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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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影响最广泛的两部工具书《现代汉语词典》与《辞海》是这样对诗定义的:“文学体裁的一种,通过有节奏、韵律的语言反映生活,抒发情感。”“文学的一大类别,它高度集中地反映社会生活,饱含着作者丰富的思想和情感,富于想象,语言凝练而形象性强,具有节奏韵律,一般排列成行。”这样的概括看上去无可厚非,然而细细想来,两个大同小异的解释,却很难让人明白“什么是诗”:“语言凝练而形象性强”显然不是诗所独有,《古文观止》里的那些脍炙人口的散文,哪篇不是“语言凝练而形象性强”?诗确实是“有节奏、韵律的语言”,然而在中国古代散文中,“有节奏、韵律的语言”,随处可见。像汉赋、六朝的骈文,那节奏与韵律是每个诵读者都能感同身受的。至于“反映生活,抒发情感”——还有不反映生活、不抒发情感的文学?这种说法虽然没有错,但能说明什么呢?
  于是看来,所谓定义仅仅是“正确的”,远远不够,它很可能说到了事物“正确的”共性,却并未道出具体事物独有的特性——这才是定义最不可或缺的意义。不难看出,没有比用共性对事物、现象进行定义更省心省事的了。然而用共性定义,往往是不说大家都知道的废话,给人一头雾水,摸不着头脑。这样说不是批评撰写上述工具书的编者在给诗定义时“省心省事”了,而是指出像《词典》、《辞海》这样权威的工具书,在表述诗的定义时,怎么能避开诗的特性。
  探讨诗的特性,需要撇开文学的共性,从诗与其它文学体裁的差异中认真辨析,才可能发现其它体裁文学所缺的、唯独诗才有的特点。这要从人类为什么写诗谈起。
  众所周知,人人都有思想情感需要表达的欲望,这是人的天性。人之所以要写诗,主要原因是,当平常的语言文字不能淋漓尽致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情感时,便想到了用诗一吐为快,因为诗含有一种音乐性可以弥补语言文字的不足。其中的道理十分平常:常言道,“男愁唱,女愁哭”,其实都是“不能淋漓尽致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情感”时,男女各自采取的一种特殊的表达方式。男人的“唱”,可能是一支歌曲,也可能是一段戏曲唱腔,更多的可能是,在愁绪中亨出的一种“曲不成曲,调不成调”的声音,不过这声音听起来大都是顺耳的。男人的愁绪在这种顺耳的“曲不成曲,调不成调”中变得明晰起来,于是心情顿时痛快了许多。女人易“哭”是天性。但“哭”毕竟是一种劳力的行为,即便是“天塌下来了”的那种撕心裂肺的“哭”,由于受体力的限制,“哭”声不可能老是停留在强烈的高音区,它会不由自主地滑向低音区,以便继续“哭”。何况“哭”也是一种思想情感的倾诉,凡是倾诉都想打动人,所以“哭”的声音至少在“哭”者自身听起来是不能刺耳的。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哭”便在高低、强弱、快慢、长短中呈现出一种很有音乐感的声调,所以有人发现寡妇丧夫的哭声很是顺耳,可以记谱。据说乐曲《寡妇哭坟》就是从民间寡妇的哭声那里移植加工出来的。实际上“男愁唱,女愁哭”,是人在“不能淋漓尽致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情感”时,不自觉地采用了音乐的方式。因为音乐在表达人的思想情感上有着神奇的全能功用,人类千差万别的各种情感,都可以在音乐那里得到表达。听一首歌词的念白,与听歌词进入曲调中的唱腔,给人的感受大不一样,其艺术效果有着天壤的差别。所以,音乐有着人类共同喜欢的情感魅力,这是不言而喻的。
  诗在远古时期是与音乐、舞蹈三位一体的,这种“三位一体”是先人表达思想情感的重要方式。随着人类的进步,诗从其中脱离出来,成为一种独立的表达思想情感的艺术形式,但仍保留着音乐的特性,于是便有了语言历经千百年进化出的最能“淋漓尽致地表达思想情感”的文字形式——诗,所以音乐性是构成诗的本质要素之一。
  生活中大部分人不识简谱,更不用说五线谱了,所以一般人以为音乐是什么高深玄妙的东西。细究起来,一是有节奏,二是有起伏万状的变化,这便是音乐的全部奥秘。明白了音乐的这个“奥秘”,就会发现音乐是人类生活中的平常现象,只是平日里人们并不在意,以为音乐属于音乐家的“专利”,是供高贵阶层欣赏的“阳春白雪”。所以,被一般人视为高深莫测的旋律不过是声音的一种特殊运动,是变化中的声调,只是这种声调让人听起来舒服罢了。只要抓住节奏与旋律这个音乐的基本要素,“音乐是什么”便成了一个明白易晓的问题——是在高低、强弱、快慢、长短节奏变化中的旋律,这是一种和谐悦耳的声音,是人类共同喜欢的声音。
  既然诗必须带有音乐性,那么作诗就要首先考虑用相关手段营造出既能传情达意,又能让人听了舒服的声调,这是作诗与写文章的根本不同。诗的这种不可或缺的情调都是在出声的吟唱中体现出来的——所以中国文人普遍认为,诗词不能朗诵只能吟唱,因为朗诵念不出诗中的音乐声调,反而是对诗味的一种损害。通常见到的古典诗词表演会上,演员那或抑扬顿挫、或低回婉转的吟唱,类似歌唱家的歌声,也有着绝妙的听觉艺术效果。吟唱与朗诵的区别是明显的:朗诵是一种高声念白,并无音乐感;吟唱则不同,吟唱中所有的字词都要随着高低起伏的调子出现,从而使诗的语义融化在旋律中,合成为一种美妙动听的“交响曲”,吟唱者在这一“交响曲”中全神贯注、声情并茂,一副如醉如痴的样子。听者也在闻其声的心领神会中渐入佳境。正因为这个原因,中国自古就有“听诗”一说。实际上中国人很早就意识到审美意义上的听觉艺术有着不可言传的妙用,例如戏曲在明、清以后数百年间风靡大江南北,是深植于庙堂之上、江湖之远中雅俗共赏的艺术,但不管是达官贵人,还是坊间百姓,人们都说听戏,不说看戏。戏迷们都深有体会,只有“听戏”才能领略戏曲旋律的万种风情。有听诗经验的人都知道,诗的声调与纯音乐的声调大不一样,诗的声调因融有语义的灵魂而更加浑厚多情、妙趣横生,弥漫出一种出神入化的氛围,洋溢着令人神魂迷醉、心魄震荡的情调。
  于是看来,诗的特性是一种富有音乐特点的情调,这是诗之所以在文学中“独树一帜”的根本原因。在文学天地里,只有诗才能——用语义、韵律、节奏、句式、字数等不可或缺的相关手段,营造出一种声乐中的美感情调,这是语义与音乐共同造化的结果,是只有诗人才能实现的浑然天成。
  通常所说的古典诗词欣赏,主要是体会其中的情调给人带来的审美享受,即人在诗词涵有的情调中产生的美感。那是一种耐人寻味的含蓄美,是弦外之音、言外之意的美,是“余音绕梁,三日不绝”的美。诚然,诗词情调给人的审美享受,是在欣赏者的感觉中出现的,而人的感觉是不一样的,由于人在感觉时的心情、兴趣及审美水平不可能一样,所以诗词欣赏实际上是一种见仁见智,不会有统一的看法与结论。越是优秀的诗词,其情调越是有一种扑朔迷离中的魅力。
  实际上,以情调见胜的中国古典诗词不仅“不可以讲解”,甚至是不可以再造的文学艺术绝唱。那是中国人在君主专制统治社会里,唯一可以畅通无阻的心灵桥梁;是历代文人用单音节的古汉语,遵循着千百年摸索出的规则创造的艺术精品;是只有中国“封建社会”这样的土壤才能生长出来的东方艺术瑰宝;是大千世界里一道五彩缤纷、气象万千的艺术风景。漫步在这道风景里,会为山河的壮丽骄傲;会为古人的智慧惊叹;会为历史的沧桑感怀;会为爱情的悲剧落泪;会为人生的苦难怆然……在这道风景里,蕴藏着无穷无尽的中国历史文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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