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美国安然假账事件以来,世界各国开始重视企业内部控制的研究和应用,特别是欧美发达国家,企业内部控制研究成果十分显著,同时这一理念也引起了政府部门管理者的关注,于近年来逐步被引入公共部门。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领域,形成防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制度防腐越来越受到重视,从企业管理中借鉴而来的内部控制理念,其本质正是通过建立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来达到源头防腐的目的。由此,政府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视角逐渐由侧重打击贪污、惩治腐败转向更有治本意义的内控机制建设,由被动监督向主动防控转变、由事后监督向事前预防转变,运用先进成熟的企业内部控制原理,结合政府部门自身实际,掀起从中央到地方广泛开展的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建设,以此作为反腐倡廉的创新之举和重要抓手。但是,综观我国政府部门管理的历史和现状,从企业管理中发展而来的内部控制理念,其框架体系的建立尚不清晰,其应用实践多限于企业、审计、会计、银行等领域,目前并未对政府部门管理产生较大的积极影响。同时,由于理论研究的不成熟,我国政府部门内部控制的研究水平远不及企业内部控制研究进展,特别是缺乏对政府部门行政权力的内控机制建设体系的深层探讨,不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工作效率的提高。此外,我国虽已出台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但在全国内部控制建设体系中,政府部门的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尚为空白,其实践活动也缺乏规范统一的建设纲领,局限于各级各地政府在工作中自行探索内控机制建设路径。本文以无锡市滨湖区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建设实践为例,研究总结该区四年来开展内控机制建设的经验和做法,以公共管理伦理、公共责任理论、政府工具理论、人性假设理论、政府再造运动等,对当前已初具雏形的内控机制建设框架“滨湖模式”进行具体分析,并结合若干实例,指出目前开展内控机制建设对政府部门具体工作所产生的积极成效,同时通过个别访谈、组织验收等方法,归纳当前政府部门开展内控机制建设还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