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股东股权处分善意取得适用之批判

来源 :武汉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jxgalcj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我国股权善意取得规则在“名义持股”与“一股二卖”的情形认定中被创造性地确立,该规则在司法实践中也被扩大适用于冒名股权处分情形之中。《公司法解释(三)》第25条确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义股东股权处分类推适用善意取得规则,充分回应了司法实践名义股东相关股权纠纷频生却又缺乏统一可适用规范之窘境,一定程度上统一了司法认定。但是,规则运行至今,有关名义股东资格认定、股东权利归属、处分行为效力等基础性问题尚未得以厘清。民事法律善意取得制度能否类推适用于名义股东股权处分的商事实践,仍饱受着各方质疑与诟病。本文通过对名义股东股权处分行为认定规则之现状进行分析,探寻错误规则不顾质疑出现并运行的深层原因,并对该条所涉善意取得规则适用之存废从客观不能、主观立场、规则实施效果、比较法启示等多方面进行反思,主张对现行规则予以废除。最后,通过考量规则废除与重构之障碍及其破除,提出规则重构策略选择,从原规则否定与新规则之释明、完善等层面为名义股东股权处分规则提供另一种可能的思考角度。本文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对名义股东股权处分现行规则内容进行考量,发现其规则逻辑存在的模糊与矛盾之处。同时,指出规则运行至今存在的司法实践对于股权处分行为与效力同案不同判、瑕疵出资责任与股权强制执行中对于股东权利归属认定的双重标准等冲突,以及理论层面折射出的立法体系逻辑紊乱、合同关系与公司关系混淆认定等困境。第二部分基于上述实践与理论双重困境,反思被明显错误类推适用的善意取得规则为何会产生并长久运作于公司法规范与实践之中。从合法性与合理性的选择之中,考量规则制定的模式与司法实践长期存在的经验主义思维等历史原因,并从商事纠纷频生与统一规范缺失的现实原因、司法能动主义与价值主义的理念原因多方面探寻规则存续之解释。第三部分对名义股东股权处分中善意取得适用之存废进行论证,认为类推适用“相似性”认定须以构成要件为前提、以价值判断为依归。在名义股东具备公司股东资格前提之下,善意取得规则将面临无适用空间的客观不能,这也因应了股权善意取得制度开创者即德国公司法之立法逻辑。同时,法律规则的制定应保有基本的逻辑自洽立场,类推适用尤其是不同法律领域之类推须以部门法价值为边界,名义股东股权处分认定中的善意取得规则作为一项明显错误且弊大于利的规则不应继续存立于公司法规范之中。第四部分重点考量规则废除之障碍及其破除,立足于公司法与司法解释规范,选择规则完善的合理路径、明确规则核心要素。在具体内容设计方面,通过立法解释、司法解释等方式明确名义股东之资格,否定善意取得规则、明确恶意串通规则适用、完善实际出资人权利救济规则,使公司法、民法总则、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均能在其各自部门法内部发挥其应有功效。最终实现公司法规则的逻辑自洽、公司法实践的有序统一、民商法二元关系的厘清、民法意思自治与商事组织法稳定、连续、团体意思自治的法价值与各方主体间利益之平衡。
其他文献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的进步,环境破坏问题越来越多地被关注。不同的国家和政府通过立法、行政等各种手段维护环境公共利益,环境公益诉讼也因此而诞生。作为维护环境公共利益最快速、有效的手段之一,环境公益诉讼被越来越多的国家以立法的形式加以规定。古谚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我国在2012年修改《民事诉讼法》时正式将环境公益诉讼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了下来。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都对环境公益
学位
股票欺诈发行是当前证券市场的监管难点和治理重点,现有的不完善的责任体系不利于保护投资者和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股票欺诈发行的行为认定是归责的基础。文章拟从发行人的市场角色定位出发,分析股票欺诈发行责任的基础,探究股票欺诈发行的行为类型和认定标准,以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为基础探析发行人和其他责任人的义务和责任,从责任衔接的视角检视我国欺诈发行责任体系的不足,并提出完善路径。本文由引言、正文和结语三大部分构成
学位
执行转破产机制乃我国法律之独创概念,是指当债务人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破产原因时,经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申请或同意后,由执行法院将案件移送至破产审判法院的一种法律衔接程序。该机制之创建是为了解决我国许多企业早已经营不善、濒临破产,却因种种原因不愿进入破产程序完成主体注销、实现市场出清而造成“僵尸企业”乱象,也是缓解我国“执行难”现象的重要举措。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之所以能够衔接,是因为二者具有理论层面
学位
我国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制度是在计划经济背景下产生的,制度建立以来对保障特殊工种劳动者的健康、平衡工种间的差异、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如今社会背景已经发生巨大变化,但制度仍然依赖旧规定运行。尤其是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旧制度已经严重不符合现实需求,制度建设严重落后,制度运行亦是乱象丛生,使得制度目标大打折扣,造成了社会不公。目前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其一
学位
介绍了常压储罐检测的基本方法,对完整性检测的技术手段做出研究对比,建立以漏磁检测为主要内容的完整性评价体系,通过常规检查、底板漏磁检测、超声波测厚、剩余寿命计算等技术手段,建立常压储罐完整性评价体系,并通过一个实例,对一台常压储罐进行完整性评价,根据完整性评价等级,确定检验周期,科学地判断和评价常压储罐的运行风险和管理风险。
期刊
消费税作为一项古老税种,在我国税制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我国的消费税属于特殊消费税,只对少数消费品在生产、进口或者委托加工环节课税。消费税具有选择性课税、单一环节课征、计税方式多样等特点。这些特点会对消费税的立法产生决定性影响,也会影响消费税的避税。从近年来频现的消费税实践难题可知,我国消费税避税主要就是利用受消费税制特性影响而引致的立法不完善或者立法漏洞之处。消费税往往具有多重政策目的,避税则会
学位
目的 研究蓝光联合支持治疗方案治疗新生儿病理性黄疸的临床效果及对炎症细胞因子水平、红细胞免疫功能相关指标的影响,旨在明确二者联合应用有效性及可行性,为其推广使用提供可循性参考依据。方法 研究通过一次性横断面调查方式,并按照多阶段整群随机抽样法,最终确定2019年11月—2020年12月本地区新生儿病理性黄疸患儿96例作为研究样本量。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对96例患儿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48例,对照组采用
期刊
纵观制度演进历程,我国成品油消费税由交通规费发展而来的燃油税和油类消费税两部分组成,承载了筹集交通资金和促进节能环保的双重税制功能。实施燃油税改革的初衷主要是通过税费改革解决养路费征收不公平问题,根治公路乱收费现象,同时为公路的建设和养护提供可靠资金来源,对油类品目征收消费税则是基于对资源环境类消费品的特殊调节,两者的征收理念大相径庭。为减少税收立法和征收成本,2008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将原本打算单
学位
目的 探讨冷光源黄疸治疗仪联合白蛋白治疗新生儿黄疸患儿的临床效果。方法 选择2021年3月至2022年3月在医院儿科住院的82例新生儿黄疸患儿作为研究对象,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将其分为对照组和试验组,每组41例。对照组采用冷光源黄疸治疗仪治疗,试验组采用冷光源黄疸治疗仪联合白蛋白治疗,比较两组治疗总有效率、血清指标水平、免疫指标水平、症状消退时间及不良反应发生情况。结果 试验组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
期刊
本文围绕我国职工遗属抚恤制度的完善展开讨论。职工死亡使职工对亲属的扶养义务因死亡而履行不能,职工家属的生存与基本生活也因职工死亡而难以保障。当私法调整缺位,公民生存权受到威胁,便需要国家公权力主动介入,通过设立职工遗属抚恤制度,应对职工死亡时遗属失去供养来源的风险。我国职工遗属抚恤制度从确立起至今已发展近七十年,由于制度规定不完备,职工遗属抚恤制度新旧规定间的关系并不明确,使得当前遗属抚恤待遇的属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