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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新准则将公允价值计量引入一部分会计科目的计量中,这其中就包括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模式的使用做出了规定,即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才可以使用。在准则颁布之初,业内普遍认为公允价值模式会在投资性房地产领域广泛采用,因为从理论上讲,投资性房地产更适合采用能够持续反映房地产的市场价值的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然而八年过去了,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统计数据可以发现,在上市公司中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企业寥寥无几。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价格不断上涨的今天,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选择不同的计量方式会对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资产状况产生不同的影响,而且公允价值模式相对于成本模式来说为企业带来的有利影响更多,但是为什么公允价值模式得不到上市公司的青睐。论文以实务中存在的现状为出发点,从研究会计信息价值相关性的角度,对这个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文章在借鉴国内外学者研究成果和相关理论分析的基础上,通过构建实证检验模型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模式没能普遍采用的原因进行了探讨。文章以2007年至2013年间的上市公司中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企业为样本,运用价格模型和收益模型,对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前后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进行对比,以验证采用这种模式后相关性是否增强。文章的实证结果显示,公允价值模式的采用会增强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但是,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股票价格的影响不显著。这说明了证券市场会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这一会计政策做出反应,并且反映到股价中,因此,适度引入公允价值模式是有现实意义的。最后,文章根据实证研究结果和理论分析提出要完善公允价值计量体系、规范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估值方法等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