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喜爱老银元收藏的广大泉友都知道,品种纷繁的清龙洋、孙小头、袁大头和船洋壹圆银元,均重约26.7g,而唯有四川军政府“汉”字银元仅重约25.7g,本文试分析其原因。
1911年10月辛亥革命爆发,12月四川成立大汉四川军政府,四川军政府接管了设在成都的四川造币分厂,为满足军需和保路运动的需要,废除了前清龙模银币,新创四川银币模型,于1912年起,由四川造币厂正式开铸四川军政府“汉”字银元。
“汉”字壹圆的枚重和其它银圆的差异主要是由于当时军政府采用的“平砝”标准不同造成。在1934年1月初,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了民国中央制币局泉币司司长戴铭礼编著的《中国货币史》一书“历年铸币数目一览表”中,记载了四川成都造币厂采用“九七市平0.七二”事实。那么“九七市平0.七二”为何意?现解读如下。
九七:——指银料含纯银97%,即银料中含有杂质3%,指成色。
市平:——是官平的对称,是各地市场通用的平砝标准,名目最为复杂。钱业之间通行的叫钱平。平砝归纳起来分为两大类:官平和市平。官平指官方规定和使用的各种平砝标准,一般包括库平(37.31256g)、关平、漕平等。库平是政府征收租稅的平砝标准,但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之间都大小不一。在北京、上海、天津等地通用的叫公砝平,但在上海公砝平1013两并不等于北京公砝平100两,而等于101.5两,可见标准也不一样。公砝平是钱庄和票号为了在上海、北京等城市之间计算汇兑价格而专门采用的平砝标准。汉口等地通行的叫公估平,是公估局为秤定银锭所采用的平砝标准。此外,各地都有自己的平砝名称,如重庆的渝钱平、长春的锦平、广东的司码平等等。
0.七二:——指银元重量单位七钱二分。
由于清朝政府对白银的销铸完全采取自由放任政策,致使白银的成色、平码(即重量标准)、大小及名称因地而异。四川各地通行之平码,在成都为九七川平、川库平、盐库平、渝钱平;在重庆为九七平、钱平、沙平、关平、盐平、广货平、货平、常平;在万县为川九七平、新沙平、库平;在泸州通用九七平。另据张惠信先生编著的《银两的平、色及名称》和《故宫文物月刊》第52期130页:“……各地通用市平每两公克数为:四川成都川平为35.91g、重庆渝钱平为35.84g、重庆沙平为36.05g”。我们可以通过以上数据进行如下换算,因此,观其结果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绝大部分的军政府“汉”字壹圆银元每枚的重量只有约25.6g左右”。
军政府银元重量(每枚)=35.91(川平)×0.72(七钱二分)=25.8552g。
军政府银元重量(每枚)=35.84(渝钱平)×0.72(七钱二分)=25.8048g。
军政府银元重量(每枚)=36.05(沙平)×0.72(七钱二分)=25.956g。
民国早期,成都造币厂铸造的汉字银元,还能保证成色,随后四川军阀混战不休,成渝两地造币厂数易其主,川中各派军阀也在其防区内各自为阵,自铸货币,成色较早期越铸越低,以窃取铸币余利,筹集资金支付军饷,搜刮百姓。而四川各军阀造的四川汉字银元,成色最低到4成,最后发展到铸造夹芯版和镀银版。
当时,汉字银元在四川全省可全额行使,但在外省却需打折后方可流通行使,另在1949年的银元黑市交易时,银元贩子在对汉字银元兑换法币活动中,其价值表现劣于其它银元,到了解放后的1953年,中国人民银行将其定为不合格银元,请看以下摘录:
据《长沙市金融志》中记载:“……长沙市商会与华中军政长官公署会商规定:除四川版六折通用,烂版、窝版九折通用外,其余各类银元均十足通用。”
据《民国时期四川货币金融纪事》中记载:“……1949年6月25日,由于法币贬值,重庆银币市场活跃,当天,袁头兑法币200万元,龙洋兑法币180万元,川版兑法币130万元。”
据民国政府1949年7月4日颁布的《中央银行关于发行银元及银元兑换券银元辅币券办法公告》中记载:“……下列各银元一律等价流通行使:国父像银元、袁像银元、龙版银元、墨西哥银元、澳州银元。川、滇等版银元之重量、成色合于上述标准者。”
据中国人民银行1953年8月24日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为调整全国白银、银元收兑办法及牌价由》中记载:“……四川“汉”字币,云南“光绪元宝”币及台湾匪帮所铸各种新版银币,各地可根据鉴定条件,在以下两种办法中任择一种执行。(1)逐枚鉴定,凡合于银元标准的按银元收兑。不合银元标准的依其实含银量按白银收兑,或一律按○·六市两收兑(指不合于银元标准的)。(2)不逐枚鉴定,一律按虞·六市两白银收兑。”
为什么四川军政府弃“库平”而用“市平”?其一:军政府铸币时间早于北洋政府颁布《国币条例》及《国币条例施行细则》时间;其二:是由当时的地域历史背景和军阀统治的本质所决定,这是另一范畴的话题,在此就不展开讨论了。
(责任编辑 于 放)
1911年10月辛亥革命爆发,12月四川成立大汉四川军政府,四川军政府接管了设在成都的四川造币分厂,为满足军需和保路运动的需要,废除了前清龙模银币,新创四川银币模型,于1912年起,由四川造币厂正式开铸四川军政府“汉”字银元。
“汉”字壹圆的枚重和其它银圆的差异主要是由于当时军政府采用的“平砝”标准不同造成。在1934年1月初,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了民国中央制币局泉币司司长戴铭礼编著的《中国货币史》一书“历年铸币数目一览表”中,记载了四川成都造币厂采用“九七市平0.七二”事实。那么“九七市平0.七二”为何意?现解读如下。
九七:——指银料含纯银97%,即银料中含有杂质3%,指成色。
市平:——是官平的对称,是各地市场通用的平砝标准,名目最为复杂。钱业之间通行的叫钱平。平砝归纳起来分为两大类:官平和市平。官平指官方规定和使用的各种平砝标准,一般包括库平(37.31256g)、关平、漕平等。库平是政府征收租稅的平砝标准,但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之间都大小不一。在北京、上海、天津等地通用的叫公砝平,但在上海公砝平1013两并不等于北京公砝平100两,而等于101.5两,可见标准也不一样。公砝平是钱庄和票号为了在上海、北京等城市之间计算汇兑价格而专门采用的平砝标准。汉口等地通行的叫公估平,是公估局为秤定银锭所采用的平砝标准。此外,各地都有自己的平砝名称,如重庆的渝钱平、长春的锦平、广东的司码平等等。
0.七二:——指银元重量单位七钱二分。
由于清朝政府对白银的销铸完全采取自由放任政策,致使白银的成色、平码(即重量标准)、大小及名称因地而异。四川各地通行之平码,在成都为九七川平、川库平、盐库平、渝钱平;在重庆为九七平、钱平、沙平、关平、盐平、广货平、货平、常平;在万县为川九七平、新沙平、库平;在泸州通用九七平。另据张惠信先生编著的《银两的平、色及名称》和《故宫文物月刊》第52期130页:“……各地通用市平每两公克数为:四川成都川平为35.91g、重庆渝钱平为35.84g、重庆沙平为36.05g”。我们可以通过以上数据进行如下换算,因此,观其结果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绝大部分的军政府“汉”字壹圆银元每枚的重量只有约25.6g左右”。
军政府银元重量(每枚)=35.91(川平)×0.72(七钱二分)=25.8552g。
军政府银元重量(每枚)=35.84(渝钱平)×0.72(七钱二分)=25.8048g。
军政府银元重量(每枚)=36.05(沙平)×0.72(七钱二分)=25.956g。
民国早期,成都造币厂铸造的汉字银元,还能保证成色,随后四川军阀混战不休,成渝两地造币厂数易其主,川中各派军阀也在其防区内各自为阵,自铸货币,成色较早期越铸越低,以窃取铸币余利,筹集资金支付军饷,搜刮百姓。而四川各军阀造的四川汉字银元,成色最低到4成,最后发展到铸造夹芯版和镀银版。
当时,汉字银元在四川全省可全额行使,但在外省却需打折后方可流通行使,另在1949年的银元黑市交易时,银元贩子在对汉字银元兑换法币活动中,其价值表现劣于其它银元,到了解放后的1953年,中国人民银行将其定为不合格银元,请看以下摘录:
据《长沙市金融志》中记载:“……长沙市商会与华中军政长官公署会商规定:除四川版六折通用,烂版、窝版九折通用外,其余各类银元均十足通用。”
据《民国时期四川货币金融纪事》中记载:“……1949年6月25日,由于法币贬值,重庆银币市场活跃,当天,袁头兑法币200万元,龙洋兑法币180万元,川版兑法币130万元。”
据民国政府1949年7月4日颁布的《中央银行关于发行银元及银元兑换券银元辅币券办法公告》中记载:“……下列各银元一律等价流通行使:国父像银元、袁像银元、龙版银元、墨西哥银元、澳州银元。川、滇等版银元之重量、成色合于上述标准者。”
据中国人民银行1953年8月24日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为调整全国白银、银元收兑办法及牌价由》中记载:“……四川“汉”字币,云南“光绪元宝”币及台湾匪帮所铸各种新版银币,各地可根据鉴定条件,在以下两种办法中任择一种执行。(1)逐枚鉴定,凡合于银元标准的按银元收兑。不合银元标准的依其实含银量按白银收兑,或一律按○·六市两收兑(指不合于银元标准的)。(2)不逐枚鉴定,一律按虞·六市两白银收兑。”
为什么四川军政府弃“库平”而用“市平”?其一:军政府铸币时间早于北洋政府颁布《国币条例》及《国币条例施行细则》时间;其二:是由当时的地域历史背景和军阀统治的本质所决定,这是另一范畴的话题,在此就不展开讨论了。
(责任编辑 于 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