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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文化大国”建设不断推进,政府日益重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我国中央政府在“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全面正确地履行政府职能,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引导文化资源向城乡基层倾斜。然则目前,我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政府职能的履行存在不足,阻碍了供给工作的高效进展。因此,探索如何充分发挥政府在相关供给中的职能极为必要。本文试图探索制约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的政府职能高效发挥的因素,对供给中的政府职能有效发挥进行思考。首先,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政府职能以及相应供给中的政府职能的研究进行综述,对相关概念与特征进行阐释,从而建立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政府职能的系统认识。在此基础上,本文以新公共服务理论、公共产品理论、公共治理理论为理论框架和分析工具开始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其次,本文通过对各类相关供给模式中的政府职能进行分析,对我国各发展阶段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政府职能展开探索,尝试提出当前供给的最佳模式应该是以政府为引导的多中心供给模式,最佳运营模式是行政文化直属机构运营模式,由此提出我国政府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的职能应该包括政策引导职能、监督管理职能、财政扶持职能、人才培育职能以及公共设施建设职能。再次,本文在提出五点政府的职能后,以豫西G镇为例探究我国政府在相关供给中的职能发挥成效。同时也从个案分析中,提出我国政府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的职能履行上存在五点不足:一是,政府职能转型不到位,阻碍政策制定与落实。二是,政绩与实效博弈以及供给碎片化,降低监管有效性。三是,财政资金后续监管不到位,降低资金利用效率。四是,文化人才培育与引进不充分,束缚人才队伍建设。五是,基础设施运营和管理不完善,消减设施使用效益。并据此进一步探究政府职能履行不足的原因。最后通过对政府在供给中职能发挥的成效和履行不足的分析,尝试从推进政府职能有效转型,明确政策制定方向;提高政府供给效率的问责机制设计,加强监管;健全农村公共文化财政投入机制;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培育、引进机制;采纳“菜单式服务”方式,完善设施需求反馈机制等五个方面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的政府职能提出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