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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康熙朝《明史》监修、总裁,学人多以李晋华《明史纂修考》一文意见为成说。实际上,李晋华文章所列四任监修、总裁,第二任与实际出入很大,三、四任根本不存在,最后一任没列出——而正是这最后一任监修、总裁的努力成就了“416卷本《明史》”。终康熙朝重新任命实际上仅最后这一次,某人曾三次或四次任总裁的说法不能成立,监修、总裁频换导致康熙朝《明史》编修不能完成的说法并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