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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庭审直播在我国逐步发展起来,从最初采用电视、广播等传统直播形式,到现在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采用网络视频直播、网络图文直播、微博直播等新的形式。庭审直播的出现,有人支持,有人反对,各国针对庭审直播采取了不同的立法模式。庭审直播有效地扩大了审判公开的范围,满足了群众的知情权,更好地保证了审判的公正。同时,也因各界的广泛关注,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审判独立,侵害案件当事人、证人的隐私权。刑事审判的目的不单是为了惩罚犯罪,也是为了防止在惩罚犯罪时侵犯人权,防止国家权力滥用。由于刑事案件本身的特殊性,刑事案件的庭审直播,相比民事案件影响更大,更要慎之又慎。立法总有一定的滞后性,对于刑事案件的庭审直播我国法律尚缺乏具体的规制。本文通过收集分析资料、调查研究基础上,了解国内外庭审直播的发展历程及立法现状,进而针对我国刑事案件庭审直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提出自己的规制设想,促进刑事案件庭审直播健康、稳定地发展,更好地实现审判公开的目的和价值。全文共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庭审直播基本的概述,主要包括庭审直播的含义、特点、主要形式、刑事案件庭审直播实施的法理基础、刑事案件庭审直播的利弊分析等。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中国目前刑事案件庭审直播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并同时分析了出现问题的原因。首先分析了我国的立法现状及司法实践现状,进而论述刑事案件庭审直播存在的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立法笼统且层次较低,二是缺乏具体的程序规制。从程序方面来看,对于庭审直播具体启动程序、申请程序、决定程序、救济程序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制;从内容方面来看,刑事案件庭审直播无明确的范围,庭审直播内容不完整。第三部分分析了国外庭审直播的发展历程及立法模式。首先分析了美国、英国、日本、法国、巴西庭审直播的发展历程,国际条约有关庭审直播的条文。然后针对各国庭审直播发展,归纳出世界各国庭审直播的主要立法模式。目前世界上针对庭审直播主要有三种立法模式:开放+例外模式,禁止+例外模式,绝对禁止模式。第四部分针对刑事案件庭审直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提出了程序性规制建议。一是明确法律法规,采用“开放+例外”的立法模式。二是规范刑事案件庭审直播的启动程序,包括申请程序、决定程序、救济程序。三是明确刑事案件庭审直播的范围,哪些案件禁止直播,哪些案件应当直播,哪些案件禁止直播,应对庭审直播案件的选择进行规范统一,综合考量,平衡各方面利益价值。四是规范刑事案件庭审直播的内容,做好预告工作,全程直播,宣判直播。五是完善刑事案件庭审直播的相关配套制度:提高庭审直播的技术、建立被告人匿名制度、规范媒体行为。