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公报中的这一表述,引起全社会的极大关注。要在“十一五”时期完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笔者认为必须解决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总量严重不足、城乡差距不断扩大的现实问题。为此加强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问题的研究对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具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从公共物品基本理论入手,综合运用西方经济学、政府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公共财政理论等相关学科的有关理论与方法,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着重阐述在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如何解决公共物品供给不足的问题。全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公共物品供给的理论分析。主要探讨了公共物品的概念及受益的非排他性和消费的非竞争性等特征,并在此基础上对公共物品进行了分类,把公共物品分为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然后进一步分析了公共物品的供给理论,从而得出两点结论:1、纯公共物品只能由政府提供;而准公共物品可以由政府提供,也可以由私人或市场等主体提供。2、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须考虑公众的需求偏好,为此必须加强民主与法制,以完善的需求表达机制来保证公共物品的供给决策机制的有效运行。第二部分主要考察了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现状。首先探讨了农村公共物品的定义和分类,其次分析了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现状,指出目前我国农村公共物品存在总量不足、效率低下以及供给的不公平性三方面问题。第三部分分析了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不足的原因。主要是从历史的角度分析了农村公共物品政府供给不足的体制性原因,并且指出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现状还源于“自上而下”的公共物品供给决策机制、农村公共物品选择和监督机制缺位以及农村滞后的土地产权改革及农产品价格管制等。第四部分着重阐述在当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应以公平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