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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人责任制度是海上货物运输法律的核心问题,它反映了一定时期内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科学技术和通信水平、承托双方的利益关系和矛盾冲突等等,同时它也反映了一个国际、地区和全世界对航运立法的价值取向。因此,在每一部海事海商法律的制定过程中,承运人的责任制度的立法内容一直是关注和争论的焦点。本文选取了承运人责任制度中最为典型的几个问题,即承运人的责任类型和归责原则、责任期间、免责条款、首要义务和迟延交付。通过对《海牙规则》和《鹿特丹规则》的比较,剖析目前主流的承运人责任制度的发展趋势,并以此为思考方向,以《海商法》的现有法律条文为思考基础,以目前国内学者对《海商法》的修改意见为思考对象,提出笔者对《海商法》中承运人责任制度相关问题的想法和修改意见。第一章“国际海上货物运输规则的统一化趋势”,首先论述了规则统一的必要性,分析了目前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基本情况,《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三大公约并存的情况给海事法律实践带来了很多问题,着重指出统一海上货物运输法律的必要性;接着笔者大体介绍了《鹿特丹规则》的制定历程以及未来获得普遍适用的可能性。之所以将其作为论文之首予以阐述,是因为笔者基于相信《鹿特丹规则》能够为统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规则作出重大贡献,才将其选定为研究方向。第二章“承运人责任制度基本问题研究”,在海上货物运输中,承运人的责任类型和归责原则历来是核心问题,其后笔者分析了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承运人两项基本义务(即适航义务和管货义务),免责问题和迟延交付。在每一个问题的阐述中,笔者一般是结合三大公约的现有立法规定及其基本内容对其进行理论分析。第三章“《鹿特丹规则》中关于承运人责任制度的最新发展”,笔者重点回答了第二章中几个承运人责任制度的基本问题,《鹿特丹规则》是如何制定的,在制定过程中的争议点是什么等等。第四章“对我国《海商法》承运人责任制度的探讨和建议”,对于每个承运人责任制度基本问题,笔者首先介绍我国现阶段的立法概况,其次通过对现有相关资料的解读,提出专家学者对此的一些看法和争议点;最后,笔者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