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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是政府的法定义务,是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要以人为本,以方便学生就近上学和提高教育质量为第一目标,充分考虑当地农村地理环境及交通状况、教育条件保障能力、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等因素,充分考虑农村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成长规律,努力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需求。
坚决制止盲目撤点并校,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程序。经历了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大规模撤点并校运动,现有的农村中小学在数量上已经很少,对农村义务教育带来了严重问题。所以,对已经撤并的学校或教学点进行评估,确有必要的应当恢复。对即将撤并的学校或教学点,要征求学生家长的意见,多数学生家长反对的,不得强行撤并。学校撤并应先建后撤,保证平稳过渡。对因学校撤并不当引起严重不良后果的,要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对保留和恢复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教学点,地方政府要采取多种措施改善办学条件,着力提高教学质量。对学生需要寄宿的学校,要按照国家或省级标准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要认真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摘自《就近入学原则与农村教育改革》,作者吴鹏、秦冠英,原载《行政管理改革》2012年第9期)
坚决制止盲目撤点并校,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程序。经历了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大规模撤点并校运动,现有的农村中小学在数量上已经很少,对农村义务教育带来了严重问题。所以,对已经撤并的学校或教学点进行评估,确有必要的应当恢复。对即将撤并的学校或教学点,要征求学生家长的意见,多数学生家长反对的,不得强行撤并。学校撤并应先建后撤,保证平稳过渡。对因学校撤并不当引起严重不良后果的,要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对保留和恢复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教学点,地方政府要采取多种措施改善办学条件,着力提高教学质量。对学生需要寄宿的学校,要按照国家或省级标准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要认真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摘自《就近入学原则与农村教育改革》,作者吴鹏、秦冠英,原载《行政管理改革》2012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