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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政府预算管理体系由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构成,从而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复式预算体系。其中,公共财政预算,也叫一般预算,是中国最重要的政府预算,它的历史时间最长,规模最大,是长期以来政府预算管理的主要对象,因此也是规模程度相对较高的一种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近年来预算管理改革的产物,尽管在规模上无法与公共财政预算相提并论,但伴随着预算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它们与公共财政预算一并成为中国复式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的基本内容。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开始迈出了预算管理改革的脚步。在不断的探索中,我国政府不断地规范公共财政管理,逐步引入了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它们在改革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取得了瞩目的成就,也使我国初步形成了以公共财政预算为主体,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相对独立又相得益彰的复式财政预算体系。我国政府预算管理改革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由于改革是渐进式的,所以取得的成就也必然是阶段性的。如果不能紧跟时代步伐,继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那么我国预算管理体系就很难获得持续地发展。研究发现,我国政府预算管理体系仍需要在预算权、管理技术及全口径预算管理等方面不断强化改革,取得进步。201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开始施行。在这样的历史性时刻,如何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改革则备受瞩目。深入学习新《预算法》,严格贯彻新《预算法》精神,继续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使公共财政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有机衔接,不断夯实预算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社会保险经营预算的管理步伐也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