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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赋予作者排除他人任意使用其作品的权利,这种权利随作品的完成而自动产生。快速发展的国际互联网将我们带入了网络时代,伴随着信息的高速传递,版权制度受到巨大的冲击。在爆炸式发展的网络时代,信息的传播更加方便和快捷,层出不穷的网络侵权使网络版权立法提到了议事日程,如何面对网络的挑战,约束网络上的无政府状态,成了立法者们关注的又一个热点。 本文分析了版权传统和作者权传统的国家在互联网版权的法律保护方面的特点,对网络环境下版权中的经济权利和精神权利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对国内外一些典型的网络侵权案例进行了介绍,在此基础上,对网络版权保护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了研究,尤其是对于网络版权对于传统版权保护的地域性所造成的管辖权问题、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问题、版权集体管理在网络时代的应用问题、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法律地位问题进行了一些分析和探讨。最后,建议我国尽早制订一部网络版权法,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这部法律的制订将分两步进 行,第一步是对现有著作权法的修订,为此,笔者提出了一些较具体 的修改意见。第二步是如何制订一部全新网络版权法,由于技术的发 展难以预测,故笔者对这一部分只做了简单粗略的估计。 网络版权的保护不同于传统的版权侵权,对复制的控制己经越来 越显得力不从心,要求立法给予作者和出版商赋予诸如数字传输权等 权利,才能更好地对网络版权进行保护。我国正在积极加入世界贸易 组织,与世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接轨成为必然趋势,如何在与世界 接轨和保护好民族版权产业之间找到一个利益平衡点成了我们法学研 究人员的一个重要任务,希望本文能为我国未来的版权法的修订工作 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