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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法治建设的迅速推进,尤其随着信息技术的迭代更新,我国广大民众对司法公开、审判公开的需求和期望越来越高,这就迫切要求司法机关进一步更新理念创新思维,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以更好地满足民众需求,更好地维护公平正义。庭审直播,是落实审判公开最直接最生动的一大举措。它是树立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最便捷的方式,是实现广大民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最有效的渠道,对推动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庭审直播虽然不可能解决司法活动中的所有问题,但能够作为一个曝光平台将司法问题进行公开和展示,以引起民众的聚焦关注,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重视,从而有助于司法问题的根本解决,同时对某些司法乱象能够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本文通过分析庭审直播的价值,揭示了当前我国司法腐败问题依然严重,法律工作者的专业素质和司法礼仪仍需提升,广大公众的法律常识和权利意识仍需增强等现实问题,指出庭审直播作为解决这些问题的一个推动引擎,能够加快我国司法公开的步伐,推动庭审实质化的落实,敦促法律人主动强化职业素养并规范言行,有效教育公众知法懂法并增强司法监督水平。充分认识庭审直播在司法改革中的价值,对2035年实现法治中国的宏伟目标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通过对域外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在庭审直播方面的态度及政策变化进行比较研究,分析了中外民众对庭审直播关注度悬殊的深层原因,认为庭审直播只是我国司法改革进程中的一个阶段性产物,当我国司法树立了一定权威性和公信力,当民众对司法的质疑锐减时,庭审直播这种高成本的司法公开方式将不再是社会的主流需求,届时直播要么增加/转变功能,要么退出司法舞台中心。通过回顾我国庭审直播制度的发展历程,阐述了从之前的广大民众从对审判诉讼活动知之甚少,到如今只需点一下鼠标或手机屏幕,就能观看庭审全程这样巨大的变迁,是经过了数十年的努力建设,经历了一次次政策推动、平台搭建和技术更新才艰难取得的,这一成果需要进一步予以加强和完善。通过研究中国庭审公开网数据,展示了我国庭审直播发展至今所取得的辉煌成绩,论述了我国推行“以直播为原则、不直播为例外”庭审直播常态化制度的可行性,建议对公开审理的刑事案件应全面进行网络直播,以加强公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并增强司法信赖,同时分析了推行直播常态化可能面临的各类问题并就问题的解决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尤其关于刑事案件直播异议权的修改建议,认为该项权利应授予当事人而非检察院,同时应建立救济机制以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我国具备推行网络直播常态化的司法环境和物质基础,借助大数据时代的催化作用,全面保障民众司法知情权和监督权完全可以实现。实行庭审网络直播常态化顺应民众对司法透明、司法公开的强烈要求,契合当前司法体制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战略,对推动司法进步,实现建设法治中国的中国梦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