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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融资是我国上市公司重要的融资方式,通过发行股票,企业将大量分散的社会资本集中起来,并转化为大额的长期资本,股权融资对上市公司的生存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然而我国上市公司通过股权募集资金的行为并不是那么理性,信用危机屡屡爆发,尤其体现在公开募集资金后的投资问题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变更问题比较普遍,许多上市公司并没有把从股票市场上筹集的资金按融资说明书投向原定的项目,而是盲目地进行投资,从而导致募资后的盈利大幅下滑。这不但违背了证券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功能,也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本文通过对上海证券交易所66家于2006、2007年之间发布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公告的上市公司的检验发现,在公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当天以及公告日后的第一天,募资投向变更公司股票的平均超常收益率显著为负,说明这其中确实存在“公告效应”。同时,本文还发现,“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投向非主营业务的”公司可被认为是自由现金流量代理问题较为严重的公司,其公告期市场表现显著不佳;而对于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公司主营业务的公司,投资者认为其存在自由现金流量代理问题的可能性会小很多。本文的统计检验支持了自由现金流量假说关于“公告效应”的理论解释。之后,又对可能会对股票的累计超常收益造成影响的因素进行了回归分析,结果表明只有变更后的募资投向是否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标准化的募集资金的变更数额这两个因素会对股票超常收益产生显著的影响。
在此基础上,在本文的最后还对我国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管理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