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文章认为,认识的本质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反映是其内在的诸多规定性的统一;辩证唯物主义的反映范畴具有客观性、能动性、层次性和过程性等丰富内涵。旧唯物主义把认识的本质视为排斥主体性的“反映”,这是片面的;唯心主义把认识的本质归结为主体性而否认认识的客观性,这是错误的;今天有些同志把认识的本质仍旧归结为“主体性”,这是重复哲学史上唯心主义的老调,因而也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