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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是受中国司法部门指控和通缉的“远华”走私案重要嫌犯,他1999年举家逃往加拿大后一直留在温哥华。7年多来,赖昌星聘请加拿大知名律师,使用各种手法进行马拉松式法律诉讼,以逃避被遣返回中国受审。
赖昌星日前获全天候“自由”
5月2日,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发言人安德森向外界透露,针对赖昌星的宵禁令已取消,从4月19日开始,赖全天24小时都可以离开寓所,不受任何限制。而在此之前,加移民暨难民局只允许赖昌星每天中午12时至晚上9时半才能离开向当局登记的住所。
安德森说,近年来,赖昌星的代表律师一直要求取消对其当事人的宵禁令;后来,赖的律师又向加移民暨难民局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放宽对赖昌星外出时间的限制。
根据加移民暨难民局判决书,加拿大移民部代表及赖昌星的律师通过书面的形式就此议题进行了辩论。赖的律师引用联邦法院上月对赖遣返前风险评估报告的判决以及其它法律条文,认为对赖新的风险评估起码需要1年以上时间,加上他过去6年多时间里的表现,赖昌星宵禁令应该取消。加拿大边境服务处则强烈反对取消赖昌星的宵禁令。移民部认为,赖昌星不希望回到中国,之前曾有违反宵禁令的记录。虽然2005年8月以来,赖没有违反宵禁令,但这只是因为他明白自己仍然受到加边境服务处和警方的监视。
4月19日,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裁判官作出裁决,撤销对赖昌星的外出时间限制,但其他保释条件不变,其中包括赖昌星每周三仍要亲自到加拿大边境服务处报到。
此前的2006年5月18日,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宣布移民部完成对赖遣返前风险评估,认为赖被遣返后无被判死刑或面临酷刑危险,决定启动遣返程序。赖随后向联邦法庭提出延缓遣返上诉,并要求对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司法复核。今年4月5日,加拿大联邦法院决定接受赖昌星要求对其遣返前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司法复核的申请。
按照加拿大法律,加移民部可以在30天内向联邦上诉法院提起上诉;移民部如果不上诉,则要重新对赖昌星做一份遣返前风险评估报告。
赖昌星要到加拿大各地走一走
4月29日,有人在卡尔加里唐人街见到赖昌星,当时赖遇上一位熟人并且正在交谈。因此,当地媒体猜测赖昌星之行可能是与传闻中的“女友”蔡玲玲相会。
赖昌星在难民申请资料上,将蔡玲玲及他与蔡玲玲1997年同居时所生的儿子赖文东,列为家庭成员。根据有关资料显示,蔡玲玲今年大约39岁,原居福建石狮市,1990年前后在当地旅行社当过售货员、电话接线生。90年代初,赖昌星销售涉嫌自香港走私入境的手表及小电器时,与蔡相识,蔡之后于1991年辞职,到赖昌星开的电器店工作,二人自此同居。1997年7月,蔡玲玲生下赖文东,之后母子两人移居香港。
赖昌星在2001年的聆讯中,承认与蔡玲玲有感情关系,但赖昌星否认蔡玲玲在他的电器店工作并协助销售走私电子用品,称蔡玲玲从来没有为他工作过。
过去即有传闻指赖昌星的“女友”蔡玲玲,来到加拿大后就居住在卡尔加里。
5月3日,赖昌星在接受《环球华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证实,他日前确曾到卡尔加里一趟,也曾到过卡城的唐人街,但并非去会什么“女友”,只是去看看老朋友而已。赖昌星还说,蔡玲玲早就不在卡尔加里了。
在记者问到宵禁令取消后,最想做什么事时,赖昌星说希望到加拿大全国各地走一走。“已经憋了7年,现在自由了,当然希望到处走走,主要是去看看老朋友”。赖昌星说,他想整个加拿大都走一走,“加拿大许多地方都没去过”。
赖昌星还向记者表示,虽然有计划到各地走走,但仍会以温哥华作为居住地。对于有传言说他将会于近期前往多伦多,赖昌星说“暂时不会走”。
赖昌星的律师马塔斯表示,赖昌星现在可以到他喜欢到的地方,包括出国旅游。
不过,根据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4月19日取消赖昌星宵禁令的判决书,赖昌星每周三还须到位于温哥华市中心的加拿大边境服务处进行例行报到,并且赖昌星必须亲自前往报到,而且如要搬家,需事先知会有关当局。
加当局揭赖昌星奢华生活
据当地媒体披露,在赖昌星宵禁令被取消的4月19日当天,加拿大边境服务处曾以违反宵禁令为由再次拘捕赖昌星。
4月20日,加移民暨难民局举行了赖昌星拘留48小时的聆讯。
根据20日的拘留聆讯记录,加拿大边境服务处官员形容赖昌星“生活奢华”。他平日以一部林肯房车以及一部价值15万的黑色宝马代步,每天通常从10点半左右开始,大部分时间都是驾车,到处跑来跑去,到哪都开车,甚至到两个街口外的餐厅,都要开车。
赖昌星每天都要上餐厅吃饭,其中距赖寓所仅数个路段的一间日本餐厅,单是一份烧鸡便要价约33加元。他晚饭一定在外面吃,有时午餐也会,多数时候都是去高级亚洲餐厅。有一次,赖昌星请其他5个人到一家日本餐厅吃饭,他们特別订了餐厅后面的私人房间,那餐饭赖昌星就花了数百元。
赖昌星的社交生活活跃,每天都要见很多人,其中很多都是有钱阔佬,他们开的车多是奔驰、宝马、凌志,房子也多是价值百万以上的豪宅。赖常常去一些豪宅拜访,其中很多房子都有精巧的监视设备,那绝不是一般家庭会安装的警报器。赖昌星曾造访的一间温西区独立屋,估值高达170万元。
边境服务处执行官法斯特作证时表示,赖昌星的生活总是很忙碌,跟踪人员几乎每天一到赖昌星家就要开始行动;赖只要一离开住家,至少要几个小时、见十几个人才会回家。2月10日,执法人员跟踪赖昌星的宝马汽车到温市一豪宅,但之后遭赖昌星“反跟踪”,导致跟踪过程出现约20分钟空白。法斯特说,当时豪宅外停了大概5部车,同时间约有20至25人离开那个房子;一个不知名的亚裔女性上了赖昌星的宝马汽车,并以此阻挠执法人员的车辆跟踪赖昌星。
拘留聆讯记录还透露,赖昌星住在温市中心的高级住宅区公寓内,公寓面向布勒内湾,一片怡人海景,与之遥对的一片山坡是西温豪宅区,区内单户房屋售价动辄以数百万元或千万元计。
一位移民执法官员称,当局留意赖昌星行踪,是因为在今年2月1日,发现赖驾驶一辆林肯房车,但移民部没有该车的记录,及后发现该部林肯的注册车主为一名女性,而赖昌星则是车的主要驾驶人。
为监察赖昌星遵守宵禁条件的情况,边境服务处今年2月派遣了一个10人小组,对赖进行为期7天的严密监视,发现赖昌星有5天违反宵禁令。
二三年内赖昌星难被遣返回中国
加拿大当地时间4月5日中午12点15分,久未在媒体公开露面的赖昌星出现在温哥华市中心一家豪华酒店里。他西装革履,手戴名表,面挂笑容,不断向记者们说着:“心情很好,很高兴!”
赖昌星“高兴的”事是这天加拿大联邦法院接受了他提出对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司法复核的申请,这意味着赖及前妻和三位子女再一次逃脱了立即被遣返回中国的命运。
对赖氏全家的遣返前风险评估是加移民部于去年5月作出的,是最终能否遣返赖一家的法定程序。加拿大联邦法院这一天的裁决否定了评估报告,并宣布此前移民部对其全家发出的遣返令无效。
主审法官说:“做出这个判决,并非是对中国政府发出免死刑外交照会的诚意持怀疑态度,而只是根据加拿大的法律对移民部的决定做出判断。”法官认为,加移民部的决定尽管在判断事实方面相当全面而且合理,但对面临酷刑的风险评估不充分,得出的结论理由不足,因此应该进行司法复核。
当这份长达80页的判决书公布后,赖昌星和代表律师马塔斯立即在温哥华召开记者会。马塔斯一开场即大肆宣扬这是赖昌星案的“重大胜利”。在谈及赖昌星案的“未来”时,马塔斯表示,移民部有两个选择,即可以在判决宣布后30天内向联邦上诉法院提起上诉;移民部如果不上诉,则要重新对赖昌星做一份遣返前风险评估报告。假如移民部选择重新对赖做风险评估报告,而赖对新报告不满意的话,他仍可像此次一样再向联邦法庭提起上诉。马塔斯预计,移民部重新做风险评估需要10个月到1年的时间,加上上诉时间,至少需时2年以上。
与此同时,加移民部官员雷梅尔向媒体表示,移民部正在研究联邦法院的判决书,目前尚不能对下一步行动作出评论。
那么,赖昌星在这一天得到了什么呢?加拿大法律界人士认为,联邦法院的裁决再次延长了赖案的审理过程,至少二三年内,赖昌星都不可能会被遣返回中国,但加拿大移民部将很快采取应对措施,已打了7年官司的赖昌星面临被遣返的压力依旧。
赖昌星日前获全天候“自由”
5月2日,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发言人安德森向外界透露,针对赖昌星的宵禁令已取消,从4月19日开始,赖全天24小时都可以离开寓所,不受任何限制。而在此之前,加移民暨难民局只允许赖昌星每天中午12时至晚上9时半才能离开向当局登记的住所。
安德森说,近年来,赖昌星的代表律师一直要求取消对其当事人的宵禁令;后来,赖的律师又向加移民暨难民局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放宽对赖昌星外出时间的限制。
根据加移民暨难民局判决书,加拿大移民部代表及赖昌星的律师通过书面的形式就此议题进行了辩论。赖的律师引用联邦法院上月对赖遣返前风险评估报告的判决以及其它法律条文,认为对赖新的风险评估起码需要1年以上时间,加上他过去6年多时间里的表现,赖昌星宵禁令应该取消。加拿大边境服务处则强烈反对取消赖昌星的宵禁令。移民部认为,赖昌星不希望回到中国,之前曾有违反宵禁令的记录。虽然2005年8月以来,赖没有违反宵禁令,但这只是因为他明白自己仍然受到加边境服务处和警方的监视。
4月19日,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裁判官作出裁决,撤销对赖昌星的外出时间限制,但其他保释条件不变,其中包括赖昌星每周三仍要亲自到加拿大边境服务处报到。
此前的2006年5月18日,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宣布移民部完成对赖遣返前风险评估,认为赖被遣返后无被判死刑或面临酷刑危险,决定启动遣返程序。赖随后向联邦法庭提出延缓遣返上诉,并要求对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司法复核。今年4月5日,加拿大联邦法院决定接受赖昌星要求对其遣返前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司法复核的申请。
按照加拿大法律,加移民部可以在30天内向联邦上诉法院提起上诉;移民部如果不上诉,则要重新对赖昌星做一份遣返前风险评估报告。
赖昌星要到加拿大各地走一走
4月29日,有人在卡尔加里唐人街见到赖昌星,当时赖遇上一位熟人并且正在交谈。因此,当地媒体猜测赖昌星之行可能是与传闻中的“女友”蔡玲玲相会。
赖昌星在难民申请资料上,将蔡玲玲及他与蔡玲玲1997年同居时所生的儿子赖文东,列为家庭成员。根据有关资料显示,蔡玲玲今年大约39岁,原居福建石狮市,1990年前后在当地旅行社当过售货员、电话接线生。90年代初,赖昌星销售涉嫌自香港走私入境的手表及小电器时,与蔡相识,蔡之后于1991年辞职,到赖昌星开的电器店工作,二人自此同居。1997年7月,蔡玲玲生下赖文东,之后母子两人移居香港。
赖昌星在2001年的聆讯中,承认与蔡玲玲有感情关系,但赖昌星否认蔡玲玲在他的电器店工作并协助销售走私电子用品,称蔡玲玲从来没有为他工作过。
过去即有传闻指赖昌星的“女友”蔡玲玲,来到加拿大后就居住在卡尔加里。
5月3日,赖昌星在接受《环球华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证实,他日前确曾到卡尔加里一趟,也曾到过卡城的唐人街,但并非去会什么“女友”,只是去看看老朋友而已。赖昌星还说,蔡玲玲早就不在卡尔加里了。
在记者问到宵禁令取消后,最想做什么事时,赖昌星说希望到加拿大全国各地走一走。“已经憋了7年,现在自由了,当然希望到处走走,主要是去看看老朋友”。赖昌星说,他想整个加拿大都走一走,“加拿大许多地方都没去过”。
赖昌星还向记者表示,虽然有计划到各地走走,但仍会以温哥华作为居住地。对于有传言说他将会于近期前往多伦多,赖昌星说“暂时不会走”。
赖昌星的律师马塔斯表示,赖昌星现在可以到他喜欢到的地方,包括出国旅游。
不过,根据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4月19日取消赖昌星宵禁令的判决书,赖昌星每周三还须到位于温哥华市中心的加拿大边境服务处进行例行报到,并且赖昌星必须亲自前往报到,而且如要搬家,需事先知会有关当局。
加当局揭赖昌星奢华生活
据当地媒体披露,在赖昌星宵禁令被取消的4月19日当天,加拿大边境服务处曾以违反宵禁令为由再次拘捕赖昌星。
4月20日,加移民暨难民局举行了赖昌星拘留48小时的聆讯。
根据20日的拘留聆讯记录,加拿大边境服务处官员形容赖昌星“生活奢华”。他平日以一部林肯房车以及一部价值15万的黑色宝马代步,每天通常从10点半左右开始,大部分时间都是驾车,到处跑来跑去,到哪都开车,甚至到两个街口外的餐厅,都要开车。
赖昌星每天都要上餐厅吃饭,其中距赖寓所仅数个路段的一间日本餐厅,单是一份烧鸡便要价约33加元。他晚饭一定在外面吃,有时午餐也会,多数时候都是去高级亚洲餐厅。有一次,赖昌星请其他5个人到一家日本餐厅吃饭,他们特別订了餐厅后面的私人房间,那餐饭赖昌星就花了数百元。
赖昌星的社交生活活跃,每天都要见很多人,其中很多都是有钱阔佬,他们开的车多是奔驰、宝马、凌志,房子也多是价值百万以上的豪宅。赖常常去一些豪宅拜访,其中很多房子都有精巧的监视设备,那绝不是一般家庭会安装的警报器。赖昌星曾造访的一间温西区独立屋,估值高达170万元。
边境服务处执行官法斯特作证时表示,赖昌星的生活总是很忙碌,跟踪人员几乎每天一到赖昌星家就要开始行动;赖只要一离开住家,至少要几个小时、见十几个人才会回家。2月10日,执法人员跟踪赖昌星的宝马汽车到温市一豪宅,但之后遭赖昌星“反跟踪”,导致跟踪过程出现约20分钟空白。法斯特说,当时豪宅外停了大概5部车,同时间约有20至25人离开那个房子;一个不知名的亚裔女性上了赖昌星的宝马汽车,并以此阻挠执法人员的车辆跟踪赖昌星。
拘留聆讯记录还透露,赖昌星住在温市中心的高级住宅区公寓内,公寓面向布勒内湾,一片怡人海景,与之遥对的一片山坡是西温豪宅区,区内单户房屋售价动辄以数百万元或千万元计。
一位移民执法官员称,当局留意赖昌星行踪,是因为在今年2月1日,发现赖驾驶一辆林肯房车,但移民部没有该车的记录,及后发现该部林肯的注册车主为一名女性,而赖昌星则是车的主要驾驶人。
为监察赖昌星遵守宵禁条件的情况,边境服务处今年2月派遣了一个10人小组,对赖进行为期7天的严密监视,发现赖昌星有5天违反宵禁令。
二三年内赖昌星难被遣返回中国
加拿大当地时间4月5日中午12点15分,久未在媒体公开露面的赖昌星出现在温哥华市中心一家豪华酒店里。他西装革履,手戴名表,面挂笑容,不断向记者们说着:“心情很好,很高兴!”
赖昌星“高兴的”事是这天加拿大联邦法院接受了他提出对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司法复核的申请,这意味着赖及前妻和三位子女再一次逃脱了立即被遣返回中国的命运。
对赖氏全家的遣返前风险评估是加移民部于去年5月作出的,是最终能否遣返赖一家的法定程序。加拿大联邦法院这一天的裁决否定了评估报告,并宣布此前移民部对其全家发出的遣返令无效。
主审法官说:“做出这个判决,并非是对中国政府发出免死刑外交照会的诚意持怀疑态度,而只是根据加拿大的法律对移民部的决定做出判断。”法官认为,加移民部的决定尽管在判断事实方面相当全面而且合理,但对面临酷刑的风险评估不充分,得出的结论理由不足,因此应该进行司法复核。
当这份长达80页的判决书公布后,赖昌星和代表律师马塔斯立即在温哥华召开记者会。马塔斯一开场即大肆宣扬这是赖昌星案的“重大胜利”。在谈及赖昌星案的“未来”时,马塔斯表示,移民部有两个选择,即可以在判决宣布后30天内向联邦上诉法院提起上诉;移民部如果不上诉,则要重新对赖昌星做一份遣返前风险评估报告。假如移民部选择重新对赖做风险评估报告,而赖对新报告不满意的话,他仍可像此次一样再向联邦法庭提起上诉。马塔斯预计,移民部重新做风险评估需要10个月到1年的时间,加上上诉时间,至少需时2年以上。
与此同时,加移民部官员雷梅尔向媒体表示,移民部正在研究联邦法院的判决书,目前尚不能对下一步行动作出评论。
那么,赖昌星在这一天得到了什么呢?加拿大法律界人士认为,联邦法院的裁决再次延长了赖案的审理过程,至少二三年内,赖昌星都不可能会被遣返回中国,但加拿大移民部将很快采取应对措施,已打了7年官司的赖昌星面临被遣返的压力依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