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语文规范及其现实意义

来源 :中国语文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IT_Consultant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一传统规范的实施周秦以来,传统的语文规范大体是通过以下途径实施的。(一)由国家制定规范标准,用行政力量向社会推行。早在西周,就设官分职,专司是正文字,统一语言的工作。周代官方语言称"雅言",雅是正的意思,古人认为天子居天下之中,王都之言最正,故称雅言。又雅与夏古字通用,雅言就是华夏各国通用的民族共同语。方俗语殊,五方之音不同,一律以雅言为准的,正名辨物,区别品类,沟通人情,统一道术。《周礼·秋官》外史"掌达书名于四方",大行人"七岁属象胥,谕言语,协辞命,九岁属瞽史,谕书名,听声音";《风俗通》"周秦常以岁八月遣輶轩之使,求异代方言,还奏籍之,藏于秘室"。这些都是周代规范语文的政府行为。从秦开始的历代封建王朝,出于政权建设和长治久安的考虑,往往都致力于语文的整合和规范。秦始皇的"书同文"尽人皆知;汉律规定"吏民上书,字或不正,辄举劾之"(《汉书·艺文志》);汉魏时期的镂石刻经,设立书学博士;隋唐以降的官修韵书、字书,科举考试
其他文献
关于古文献中"-自"、"-复"是否存在词尾用法的讨论文章,本刊先后发有:刘瑞明《〈世说新语〉中的词尾"自"和"复"》(1989年第3期),蒋宗许《也谈词尾"复"》(1990年第4期),姚振武《关于中古汉语的"自"和"复"》(1993年第2期),刘瑞明《关于"自"的再讨论》(1994年第6期),蒋宗许《再说词尾"自"和"复"》(1994年第6期),姚振武《再谈中古汉语的"自"和"复"及相关问题——答刘瑞明、蒋宗许先生》(1997年第1期)。这些文章,加上本期成
<正> 我认为,"自"、"复"词尾说是合乎汉语实际情况的。"-自"和"-复"式词很多,不少是常用词;从汉代到清代,持续的时间也很长,实在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助字辨略》曾举出数例,认为是语助词,不为义。此后《开明文言读本》再次指出"‘自’字附在‘故’‘正’‘终’‘犹’等副词后,本身无显明意义。"《开明文言读本》只是当时文言教学的一种课外读本,并不是语法学术专著。1980年上海教育出版社重印此书的改编本,《前言》中说:"改编这本书的时候,徐仲华同志替我们从头到尾检查了一遍
<正> 李功成《他称代词"他"的起源》一文称,他在"阅读晋代干宝所撰《搜神记》时,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例子:……适来饮他酒脯,宁无情乎?(卷三·54)"认为这个他"当为他称代词","‘饮他酒脯’的‘他’正隐含着无定代词‘他’发展为他称代词‘他’的轨迹"。其实这个例子高名凯早在1948年就已经引用(《唐代禅家语录所见的语法成分》,《燕京学报》第34期),此后郭锡良的
<正> 《马氏文通》卷六论状字"传疑难不定之状者"时说:疑难状字,有与询问代字同字而不同用者,如"何""焉""胡""乌""曷""安"诸字。至如"岂""讵""庸"等字,惟用为状字耳。其或两代字用为状字,则不同义。(《马氏文通》,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241页;《马氏文通读本》,上海教育出版社1986年版第406页)这段话共三句,前两句没有问题,第三句则语义不明。从字面上看,好像是说有"两代字"一块儿连用为"状字"之意,但事实却非如此。
<正> 指称问题在现代哲学、逻辑学、语言学、符号学诸领域的重要地位,现在已是众所周知。经过整整一个世纪的发展,指称研究更日益成为上述诸学科相互交叉又相互融合的一个问题。十九世纪末,东西方各有一位学者几乎同时对指称问题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各自发表了对本学科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论著。这就是德国的弗雷格从哲学和逻辑学角度所作的指称研究和中国的马建忠从语言学角度所作的指称研究。
<正> 南朝道士顾欢在《夷夏论》中讥讽佛教云:"夫蹲夷之仪,娄罗之辩,各出彼俗,自相聆解,犹虫谨鸟聒,何足述效?"佛教信徒朱广之《咨顾欢〈夷夏论〉》则反唇相讥说:"想兹汉音,流入彼国,复受‘虫喧’之尤,‘鸟聒’之诮,‘娄罗之辩’,亦可知矣。"钱钟书先生在《管锥编》第四册一八○条指出:顾谓"夷"语非中夏所能"聆解",朱驳"汉音"易地亦然,"夷"耳闻之,与虫鸟谨聒,无以异尔。比外国语于虫鸟之谨聒,乃是汉人妄自尊大的心理表现。这点诚然不错。但"娄罗"一词为何状鸟语,作"
<正> 一"双"和"两"在古代汉语里虽然都可以表示数目"二",但它们却有很大的差别。如果追溯到它们的本义,我们甚至可以说,"双"和"两"正好相反。许慎《说文解字》(以下简称《说文》)训"双"(繁体为"雙")为"隹二枚也。从雔,又,持之。""雔,双鸟也。""隹",本为短尾鸟的总称,在"双"字里,为"鸟统言不别耳"(《说文》段注),即泛指鸟。二只鸟何以日"双"?《说文》在"只"(繁体为"隻")下云:"鸟一枚也。从又,持隹。持一隹日隻,持
<正> 在中古时期的一些诗文里,"伊余"一语多见。如:(1)伊余小子,恃宠骄盈。(魏曹植《责躬》)(2)古壁丹青落,虚檐鸟雀驯。伊余求了义,赢马往来频。(唐姚合《过钦上人院》)(3)只恐长江水,尽是儿女泪。伊余非此辈,送人空把臂。(晚唐贯休《古离别》)细玩文意,把"伊余"理解为"我"当无疑义,但"伊余"是不是一个词呢?遍查辞书,绝大多数均未收"伊余",只有罗竹风先生主编的《汉语大词典》收进,指出:"伊余,自指,我。"认为"伊余"是一个词。笔者认为"伊余"并非一个
<正> 对白居易《长恨歌》中"云髻半偏新睡觉"的"新睡觉",不少唐诗选本和大学语文教材未注音释义,读者往往以今解古,以为是"刚睡"的意思,有的虽释"觉"为"醒",但未注音,读者不知道这个"觉"该怎么读。睡醒义的"觉"今天该怎么读?有两派意见。一派主张读 jiào。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新版《辞源》、《辞海》,都这么主张。他们引用的书证是:《诗经·王风·兔爰》:"尚寐不觉。"《庄子·齐物论》:"觉而后知其梦也。"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唯觉时之枕席,
<正> 首届"语言与民俗"国际学术研讨会于1996年5月20日至24日在沈阳召开,会议由中国民俗学会、中国俗文学研究会、辽宁社科院、东北大学联合主办。国内外30余名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马学良先生、张斌先生分别代表中国民族语言学会和上海师范大学语言研究所给会议发来了贺信。与会代表就提交会议的专题报告和论文展开了热烈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