全文,他是从邸报上得到的。除个别字不同外(如《清实录》中的“著”,在《戊戌政变记》中作“着”;《清实录》中“候选道府州县以下官”,在《戊戌政变记》中缺“官”字,等等),其余内容基本相同。梁氏还在谕旨后详加按语,高度评价了谕旨的意义。此诏的目的是宣示天下,斥墨守旧章之非,著讬于老成之谬,定水火门户之争,以变法为号令的宗旨,在中学为本的基础上,吸收西学精华,著为国是,以定众向。以上述梁启超对诏书的解释,这份诏书属于“明谕”,也就是公开的。
我们要探讨的问题是,这份诏书本无名称,为何在后来的著述中被命名为《定国是诏》或“明定国是诏”呢?
其实,此诏书未颁之前,康有为、徐致靖等人的奏疏中已多次采用“定国是”“明定国是”等语。据《康有为自编年谱》记载,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正月初七日,康有为在一个条陈中,明言“请誓群臣以定国是,开制度局以定新制”。翌日,再上《统筹全局折》(又称“应诏统筹全局折”或“上清帝第六书”),提出“为国势危迫,分割洊至,请及时变法,定国是而筹大计”。
是年四月,康有为再上《请告天祖誓群臣以变法定国是折》,陈述了甲午战后国家面临被瓜分的危机,“几不国矣”,并引证中外历史上的著名君王,如滕文公、赵武灵王、魏文帝、俄国彼得大帝等,“不惑群言”,故能自强,请求光绪帝变法,且要“明定国是”和“明诏天下”。在此折中,多次出现“明定国是”“决定国是”“以定国是”之语。
同年,徐致靖也曾上《请明定国是疏》,请求光绪帝仿效日本等国变法,明定国是,否则“国是莫定,进退失据,坐误事机”。据汤志钧先生的研究:“徐致靖的《请定国是疏》,也疑是康有为草拟,而经徐致靖修润的。”并认为此疏乃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所陈,具体时间,不得其详。
康、徐等人请求“明定国是”的史实,其他文献也有记载。如,梁启超《戊戌政变记》曰:“恭亲王适薨,翁同和辅政,锐志改革,御史杨深秀,侍读学士徐致靖相继上书,请定国是。”翁同和的日记《翁文恭公日记》亦云:“二十日(按:光绪二十四年四月——引者),阴。……徐致靖,外患已深,国是未定。略如杨御史之说。”又言:“二十三日……日是,上奉慈谕,以前日御史杨深秀,学士徐致靖言,国事未定,良是。今宜专讲西学,明白宣示等因,并御书某某官应准入学,圣意坚定。臣对西法不可不讲,圣贤义理之学,尤不可忘。”
显然,光绪帝的上谕,明确提及“国是不定”“明白宣示”等,是吸收了康、杨等人的奏疏内容。这也是后人为何称此谕为“定国是诏”或“明定国是诏”的原因。
徐致靖在此上谕颁布两天后,即四月二十五日,便上《保荐人才折》:“奏为国是既定,用人宜先,谨保维新救时之才,请特旨破格委任,以行新政而图自强,恭折仰祈圣鉴事。窃臣伏读本月二十三日上谕,以国是不定,则号令不行,外察时局,内审国势,斥守旧迂谬之见,求通经济变之才;此诚穷变通久之大经,转弱为强之左券。明诏一下,海内忠义之士,翘首拭目以观新政。”这里提到的“国是既定”“明诏一下”,是指代光绪的诏书,隐然可见“定国是之诏”的称谓。
据梁启超的记载,康有为被任命在总理衙门章京上行走后,是年五月一日,上疏言事云:“皇上审时变法,发愤图存,特下诏书,明定国是。”其疏中还多次提及“以定国是”“国是既定”之语。另据《康有为自编年谱》称:“(四月)二十三日奉明定国是之谕,举国欢欣。”这些都是诏书名称由来铺垫。
后来,梁启超在著作中,明确提出“国是之诏”或“定国是之诏”,如《戊戌政变记》多次云及“下诏定国是”,“时国是之诏既下,维新之议已决”;《戊戌政变纪事本末》中记载:“光绪二十四年戊戌四月二十三日,下定国是之诏。”在《谭嗣同传》中又称:“今年四月。定国是之诏既下,君以学士徐公致靖荐,被 征。”
经康、梁等人著述的影响,“定国是之诏”“明定国是之诏”广为传播。所以黄鸿寿在民国版《清史纪事本末》中谓:“德宗光绪二十四年,夏四月,下诏定国是,宣示中外。”又云:“御史杨深秀、侍读徐致靖又相继上书,请定国是,帝乃赴颐和园白太后召军机全堂,于是月二十三日,下定国是之诏,以宣示中外。”吴玉章先生亦回忆,1898年6月11日,“光绪帝颁布‘定国是’的诏书,表示决心要实行变法,这样就开始了昙花一现的‘百日维新’”。在近现代史的教材中,有“定国是诏”“明定国是诏”等说法,也是顺理成章。
三、结论
通过上述考查,光绪帝的上谕或诏书本无名称,但应维新派人士康有为、徐致靖等人多次条陈“明定国是”的要求,诏书中明白提及“国是不定”“明白宣示”等语,所以颁布后立即引起朝野的关注,随后徐致靖说:“明诏一下”,且“国是既定”。康有为称其为“明定国是之谕”,梁启超亦称其为“定国是之诏”和“国是之诏”。此诏书遂完成了由无名到有名的过程。
此文开头提出的问题到此迎刃而解。从史料的记载看,说“定国是诏”或“明定国是诏”都没错。人教版《中国近代现代史》中用《定国是诏》的表述,严格地讲也没错。但是鉴于此表述容易引起误解,笔者建议用“定国是之诏”或“明定国是之诏”或“定国是之上谕”,这样就不会有误解了。
[作者简介]苟德仪,男,1979年生,四川乐山人,历史学博士,西华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史,教学法研究。
[责任编辑:吴丹]
参考文献:
[1]陈旭麓,中国近代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87。
[2]翦伯赞中国史纲要[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
[3]梁启超,戊戌政变记[M]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92辑)[C],台北:文海出版社,1973。
[4]清卖录(第57册)[z]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87。
[5]中国史学会编,戊戌变法(第4册)[z]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
[6]中国史学会编,戊戌变法(第2册)[z],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
[7]汤志钧,徐致靖与戊戍变法——读《戊戌变法侧记》[J],学术月刊,1986(5)。
[8]中国史学会编戊戌变法(第1册)[Z],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
[9]吴玉章,吴玉章回忆录[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