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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马史诗”是欧洲文学的源头,《诗经》是中国第一部诗歌总集,他们分别是各自古代文学中的经典作品,并且都出现相应的诗歌理论来对之加以阐释,对后世文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同时二者在体裁上都是诗歌,大致都经历了口头流传,经过不断修改、完善,最后成文的过程。其中“荷马史诗”中的《伊利亚特》和《诗经》中的战争诗在题材上相同,都是关于战争的诗歌,但是二者对战争的呈现方式却又有所不同。本文主要从古希腊时期亚里斯多德的《诗学》和中国古代的《诗大序》出发,运用各自古代诗学话语来读解、阐释“荷马史诗”中《伊利亚特》和《诗经》中的战争诗。从亚里斯多德的《诗学》角度来看,其主要强调注重情节和性格,同时在情节的安排和性格刻画时注重遵循必然律。《诗学》中对情节的要求是要“完整”,完整的情节主要是指有“头”、有“身”、有“尾”的情节。我们即从《伊利亚特》情节中阿基琉斯愤怒的“头”、阿基琉斯愤怒的“身”、阿基琉斯愤怒的“尾”出发,分析《伊利亚特》情节的必然律。同时,《诗学》中还要求性格的刻画应该注意四点,即性格要“善良”、“适合”、“相似”和“一致”,我们即从这四点出发,分析《伊利亚特》中人物性格的必然律。必然律是对情节安排和性格刻画的非常重要的价值尺度。从中国古代《诗大序》的角度看,主要强调赋、比、兴和“诗言志”。赋、比、兴是为了表达心中之志,以言志为目的,是言志的手段,同时心中之志也通过赋、比、兴来抒发、表达。我们从这个角度来分析《诗经》战争诗是如何通过赋、比、兴来抒发、表达心中之“志”。我们将《诗经》中战争诗分为两类,一类是从正面描写战争的诗歌;另一类是从侧面表现战争的诗歌。每一类又分别从侧重赋的战争诗和侧重比兴的战争诗两个角度来分析诗歌如何通过赋、比、兴来抒情言志的。同时,我们还分析、探寻造成《伊利亚特》注重情节、性格、必然律,《诗经》战争诗注重赋、比、兴、志的原因。从古希腊的赫拉克利特、德谟克利特、苏格拉底以及柏拉图到亚里斯多德对于文艺是摹仿的说法的“摹仿说”传统,到从中国的先秦时代对文艺本质的一个基本的认识是“诗言志”,到荀子的《乐论》、以及《礼记·乐记》、《毛诗大序》的“诗言志”传统的角度进行分析,发现古希腊的“摹仿说”与中国的“诗言志”这二者各自所在文化下审美理想的差异,是导致中西两种文化战争诗文本差异的重要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