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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制度是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WTO司法性与任意性的重要标志之一。WTO《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对第三方参与争端解决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但第三方参与的程序和规则仍存在较多模糊的规定,其享有的权利也很有限。在争端解决实践中出现了很多的具体问题,专家组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并运用自由裁量权,扩大第三方的权利。多哈回合谈判中,各国提出了许多关于第三方制度改革的提案,尽管各成员方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最终还是形成了主席案文,对第三方问题进行改革和澄清。我国入世11年来,积极以第三方的身份参与争端解决,有利于合理解决贸易争端,也有效地维护我国的贸易利益。文章首先介绍了该制度的基本理论问题,包括第三方的基本概念,对其范围进行了界定,回顾了第三方参与争端解决在GATT时期和WTO时期的发展历程,分析了第三方参与争端解决的理论基础、实践要求、特点和意义,并与国内民事诉讼第三人、国际法院体制下第三国、法庭之友等进行比较。其次,对DSU中关于第三方参与争端解决机制的具体法律规则进行论述,包括磋商、专家组、上诉和冲裁阶段的相关规定,并结合相关的争端解决司法案例实践,对第三方参与各个阶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实践中扩大第三方的权利进行评述,并提出应该审慎扩大第三方的权利。再次,对多哈回合第三方改革的争议进行评述,并提出第三方制度需要改进的地方和建议。最后,对我国以第三方的身份参与的争端解决实践进行评述。包括对我国以第三方的身份参与的争端解决的案件进行统计,分析我国参与的重要意义,针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文章主要采用实证分析、比较分析和案例分析等研究方法,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第三方制度进行系统的的研究。文章主要立足于我国作为第三方参与争端解决的实践,通过对第三方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各个阶段的规则进行系统的研究,并结合我国以第三方参与的案件进行分析,使更多的专家学者参与到第三方制度的研究中,为我国充分利用这一制度提供相关的法律支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