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出资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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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出资是在我国的实践中出现的一种出资方式,过去的公司法对此采取的是禁止的态度,学者研究也较少,其原因是股权的价值一直处于变动状态,具有不确定性,若()允许股权出资,势必冲击原公司法中的资本三原则,导致公司处于不确定状态,不利于交易安全。新修改公司法虽然废除了法定资本制,代之以折中的授权资本制,但仍未就股权出资做出明确的规定。而现实中股权出资的实例不断涌现,迫切需要法律的指导和规制。在目前理论和现实相矛盾的情况下,我们认为对股权出资的探讨仍具有现实意义。本文紧紧围绕股权出资的难点和风险展开讨论,横向分析了股权出资与相关法律概念的区别和联系,纵向论述了股权出资的具体操作和风险规避,最后提出了自己的立法构想。除引言和结尾外,全文包括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阐明了股权出资的理论基础。从经济学意义上的资本到公司法意义上的资本是从资产到资本的过程,公司法上的资本制度应是一种财富转化机制。一个合理、高效的公司资本制度应尽量让更多的社会资产进入生产经营领域,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同时,我国目前公司立法应向效率优先,兼顾安全的价值取向转变,公司制度的安排也应体现出高效、更有利于投资的理念。股权出资,在现实中已体现出其灵活方便、刺激投资的制度价值,并纷纷为市场主体所运用,理应为法律所承认。 第二部分主要论述股权出资的几个基本问题。股权出资区别于净资产出资,并具有其独特的法律属性。世界各国关于股权出资的规定各异,无法直接借鉴,因此本文借助于理论分析,从现物出资的现物适格标准出发,分别就股权的确定性、价值物的现存性、评估的可能性、可独立转让性四个方面考察了现物出资的理论可行性 第三部分是对股权出资与相关法律问题的进行了横向的比较。股权出资并非一个孤立的法律问题,其与股权转让、公司分立、循环持股、公司收购等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股权出资后,原公司和新公司形成关联公司,这也是我们不能忽视的问题。 第四部分纵向论述了股权出资的具体操作,包括公示、股份评估、验资、股权变更手续的办理、股东出资填补责任的运用和出资比例与再出资的限制等几个方面。通过以上程序的层层递进,来规避股权出资所带来的不稳定因素,维护交易的安全,实现效率与安全的平衡。 第五部分主要是对以往立法的回顾和对股权出资立法的构想。以往立法零碎而不统一,因此,本文认为,应制定专门的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尽快让股权出资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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