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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随着脑科学研究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重要性。同时,我国“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来,家庭对于婴幼儿托育服务的需求迅速增长,托育机构的质量成为新的关注热点。《婴幼儿学习环境评量表(第三版)》(ITER-3)是国际范围内应用最为广泛的婴幼儿学习环境评价工具,但在我国托育机构中的适宜性未知。因此,本研究以浙江省48个托班为样本,旨在检验《婴幼儿学习环境评量表(第三版)》(ITERS-3)在我国婴幼儿托育机构评价中的适宜性,并对指标的适宜与不适宜的表现与原因进行分析,进而为ITERS-3量表的本土化修订和我国自主研发托育机构质量评价工具提供可参考的建议。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目的性抽样和分层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式,在我国浙江省6个地市抽取31所托育机构的48个托班。由经过系统培训后合格的评分员,使用ITERS-3量表和CLASS-Toddler量表对样本托班进行观察测量,最终得到48个样本班级的ITERS-3和CLASS-Toddler得分。通过量表的测评结果,检验ITERS-3量表在我国托育机构中的信效度表现,分析和讨论该量表在我国托育机构的适宜性情况。研究结果:数据分析结果表明,ITERS-3量表在国内托育机构评价中的信效度表现达到了可接受水平。项目分析方面,ITERS-3总量表、6个子量表及其三分之二的项目均表现出较好的区分度;信度方面,ITERS-3的评分者间一致性和量表总体的内部一致性均达到可接受水平,且总分与六个子量表得分之间均存在显著相关;效度方面,ITERS-3总量表及其中的5个子量表(空间与设施、个人日常保育、语言与图书、互动、活动)与CLASS Toddler量表两个领域得分显著相关,表明两个工具之间具有不错的同时效度;差异分析的结果表明ITERS-3量表能够区分不同类型托育机构质量的高低。讨论与建议:本研究数据分析结果表明,ITERS-3在我国托育机构评价中总体上具有一定的适宜性,但部分指标的适宜性不足。适宜性良好原因在于:(1)ITERS-3量表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和完整性(2)对于托育机构质量关键要素的跨文化共识;(3)多数评价项目符合我国托育机构的实际情况。但部分指标在国内托育机构使用时反映出一定文化上的不适宜性,并且在评价中存在现实困境。基于研究结果,研究者对量表的修订提出建议:(1)增加量表等级,区分中低质量;(2)优化量表结构,增强不同等级指标间的递进性;(3)增加对于集体活动的评价项目与内容;(4)对指标的概念与使用进行具体解释与说明。同时,研究者为我国自主研制本土化婴幼儿托育质量评价工具提出建议:(1)将我国托育机构的现状作为实证基础;(2)重视过程性质量的评价;(3)以儿童发展为本,尊重个体差异性;(4)增强评价指标的可操作性。最后,研究者对本研究的局限性进行了反思,并对未来研究进行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